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看我國警察就知道

不久前,我們這個寧靜的小城發生了一起妻子跳樓案,讓寧靜的小城不寧靜了。

在某小區,當著大量群眾的面,伏在妻子的遺體上的李四,跪在地上,表情極悲傷,又痛又悔,淚流滿面,不停的擊打自己的胸口,“我們經常吵架,但我沒想到,她會想不開,趁我不備跳下樓,賭氣跳樓身亡”。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看我國警察就知道

一切似乎自然而然,一切都非常合理,沒有什麼疑點,更何況李四和妻子還有一個上小學的孩子,他好像也沒有作案動機,再說夫妻因吵架而跳樓自殺的事件,也屢見不鮮,但妻子孃家人稱“夫妻經常吵架,肯定是丈夫推下去的”,卻說不出來任何有理有據的疑點,僅僅是猜測,而丈夫堅稱“因吵架,妻子一衝動就跳下去了”。事件的線索又極少,現場只有夫妻兩個人,妻子死了,丈夫一口咬定是自殺,到底發生了什麼,沒有第三人知道。

到底是謀殺還是自殺怎麼斷定?對吃瓜群眾來說“一頭霧水,焦頭爛額”。如果認定謀殺定錯了,冤枉丈夫了。如果認定自殺定錯了,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怎麼辦?難不倒刑偵技術警察,不是丈夫說是跳樓自殺的嗎?肯定現場有痕跡,在刑偵技術警察面前蛛絲馬跡會說話。

刑偵技術警察在當天經勘難現場後,立即得出結論“人是被強行推下樓,摔死的”。丈夫不服氣,警察一番話後,丈夫不得不承認他的犯罪事實。警察說了什麼?

先不說是不是犯罪案件,先說無法排除對李四的合理懷疑的疑點:如果李四妻是主動跳樓自殺,一般多多少少會有一個拋物線,可這個女的幾乎是筆垂直墜樓的,不可疑?在那個陽臺上的小木凳上,怎麼沒有死者的腳印。

再進一步分析,警察接著說,首先,在事發陽臺鋁合金窗的窗臺上,有人為用抹布清理擦拭的痕跡。而李四卻對警察說,他沒有動過現場的任何行為,那麼是誰試圖擦掉窗臺上的痕跡?其次,在鋁合金窗外側欄杆上,警察發現一隻手(五個手指)長長的一條抓痕。從抓痕方向和深度來看,倒像是墜樓時拼命抓住欄杆留下的。最後,警察從李四家臥室裡提取到李四帶有泥土的腳印,而腳印上的泥土,來自墜樓現場旁邊的綠化地。也就是說,李四妻子墜樓後他曾到墜落現場查看,又返回家中,但李四在之前卻對警察說,他看到妻子墜樓後就趕了下去,並沒有再回家,顯然他說謊了。後來,警方通過刑偵技術比對確認,欄杆上的抓痕,就是李四妻留下的。

經警察這麼一分析,李四嚇的六神無主,瞬間傻臉了,隨後嚎啕大哭,不得不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原來妻二人經常吵架,這次神使鬼差,頭腦一熱趁著妻子就在陽臺,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妻子抱推下去了......拒不承認看過現場後又曾回過家,是為了掩飾其擦抹窗臺痕跡的行為……至此真相大白。

吃瓜群眾又有一個疑問,那就是犯罪後李四是怎麼想的?原來事情發生後,他一直給自己心裡暗示,她是自己跳下去的,她是自己跳下去的……自我催眠和欺騙時間一長、次數一多,他竟然覺得妻子就是自殺,跟自己沒關係了,看來是掩耳盜鈴的活學活用了。

警察進一步說,這起案件典型的情況是因為案發是在封閉的場所家裡面,什麼有價值的線索都沒有,故李四自認為通過偽造現場和說謊,並死不認罪,就可以瞞天過海,但在刑偵技術警察的眼中,案發現場的蛛絲馬跡,都會成為能開口的證據。

由此看來,世上沒有天衣無縫的犯罪,正應了中國的那句古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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