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216 證券簡稱:浙江醫藥 公告編號:2018-44

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浙江紹興濱海新城暢和路58號質檢樓一樓大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採取現場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現場 會議由董事長李春波先生主持。現場會議採取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本次會議的 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董事王煒先生、李男行先生、朱金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獨立董事彭師奇先生、黃董良先生、朱建偉先生、陳乃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3人,監事張斌先生、何益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3、 董事會秘書葉偉東先生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其他高管列席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00 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

1.01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1.02議案名稱:回購股份方式

1.03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定價原則

1.04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及佔總股本的比例

1.05議案名稱: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1.06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期限

1.07議案名稱:決議的有效期

2 議案名稱: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回購股份相關事宜的議案

3 議案名稱: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以上議案 1-3為涉及以特別決議通過的議案,已獲得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2/3 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律師:徐晨 高菲

2、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合法,表決結果和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證券代碼:600216 證券簡稱:浙江醫藥 公告編號:臨2018-045

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股份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開的公司第八屆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回購股份相關事宜的議案》,該等議案已經公司2018年11月26日召開的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詳見公司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27日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臨2018-37號、臨2018- 44號公告)

根據回購預案,公司將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總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9.5元/股,回購股份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本次回購的股份將依法註銷或作為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按照回購總金額上限 15,000 萬元、回購價格上限 9.5元/股進行測算,若全部以最高價回購,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為 1,579萬股,約佔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 1.64%。具體回購股份資金總額及股份數量以回購期滿實際回購的資金和股份數量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公司債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不會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將由公司繼續履行。

公司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供以下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有效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出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債權人可採取現場、郵寄、傳真的方式進行申報,申報聯繫方式如下:

1、債權申報登記地點:浙江紹興濱海新城暢和路58號董事會辦公室

3、聯繫人:巫夢夢

4、聯繫電話:0575-85211969

5、傳真:0575-85211976

6、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以傳真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為準,請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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