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時要兒女一樣,做女兒的你能接受嗎?

水滸孺子牛


先說個真 實的故 事。

我表 妹的婆 婆,快七十了,還輪 流 伺 候她九十多歲的老父親。她家姐弟六人,兩個男的,四個女的,老父親年輕時一直做小買 賣,在村裡給兩個兒子蓋了最好的房子,娶了媳婦,並且經常補 貼兩個兒子家用,四個女兒可以說什麼也沒撈 著,父親的觀點就是嫁 出去的閨 女潑 出去的 水,閨女外甥都是人家家裡的人,只有兒子孫子才是自己家的人。結果老了癱 瘓不能動了,開始兒子們還去照 顧(老人獨 居),後來兩個兒子互相攀 比,誰也不 去照顧老人了,只是輪到誰誰就給送點吃的再也不 管了,女兒們時不時的去給老人洗洗 涮 涮,送吃送喝的。後來兒子們直接不到場了。沒有辦法,四個女兒輪 流伺 候,因為各自都有自己的家,伺 候不方 便,女兒們就把老父親接了自己家裡伺 候,一家三個月。就是這種情況了,老父親還是偏 心兒子,還說他家裡的房 產留給孫子,他自己的錢一分也不向外拿,還挑 閨女的毛 病,嫌這個做的飯鹹了,那個淡了,不是不香就是太油 膩了,最後要求每天一 包 奶,一個雞 蛋,全部吃點 心,不吃麵 飯了。四個女兒,三個農村的,自己也都六七十了(因為六個孩子女兒大,兩個兒子小)還要伺 候癱 瘓的父親,想想她們心裡不憋 屈嗎?有時候也是有怨 言,但怨 言歸怨 言,伺 候還是伺 候,最後老父親終 於死 在了女兒家。


現在農村某些家庭裡,男女一起養老,女兒就已經燒 高 香了,有相當一部分父母是女兒單 獨養 老的。父母單 獨住著老人房,兒子是個擺 設,吃喝都要女兒管,有的女兒是看父母可 憐自覺伺 候的,有的卻是不得 已,也有女兒不 養的,但是很少。


總的來說,目前法 律 和風 俗 習 慣有點 脫 節,致使有的人就 鑽 法 律 的空 子。比如分 財 產的時候,多數人都覺得女兒不應該有,只有兒子才能繼承,中國的老人們又習慣早早的把財產分配給兒子,真正到繼承的時候老人幾乎什麼也沒有了。(分財產時是老習 慣)養老的時候想起了法 律,兒女一樣有贍養義務,這就造成了很多的不 平 等,也造成了很多家 庭 矛 盾。可不管怎麼樣,你都應該守 法不是嗎?


其實吧,我不是唱高調,我也是女兒,男女一樣養老我是接受的。作為女兒心態放平和一點,父母養育了我們,我們就應該贍養父母,鳥都知道反 哺,何況我們是人呢?就算父母的財產都給了兒子,我們不是也沒餓 著沒凍 著嗎?再說你就是有一千個不情一萬個不願,也不能跟 法 律作 對吧?如其贍養也得 養,不 贍養也得 養,倒不如心甘情願的去贍養更好一些,這樣兄弟姐妹也有情分,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更對得起生 你養 你的父母,何樂而不為呢?



我是林林媽媽,這是本人觀點,同意的請點個贊,有異 議的請留言!留言必復!


林林媽媽


我來自中西部農村,先生來自東部沿海,以我家鄉為例,這種事例不少。以我先生的家鄉為例,這種事已經比較少見。為何如此?與經濟發展、思想文化開放程度高度相關。傳統觀念中有傳宗接代,養兒防老觀念。而閨女則是替外人所養,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兒子永遠是自家人,閨女則不然。這種觀念之下,家產給兒子相當於守財,給閨女則相當於散財,自然容易出現問題中的現象。


雖然如此,但說到養老問題,就不僅僅是兒女同等對待的問題了,依我經驗所見,倚重女兒養老的其實更多。比如我姥爺姥姥已經93歲高齡,在家產不外流問題上絲毫不含糊,即便兒子不是十分孝順也如此。但在照顧日常生活起居的時候,卻明顯更倚重女兒。為何會如此:與兒子兒媳比較起來,閨女明顯更貼心、更懂事、更方便、更善於照顧父母。

也因為老人在家產分置和養老依靠上的雙重標準,這就成為家庭矛盾的主要導火索,甚至對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數。每個人都不是聖人,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等性幾乎會讓每個人心裡失衡。所以,不是太能接受這種現象也是正常的。


有幾種現象會緩解這個問題和現象的嚴重性:第一、父母家產寒微,家產會失去其重要的財產外援意義。第二、子女之間貧富分化嚴重,這樣一種情況下,富有者會大度讓渡家產繼承權利。第三、父母改變觀點,在權利和義務方面均衡分配。第四、血濃於水的親情最終佔據上風。第五、明確規則,倚重法律來迫使兒子、女兒的權利義務對等化。

以上,供參考。


孫衛華


不能接受又能怎樣,那是自己的親弟弟,是我給背大的,抱大的。回孃家要財產,張不開嘴。

1998年,孃家拆遷,北京三環內給了4套房,兩套三居,兩套獨居。那時父親60多歲,很強勢,生怕女婿惦記他的房產,迫不及待地做了錄像遺囑,兩套三居倆個兒子各一套,父母百年之後,兩套獨居也是倆個兒子各一套。那時,人們不太在乎房產,寫誰的名字都行。結果寫了大兒子,大兒媳婦,小兒子,和老父親的名字,這四個人名下也就都有房了。

從那天起,大兒子 也就是我的大弟弟徹底踏實了,因為他家名下已經有兩套房。這個白眼狼再也沒有孝敬過老人。美滋滋地過自己的小日子。老人只好和小兒子一家生活。10幾年之後,父親身體越來越差,經常向我們訴說 這疼那疼,意思是讓我們姐兒倆多多關照。從那時起,我每週去一次,給父母洗衣服,洗腳,剪指甲,大掃除,買東西,開藥等等。過兩年,父親坐輪椅了,我們姐兒倆每人每週必須去兩次,和小弟弟輪流照顧父母。大兒子從來不管。有一天,父親老淚縱橫,抱歉地說:把房子提前分完了,後悔了,沒給女兒任何東西,還要女兒照顧自己。看到父親這個樣子,我也哭了,我能說什麼呢?只能安慰老人說,沒財產我們也會管您和我媽,照顧您是應該的,放心吧。父親樂了,給了我五百元,並且說: 這是車費,你經常過來 要坐地鐵,有時打車,我給你報銷吧!意思是一定要經常過來,隨叫隨到。我心裡酸酸的,父親是在討好我。我不拿著錢,他心裡不踏實,只好拿了錢。沒過幾天又都給他們花了。

再後來,父親更依賴我了,如果今天不是我值班,他早上 天一亮就會打電話說:渾身難受,喘不過氣來。我還要遙控指揮他們怎麼給父親吃藥,怎麼做等等,或者再親自跑一趟,那時我也是五十六歲的人了,還要看孫子,還要照顧自己的小家,我忙不過來,還要往孃家跑。簡直要了親命了。

說真的我也愛財,可是隻能和小弟弟爭,因為小弟弟這份房產是老人的名字,早些年有點想法,後來慢慢釋懷了,小弟弟人品好,孝敬父母,對我們也特好。為了將來 保持這門親戚,我暗暗發誓,絕對不要孃家的財產。並且讓父母做了公證遺囑,房子將來歸小弟弟一家所有。因為怕大弟弟耍賴,又來搶房子。我能做到的就是讓家裡安靜,讓老人高興。

很多人爭房子,都是為了配偶和兒女,怕他們心裡不平衡,看到那些上法庭、上調解室、上電視節目的人,真為他們感到悲哀,一個個五六十歲,頭髮都白了,一家人坐到一起,讓人調解錄像再播出,真是沒勁。雖說女兒也有繼承權,但是,老人一般都是偏向於兒子,做女兒的只能放手。順便說一下,婆婆家的房子歸我了,也是因為當初我花錢買的房改房。


西里大姨666


我不能接受,憑什麼家產都給兒子?憑什麼養老的時候要求兒女都一樣?就因為女兒是你生的嗎?作為父母,你們不覺得這種做法,太不公平了嗎?反正我是對這樣的父母持鄙視的態度的。

兒子既然得到了所有的家產,女兒不去爭,已經說明她是很好的女兒了,完後你還要女兒跟兒子一樣給你們養老,做夢呢?逢年過節的,來看看你,給你買點吃的穿的,就不錯了,最主要的還是兒子兒媳婦侍奉你們。

在我們那裡,皖北農村,女兒基本上是得不到父母的留下來的家產的,都是給兒子,相同的是,父母也是由兒子養著,除非這個兒子白眼狼,女兒看不下去了,才會插手,但這也是女兒主動的啊,而不是說你作為父母要求的啊,這兩者有很大區別。

作為兒子的,也該有自知之明,把所有的家產都得到了,難道不應該主動對父母養老嗎?如果沒有,那這個兒子也不是個好貨,必定是個白眼狼。


小幸福的萌萌雷


現在這個社會,很多時候靠兒子靠不住,靠偶女兒來養老的很多。很奇怪,兒子要是對父母不好,父母對兒子還是很疼,女兒要是對父母不好,父母會恨之入骨。



但是相反,女兒什麼好也得不到,反而特別心痛父母,可憐老人。

要說把家產都給兒子,這種事並不少啊。現在的家庭的很多老人都是跟兒子一塊生活,兒子負責全面工作,女兒時不時回家看看父母。基本就是這樣的。那現實中這樣的情況,女兒也還是在養兩位老人,但是要和兒子承擔同樣的義務,恐怕做不到。

換句話說,作為父母,把家產全部交給兒子,說明你的內心也認為兒子會跟自己生活一輩子,把自己的老年生活也託福給了他。



把女兒當成了外人,那為何要求女兒和兒子負擔一樣的義務呢?如果女兒嫁出去,是外人,那她就有她一個家需要來照顧,所以沒有道理的。

人之所以是人,正是因為具有感情,有思維,很多事情需要將心比心,如果你把兒女同樣對待,不說財產分配一樣,想要女兒負擔一樣的義務,至少從分配上要給女兒傾斜一點,甚至說,如果把兒女一樣對待,那麼,當女兒的也是理所當然照顧。

再拋開情理來說,人也是趨利避害的。一旦得到了一些利益,肯定會付出,不可能不勞而獲。現在的法律機制很健全,如果擔心給女兒分配財產怕後來不扶養,可以公正遺囑。當然,中國人還是很講情面的,最好不要走到這一步。



總的來說,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城市,如果讓女兒和兒子付出一樣,是可能的。更別說,把家產全部給兒子,還讓女兒和兒子付出一樣了。當兒女需要履行贍養義務,做父母的也應該考慮兒女的情感需要,這樣家庭才能和睦。


一夫說事


除了遺產這點之外,其他的待遇是差不多的我就能接受。

就比如我吧!現在三十歲,父母沒有說遺產什麼的,他們把我養這麼大,讓我上學,幫我找工作,更是給我買了套房,說防止他們不在了,我將來離了婚,不能去哥嫂家,能有個安身之所。

我和他們說,讓他們放心,我只要家人在一起,我不會和兩個哥哥爭財產,房子如果父母要收走,我也毫無怨言。因為光是他們養大這一點,我就無以為報!

所以,即使他們遺產什麼的不給我,我一點意見沒有,照樣會根據自己的能力給他們養老。

有一種情況就除外的,那種重男輕女,不養女兒,一味剝削女兒貼兒子的,那女兒就離得遠遠的,最好是老死不相往來,就是他們告你都找不到人的那種!因為這種父母不配!


默默的瑤瑤


不能接受。

我父母就是這樣的,當年拆遷的時候,賠償的房子和錢,全部給了弟弟,弟弟娶了老婆以後,就不打算孝順我爸媽,甚至還把她們趕出了家門。



我爸媽走投無路,就來我家,可我覺得她們雖然給了我生命和養育之恩,但是他們太重男輕女了,眼裡只有弟弟,所以我拒絕養她們。

不是我絕情,也不是我貪錢,只是他們那顆不平衡的心,讓我看透了親情,讓我找不到說服自己的理由來養他們。


柒情晴


我以前沒發現聖母竟然這麼多,在中國以前都是家產都給兒子的,但是以前養老也都是兒子養老,做女兒的平時有空去看看,送點吃的,用的,給點錢,這都是很正常的,也是很正確的。如果老人住院,兒子、女兒都去照顧也是應該的,但是住院費我認為應該兒子出。確實法律規定兒子和女兒的義務是一樣的,但是養老這一塊除非一方直接不上門,其實是不能用法律來衡量的,更多的是道德和親情來維繫。一般情況下老人把家產都給了兒子,住院是不會要女兒掏錢的,人畢竟還要那張臉,如果老人真把那張臉拉下來,那女兒還真要掏錢,不過以後我估計除了贍養老人所必須掏的那份錢,女兒不會再像以前一樣了,這世界沒有那麼多聖母,也希望老人們不要太早就把家產都分下去,應該在臨終前誰孝順就給誰。


笑紅塵394


說實話,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時要兒女一樣,我不太能接受。特別是,如果父母的家產豐厚,又全部給了兒子,年老了卻又要求女兒做這做那,換了誰大概都會有些怨言,這也是手足之間對簿公堂的主要原因。

父母的這種做法,讓女兒不能接受的原因是:

第一、同是父母所生,卻不一樣的待遇,這種厚此薄彼的做法往往會傷了女兒的心,親情會在錢財的分配時就淡薄了。

第二、有的女兒出嫁後家境並不富裕,但是父母豐厚的家產卻都給了兒子,這種見到有難都不幫的做法,同樣會傷了女兒的心。

所以,父母把家產全給了兒子而不給女兒,不僅僅是讓女兒失去原生家庭的財產擁有權,同時也失去了在原生家境中的地位,這才最關鍵的。一個在自己原生家庭都沒有地位的女兒,在父母心中還能有多少分量?真不知道做為父母,在分配家庭財產時,有沒有站在女兒的角度去替她想想。

特別是如今的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配。這樣一來,女兒從孃家出嫁就被父母當作了外人,不再參與家庭財產的分配,若是將來離婚了,夫家的財產她照樣沒有分配權。那麼,生為女兒,若是自己掙不到錢,沒有屬於自己的經濟收入,那麼且不是太可憐了。將來父母老了,需要她去和兒子一樣照顧,這讓她如何能接受?這也不公平吧。法律上講的是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運用在家庭財產分配上,就是對於家庭財產的享受與權利、義務作了一個充分的說明。

雖然,在國人幾千年的傳統思想裡,兒子才是傳承血脈的人,而女兒就只是個外人。在中國應該也很少有父母對於兒子與女兒在財產分配問題上能做到一視同仁,就財產算略有分配給女兒的,所佔的比例都不會太多。但是真的到了年老體弱時,身邊的女兒大多會比兒子做得多。

因此,對於兒子與女兒不要有這麼嚴重的偏頗,既然都是自己親生,也就同樣對待吧。

話雖然是說了這麼多,但是真到了父母年老了需要照顧時,該管的還得管,他們雖然沒有給女兒家產,但是他們畢竟給了你生命。


劍聖喵大師


我是女兒,情感上我無法接受。也不會接受均攤養老。因為那樣對女兒真的不公平。

有人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母把兒女養大,即使不給你一分財產該養也得養老,兒子女兒都有贍養的義務。

義務是什麼,是法律,是強制,是最低底線,是對弱者保護。說這話的人咋不說女兒也有繼承財產的權利,這些人又會說農村家產都是給兒子的,閨女嫁到婆家,是外人,連很多親生父母都這麼想,他們極力保護財產最大化的留給兒子,把自己的財產早早的給兒子分出去,弄得一無所有,然後再被動的要求女兒也得贍養自己,這種情況在農村比比皆是。

雖然兒女都養大了,這其中的花費男女差別比較大,就算十八歲之間差不多,婚禮兒子結婚要準備婚房車子酒席婚紗照等等,女兒結婚一般孃家花費不多,肯定沒有兒子多,

兒子結婚後,跟父母同住,老人給看孩子,負擔生活費,做飯做家務,讓年輕小夫妻出去打工,幫助的也是兒子,家產也是給兒子吧。

女兒一般都心軟,很少有結婚後對自己爹媽不管不問的,逢年過節也會給錢給禮物,但是這種給予在農村不被認為是贍養,只說是閨女孝順父母的,是應該的。

講道理的農村習俗是兒子繼承所有家產也承擔老人的養老,女兒給不給給多少看條件不強迫,這也算公平,

但是現在是很多父母偏心偏的過分了,劫富濟貧,劫女濟兒,老想把一家的東西拿過來貼給另一家,詭異的是父母越偏誰誰越不爭氣,父母最不疼的那個往往最有出息。最孝順的寒了心後也不願意管了。

要麼按農村習俗走,要麼按照法律走,權利和義務對等,不能雙標來回切換,怎麼對你有利怎麼來。

再重複一遍極少有女兒嫁人後真的對父母不管不問的,但是孃家父母對婚後女兒的要求和期待可是不會少的。

他們知道女兒比兒子兒媳心軟,會習慣性的在女兒面前訴苦,甚至會說兒子的壞話,但這都是套路,信不信一轉眼父母還是會毫不猶豫的把所有的財產都給兒子孫子。

不要問我是怎麼知道的,全國最重男輕女的地方潮汕第一,山東第二,我老家就是山東某市某村,

我有一個哥哥兩個妹妹,從小到大,父母全心全意保護的人只有我哥。女兒婚前打工的錢是要給家裡的,父母欠的債兒子不用還,閨女得幫忙還,家裡房子宅基地都是我哥的,不能爭,在婆家受了委屈要多忍耐,不能離婚。我哥跟我爸媽一起住,生活費水電費伙食費都是我媽掏,我媽哪來的錢,閨女給的,我哥結婚十五年了,吃官飯攢私錢,還說閨女孝順爹孃不是應該的嗎?

知道我為什麼不接受了吧,哪怕我條件最好我也不會均攤養老,我就是讓我哥知道他享受了最多的權利,也得承擔最大的責任。

我父母既然偏心就得承擔偏心帶來的反噬和後果。

大家都是成年人誰比誰生活的容易。女兒怎麼了,女兒的情感孝心和毛爺爺一樣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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