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物業費,是否有參選業委會委員資格?

冬之小岑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的條件為如下:

1.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業主;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4.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6.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各省市又會出現出臺《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例如,某市人民政府《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規定業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為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一.存在違法裝修、搭建、改變物業使用功能及違法佔用物業公共部分等行為的;二、連續三個月以上或累計六個月以上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或物業維修費用且在選舉給前人為仍未補交的;三、本人、配偶以及直屬親戚在所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聯企業工作的;四、存在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為。

綜合以上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對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達到一定程度是不能進入業主委員會的。


w苦行僧


1,有

2,現實點講,很多人都不支持他有:不交物業費的原因肯定能找到,那麼實際上是任何人都可以找到不交費的理由的。這種情況下,交費的業主認可沒有完美的物業;不交費的業主要求物業達到100分,但就是他管其實他也做不到100分。

所以,不管是業委會,還是政府指導部門,都不願意這些業主參與業委會,因為他如果把事情弄砸了,他可以拍屁股不管,業委會和政府卻得擦屁股。

所謂正義,其實就是不能假定誰是惡人,但人都不傻,擦屁股的人可不願意這樣幹。

實際上不交物業費的人往往是沒有較好收入的人。缺錢的人來管錢?哈哈


李生159066409


轉:物業公司、住建局物管科非常害怕欠物業費的業主,為什麼會欠費?肯定是有原因或有正當理由的,這樣的業主一般是正直、正義感十足的人!有一定領導才能的的人!敢於挑戰不公平的人!試想這樣的業主當上業委會委員,物業還敢違法嗎?還敢亂來嗎?還敢把屬於業主的公共收入佔為己有嗎?


我怕冷5


業委會委員最基本的條件:一必須是業主;二,未欠小區裡的相關費用。如果欠費者都能成為業委會委員,那麼,成立的業委會就有可能成為帶來欠費的,很多不欠費的業主也會跟著欠費的。

至於有人認為的物業公司收費不合理的部分,可以在先交清相關欠費後,再進入業委會。通過業委會的正常秩序、程序,組織和動員業主,向業主和物業公司說明不合理的收費,之後再解決上述不合理的收費內容。方式就是:或者停止收費,或者取消收費,或者退回已收費用,或者將已收費用用作為小區整體的建設作為相關資金。


銳眼說小區


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

因為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國務院的物業管理條例裡並未明確寫明欠繳物業費的業主不能參加業委會。而地方上的指導規則只是行政部門的的一個指導規章,並不等同於法律。如果進行訴訟的話設限部門基本上均會敗訴。

筆者已多次見過只在媒體投訴後設限部門取消禁止未交物業費業主參選業委會資格的案例。


20187300


欠不欠物業費與參選業委會委員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豈能等同。是否欠物業費應是個體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糸,誰是誰非並負有責任,應依法由法院等部門判決或雙方協商解決。偽命題太愚弄廣大業主了,包藏著不可告人的禍心。


用戶6614972317


資格是有的

業委會委員首先是要本小區的業主,然後你就擁有法律授予的選舉和被選舉權,至於有人說不交物業費就是違法,這是不正確的,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構成服務與被服務關係,交沒交費,可以按照合同管理約定進行處理,雙方協商不成還可以起訴法院,但這都不應該影響一個業主成為業委會委員的權利


狼宗圖騰


有!能欠就有一定的原因。如果此人當選,他就會採取措施,規避這些問題的出現。


秋菊zxcvbnm


就像有犯罪前科的人無法入黨、不能參軍、參警、考取公務員一個道理。違反法規和契約精神的人信用破產,是沒有資格參選業委會的!誰會相信這種人能做好事!


楊君波2018


欠物業費是不可以參加業主代表的,因為我們小區正在選舉業主代表首先要有最後一次的交費發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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