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闖紅燈與機動車相撞,責任在誰?

wojiushiwo080728


可以認定行人主要責任或者全責

如果按照交通法規,因為電瓶車違反了交通規則,所以從法理上可以認定電瓶車有責任。

常州在2012年就發生過一起案件,行人闖紅燈,在斑馬線上被BRT撞死,交警定性行人負主要責任。

在某個採訪裡一個交警說的好:

目前,是否給闖紅燈的定性,主要看交警

筆者目前接觸到一個案件,司機右拐時,遇到電瓶車闖紅燈加逆行,導致電瓶車主被碾壓,但交警定性汽車全責,理由是電瓶車主死了。我覺得是非常不公平的,交通事故死一人構成交通肇事最,是刑事犯罪。


匠心法意


感謝提問!我是知識問答百科,我來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我們不說法律法規,因為大部分車主知道,就算電動車闖紅燈了,交警來定責的時候,大部分都是機動車的責任,如果你正常行駛,有責任。如果你有一點點違章,比如超速1km/h,那肯定就是你的責任不用想了。



不過最近有一個視頻讓車主們大快人心!一輛電動車闖紅燈撞了機動車,最後交警定了電動車全責,過程中電動車主反駁交警:機動車沒有采取緊急制動措施,機動車就沒有責任嗎?交警叔叔懟了回去:你幹嘛把自己的安全交給別人?



小編認為這樣的判罰對於機動車主才是公平的,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搜一下這個視頻。對於現在這種不管機動車有沒有責任都要定一點責任的現象,可能是出於人道主義。但並不是所有騎電動車的就都是窮人啊,所有開車的就都是有錢人啊,可能一個判罰就罰了車主一個月甚至兩個月的工資。

就像行人在高速上被撞一樣,明明車主沒有一點責任,出於人道主義都要賠償一些。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知識問答百科


我家親戚,喝一點酒騎電動車,把一個逆行的中學生騎小電動車撞啦,交警判我們責任,我們認啦,說我們電動車超標,把駕駛證也吊銷,進去4個月。這個有點虧,電動車你吊銷機動車駕照真是可以,沒辦法對方是當地法院有人,交警隊有人,一點點皮外傷,在醫院就發一千元不到,最後驗傷,沒問題,她們又託人做美容鑑定,我們看他們事鬧那麼打,以前說陪他們1萬元,後來給她們3 萬她們也不同意,說少4萬不和解,一個小小青傷,讓陪4萬,威脅我們的親戚說不陪讓他在監獄出不來,一個電動車的小事故,人進去4個月駕照被吊銷,現在不陪他,我家親戚還能出啦嗎,已經做2個月啦。一個小小輕傷,在醫院一千元都沒發完,驗傷報告是輕傷,她們有託人做美容鑑定,法院會支持嗎?早期還想陪他,現在真不想陪他啦。想破罐子破摔。


376的海洋


如果肇事電瓶車的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超過以下國家標準,則屬於機動車:

1.設計時速大於20公里;

2.重量超過40公斤;

3.續航里程超過25公里;

4.電瓶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大於240W。

上述幾條只要有一條符合,這輛電瓶車就會被視同為"機動車",在任何交通事故中,都必須按照機動車事故範疇處理。

電瓶車駕駛者如果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話,就是無證駕駛,會受到300元-2000元罰款,同時還可處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如果電瓶車駕駛者擁有汽車駕駛證的話,就要扣12分。

據統計,90%以上的電瓶車都超過了國家標準,並且幾乎所有的電瓶車駕駛員都是無牌無證駕駛,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如果違法交通規則,更是罪加一等。

所以,如果萬一你遇到了電瓶車違法的肇事意外時千萬不要慌,要做的就是一定要要求對騎車人的電瓶車進行法律鑑定。


環球探索者


按照現在交警的判罰,就算電動車超速(非機動車速度不能超過20km/小時)、闖紅燈、走機動車道、逆行等等,電瓶車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也要承擔至少20%責任!交警普遍判罰理由就是,路口沒有減速、沒有注意觀察、沒有采取正確的避讓措施、開車注意力不集中等等……等等……,交警可以找出好多理由判定機動車的錯誤!如果碰見“南京法官”來個“你不過路口他(她)能往你車上撞”,這時候就變成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次要責任!也別聽網上說的和交警理論,鑑定電動車不屬於非機動車範圍(國家非機動車整車重量40kg以下,速度20km以下)按機動車判罰,因為這些都要你自己去鑑定,這種鑑定機構在你所在的城市要不就沒有,要不就是不接待個人客戶,人家也怕麻煩找出各種理由不予受理,就算你把鑑定搞定還要通過法院解決,交警咬死你有違法行為你還是要承擔責任!絕大部分車主碰見這種事故都會自認倒黴,給違法一方賠償還要自己修車!碰見好點的交警讓對方自己看病,車主自己修車那就是你“祖上積德燒了高香”!


茶馬古道普洱


我算資深駕駛員(20年駕齡,A1A2)。對於交通事故的處理一直有一個想法,今天想和大家交流一下。

一般交通事故的善後無非兩塊,就是修人(車),後續賠償這兩塊。

先說修人(車),這個已有交強險,而且是救命的事,不應耽擱,應先行。且醫療費用由保險支付,不會造成事故各方爭議。

再來說後續賠償,這一塊往往很麻煩,有時比醫人還麻煩。這就應根據責任來劃分,先估出總的損失,再由事故各方依責任百分比承擔。這個是這個方法的精華所在。比如一方無責,那就是說既使有責方因此殘疾,無責方也可一分不賠。

這個方法可最大體現交通行為中各方的責,權,利的平衡。

在本方法中,大家應各自做好各自角色的事。比如交警,就不應和稀泥,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是說交警判的不公,而是說很多時侯,交警為了平衡各方利益而採取折中判法。比如,機動車撞了馬車,沒傷人,機動車受損,馬車違規,交警往往會判機動車全責,事後機動車車損可以報保險,大家都沒損失。這個就是典型和稀泥,他可依法判馬車全責,機動車車損由保險承擔,事後保險可向馬車追責。還比如,機動車與行人事故,行人全責,但交警也會判機動車全責(有時往往機動車也會這麼要求)。因為這樣可由保險承但。但如果照我的方法,交警就完全可以依責判定責任。因為傷人的費用由保險出,後續賠償由交警依交通行為劃分責任後各方依責分擔。

文筆所限,只能表達成這樣了,歡迎大家文明拍磚,交流。


吉翎


第一、出現了這種事故,保險公司最頭疼。第二、賠的錢是保險公司的,而不是保險公司某個管理者個人的錢。第三、當責任劃分、賠嘗金額或其他與保險公司內部條款有矛盾時,這個情況怎麼辦?舉個簡單的例子。事故只造成了對方10萬的損失,保險公司只認定8萬的損失,負70的責任,所以賠償金額是56000,對方當然不高興了。找保險公司的經辦人員,要求提高賠償金額。但保險公司的經辦人能做的,僅僅是在公司的條條框框之內賠償。這時候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爭議。如果判決下來了,讓保險公司賠10萬,一般情況都會賠。因為保險公司的經辦人也須要一個充分的理據向公司交待。


老趙點評


上次我在三亞住院,也碰到一起這樣的事。電動車追尾撞到了汽車,開電動車人嚴重醉駕,摔得挺嚴重的。按道理應該是電動車全責,賠償汽車損失,結果好像是交警也是各打50大板。開汽車的還比較客氣,把傷者帶到醫院,交了2000塊錢檢測住院,就在我的病床旁邊。然後的事情就搞笑了,傷者叫了一堆朋友,什麼ktv看場的,什麼工地的工友,還有從陵水趕過來的親戚。圍著汽車車主要賠償,不然走,開價10萬,我都看不過去了。人家汽車車主也不是小白菜,打了電話,沒有多一會來了幾十個年輕仔,有個帶頭的也像黑社會,感覺要在醫院火拼了。最討厭的是,我才做了肺積水手術,還插著管,一堆人在病房裡面抽菸。我用盡最後一點力氣把他們吼到不在病房裡面抽菸,病房裡面吵架可以。

後來沒有打起來,汽車車主還是牛,帶的人是專業打架的,電動車這邊的是東拼西湊的。後來就這2000塊錢不要了,算是醫藥費。說實話,汽車車主倒黴。


南寧天馬動力電池修復


碰到過類似的事情,有點心得。

首先,下車看看電動車,有沒有腳踏板(就是類似自行車的腳蹬),大不大(估算有沒有40公斤)。不符合標準的就是機動車,沒特權的。然後拿手機拍照(全方位的)留存。和對方交流一下,看看好不好說話(三觀正不正,是不是二逼類型),如果比較通情達理,賠點錢走人(記得錄音錄像,最不濟要錄音,都有手機很方便的),如果碰到二逼青年黑大爺之流,記得下面的重點:

交警認定你全責,不簽字不簽字不簽字,不墊付不墊付不墊付,走保險走保險走保險,不探望不探望不探望,等起訴等起訴等起訴,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不然他們會弄得你懷疑人生的。


jdkjlzy


今天騎電瓶車上班去路上等紅綠燈,一大媽騎三輪闖紅燈直接撞我車上了,當時就想跑,我攔下後我說我也不讓你賠錢幹嘛的,把我車子修好就行了,人家接著來一句沒錢,打電話報警,交警來了後給人家鬧,最後說給我二十塊錢讓我自己去修,交警纏不了她,跟我說要麼答應她的,要麼倆車子都拖走,慢慢在認定責任事故,最後沒辦法只能要了五十塊錢,上班遲到扣了八十,修車花了二百多,就想說一句媽的這個社會法律壓根就不是保護遵紀守法的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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