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醒酒未散 “隔夜醉”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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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酒精在體內的代謝存在人體代謝半衰期,就是喝酒後3個小時左右,體內酒精含量下降一半,6個小時後可能又下降餘下的一半,以此類推,這個度也很難衡量,所以喝酒後第二天,儘量別駕駛車輛。

可今天我們要說的這位駕駛人,手握貨車方向盤,口中卻品昨夜杯中酒。


人醒酒未散 “隔夜醉”被重罰!



1

2018年9月19日上午十時,張掖市交警支隊執法小分隊民警在張掖市甘州區沙漠公園門口處,對車牌號為甘G18246牌的中型自卸貨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內有酒味,民警隨即使用酒精檢測棒檢測並詢問駕駛員何時喝的酒,駕駛員張某交代其昨晚喝了啤酒杯差不多大的量的白酒。

隨後民警將駕駛人張某帶至隊內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經過檢測駕駛員張某每百毫升血液31mg,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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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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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位駕駛員的電動車有點“特殊”,怪不得交警叔叔“不買賬”呢!

2

2018年9月20日,蘭州市東崗交警一中隊路長路員在三角花園執勤期間,查獲一輛電動汽車客車載貨違法行為。經檢查,該車車頂及車廂內滿載著4袋核桃及其他用品並且在在車頂違規加裝貨物支架,駕駛員說快過節了給親戚們帶些核桃由於貨物太多,所以自己想辦法在車頂安裝了簡易的支架,裝上貨物超高行駛。對於這小小得電動車是否承載的了這麼多貨物並未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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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對該車駕駛員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告訴其將貨物卸下,由貨車轉運。

駕駛員態度比較誠懇,也意識到了自己得錯位行為,表示會拆除支架不再出現這樣的危險違法行為。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上路行駛,安全第一,切勿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分清輕重與緩急,安全事兒大不可馬虎!

詳細經過請戳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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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們要看到的這位駕駛員,因為小心過頭,錯上加錯。

3

2018年9月24日15:25左右,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安寧大隊在轄區植物園執勤時,發現有一輛車不正常,交警攔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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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故意遮擋號牌,原來此車號牌為魯DE362G,交警通過查詢發現其駕照已經超分還仍然駕駛機動車,截止9月25日,行駛證、駕照、車輛己被扣,人員己被安寧大隊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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