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教育學生說“別人打你,你不還手就是他的錯,你若還手就是你的錯,就要受到處罰”,你怎麼看?

噬魂62753066


我覺得這位家長在誤導我們的一種觀點,我覺得正常的老師不會說這樣的話,在教育理論過程中,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哪有這種詭辯式的推理。

🌝🌝🌝

所以說我們在沒有見到真正的原文時,只能通過您提供的信息進行分析的話,這種說法是非常錯誤的。

校園欺凌案件,校園打罵事件不僅僅發生在教學過程中,也發生在學生的學習生活過程中。如果在學校生活中學生髮生了打架鬥毆事件,這往往會是小矛盾引發的,當然也不排除家庭環境的影響。

但是出現所描述的這句話的時候,我們就百思不得其解,這句話的出處是怎麼能夠讓老師引用的呢?

難道不成我們把這句話放在老師身上也可以嗎?

如果遇到主動打人的孩子或者說品行比較惡劣的孩子,捱打的學生,絕對是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躲避,實在無法躲避的話可以進行保護性的還擊,有的時候我們覺得這種保護性還擊沒有範圍可以規定。但是不管有沒有範圍,我們都不能束手無策,任由其打罵。

在出現這種問題的時候,班主任老師或任課老師應當,都積極主動的抓緊解決,不能讓這種問題變成擴大化。

再看第二句還手的話就是錯誤,這是什麼推理,作為我作為一名正常的人,永遠也無法從中得出答案。

總之這是一個胡扯八道的論斷,根本就不能這樣論斷,打架是一種錯誤的事情,正確的教育是無論任何人都不應當打架,無論發生了任何矛盾都應當協商解決,都應當找老師解決。

如果真的被打了,那麼只有一個辦法打回去。

總之這句話我自己想不明白,我不知道提出這個問題的老師是不是出於一種息事寧人的方式,對於一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理方式。

可是老師這種想法是不是一廂情願呢?會不會助長了一些惡人或者說品行不好的學生,向更不好的方向發展呢?

其實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大家可以互相交流交流,討論討論。


談笑有白丁往來無鴻儒


我在新西蘭居住多年,用這裡的法律舉個例子吧。如果你家進了小偷,你不能打他,不然算你故意傷人。你也不能抓他,不然算非法拘禁。你也不能威脅他恐嚇他,後果與上述基本一致。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微笑看著他讓他慢慢拿走你的東西,等他走了再去報警並且報保險,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根據折舊率賠償所有你的損失,一年內購買的物品按照全新賠償。我女朋友17年家裡進賊丟了一臺14年的MacBook Air,她報保險拿到了一臺17年全新MacBook 的錢。因為無後顧之憂,所以新西蘭人也都基本認同這種所謂的人道主義。之前一家華人超市被搶,劫匪沒想到警察來得飛快當場倒地不起說是華人老闆打了他要求賠償,幸好街邊的一名路人作證華人老闆沒有碰它,警察就只帶走了劫匪。不管怎麼說,凡事都有兩面性,如果按照誰會吃虧的角度去想這個問題就覺得答案一邊倒,但如果是你自身不吃虧甚至還有可能得利呢?所以,利弊問題應當交給社會法律體制制度去解決去承擔,沒有後顧之憂的人民才能真正享受生活。


HerryAi


建議大家看看陳翔六點半的一部短片



咿呀哎呀225439755


如果老師這樣說,我就直接給老師一巴掌,看你會不會還手


大夥開會了


筆者做過15年班主任,小學的、初中的、高中的班主任都幹過。從第一天干班主任,我就給我的學生定下規矩:絕不可以欺負別人,也絕不可以讓別人欺負;你欺負別人,被打活該,老師還要處理你;別人欺負你,必須打回來,做了孬種,我會處理你;別人欺負到我們班裡,必須群起攻之,只要不打死,出了事老師擔著;如果有人明哲保身,置身事外,沒二話,滾出我的班級!

對於校園欺凌,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堅決打回去,打的更狠,讓他記一輩子!這是我做班主任以來的根本信條。還記得2002年,我做高一班主任的時候,有個高三練體育的學生,跑到我們班男生宿舍,偷了學生很多東西,後來他穿著偷的一件毛衣,讓我班學生認了出來,學生給他要回,他不但不給,還堵在宿舍裡,把我班學生暴打一頓,我班學生鼻口出血地找到我,告訴我:“老師,我沒有當孬種,但是他練體育,我確實打不過他”。隨即,我帶著班級裡幾個五大三粗的學生,去了那個體育生的宿舍,眼看著幾個孩子把那個體育特長生打到血流滿面、跪地求饒。然後,我們列出單子,總計被偷價值700元,要麼賠償,要麼把他送派出所?他選擇賠償了事。後來那孩子在校園裡,見到我和我班學生,都是躲著走!

2005年,我帶高三班主任,我班一個學生和另一個其他班的學生,因為某個女生爭風吃醋,兩個人在學校裡就針尖對麥芒一直對著幹;後來,我班學生偷偷喊了社會人員,趁放學的時候,把另一個學生堵住,暴打一頓,被打學生找到我,希望我能主持公道。我把本班學生叫到辦公室,沒等我說什麼,本班學生就跟我說:“老師,對不起,我錯了,都是我的不對,您啥也別說了,該負的責任我負擔,我馬上轉學”。成績相當不錯的一個孩子,就這麼走了,真的很可惜!

筆者覺得,校園暴力都是縱容出來的。筆者也不主張以暴制暴,但是對於校園欺凌、霸凌現象,絕不可縱容,絕不可膽小怕事,至於所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那是懦弱無能的表現,筆者堅決反對;對待壞人、行為惡劣的學生,就得勇敢地打回去,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


自在人生wub


我小時候,家裡人就跟我講過,寧養兒子陪人禮,不養兒子受人欺。在學校,哪個先動手惹我,我就把他往死裡打。初中幾拳打斷同學肋骨,高中直接把人從二樓扔下去,被校長拎到全校大會上指名通報幾次。隔壁幾個班班主任都留言,下課放學不要惹我。我上大專之前在學校幾乎都是沒人招惹的。但是我也不去主動招惹別人。這老師的做法屬於息事寧人,按那時的說法就是讓學生認慫,這對於學生的身心發展來說是存在問題的。認慫那是進入社會,碰了幾次壁之後的表現和領悟,不適應學生,在學校,越不還手人家越欺負你,只有把一個人打疼打怕,讓他成為你的宣傳招牌,你才能安安穩穩的度過那幾年,軟軟弱弱的只能受欺負,欺負一次找老師,兩次找老師,找多了老師嫌煩問一句,那麼多人,為什麼偏偏只欺負你?你能怎麼回答?而且,第一個人欺負了你,教室裡所以人都在看,看你應對的態度!強硬還是軟弱。所以,在學校受欺負不用找老師,揚起自己的拳頭,堂堂正正的打回去。


錦麟真人


這種人就是在攪屎,鐵桿攪屎棍一個。

我之前高中的時候老師和教導主任就這麼說,結果真的有高一新生信了,被打的老慘了,剛好那段時間熊貓燒香比較嚴重,我被微機老師拉到老師辦公室修電腦,就聽教導主任說,這學生就他媽是個慫逼……被打成這逼樣也不知道還手,天下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大傻逼啊?

被打的學生脾被打壞了,打人的學生家長是副校長的弟弟,就一個留校察看處分,還不留檔案。校方稱“一個巴掌拍不響,人家憑啥直打你不打別人”,捱打的學生也被處以警告處分,據說寫入檔案了(具體的就看家裡人怎麼操作了)我們是地級市的重點高中。

老師和教導主任這麼幹只是想少點破事,畢竟絕大多數人看你捱打不還手,就在那等你打,會有點發毛,也許打兩下就那麼回事了,然後老師頂多批評一下打人的同學就好了……


tin3w5


以學校的角度,別人打你,你最好別還手。因為你如果還手,會造成衝突升級,對學校不利。

至於你不還手而承受的傷害,學校並不理會,因為這與學校的利益無關。

所以,你還手了,學校為了殺雞儆猴,必然需要懲罰你,至於對錯,這不是學校關心的問題,學校只在乎你破壞了學校管理,學校的利益。

除非有一種情況,你可以還手。就是你非常優秀,優秀到學校寧願破壞規則,也要留下你。只有你對學校來說,留下你獲得的利益要大於懲罰你損失的利益,你就還手而不被受到學校責難。


藏經閣首席大學士掃地


我是小學教師,我是這樣跟學生說的:別人打你,你不要還手,馬上報告老師,由老師來懲罰他。你若還手,兩人都有錯,兩人都要懲罰。

我為什麼要這樣要求學生呢?第一、上課時一個人惹事另一個還手,課堂紀律受到很大影響,影響教學。第二、互相動手,使得事態升級,容易受傷,甚至釀成慘劇,實例很多。第三、還手在很多時候並不是最好的處理方法,以後在社會上可能會吃大虧。


徐愷183


這樣教法複合當下的國家自衛法條款,如此下去中華民族會成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懦弱無能的民族,這種愚民教育的唯一好處是,好管理,好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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