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代認為法術害人是嚴重犯罪呢?

在水一方522


古人認為法術害人是重大罪行,嚴刑防範,主要有三點原因:

1.古人大多迷信,認為蠱毒厭魅是有效果的;謀害人命,當然是重罪;

例如,歷史上最著名的莫過於漢朝“巫蠱之禍”,漢武帝深信自己多病是由於有人下蠱,被江充等人利用,逼得太子劉拒起兵反抗,導致血流成河,政治動盪。

2.古代民間巫蠱盛行,往往引發民心恐慌。

例如,美國學者孔飛力所著《叫魂:1768年的中國妖術大恐慌》中,就記錄和分析了乾隆年間,江南爆發的一場妖術大恐慌。人們相信一些施法者通過“叫魂”法術謀財害命,但又不知誰在施法,人們互相懷疑,乾隆嚴令官員調查,官員找不出施法者,只好隨意抓一些和尚道士拷打審問,一時間整個國家都被攪動。

3.巫蠱妖術往往同秘密宗教結社有關,而秘密結社常常被利用來反抗官府,籌劃叛亂。

例如,白蓮教與民間宗教融合,許多儀式來自民間法術,利用迷信招徠信徒,壯大聲勢,而白蓮教歷史上多次發動反朝廷的起義。

鑑於以上幾點原因,無論是為了防範叛逆,還是為了穩定社會秩序,或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歷朝歷代都會嚴懲巫蠱法術。《漢律》中有“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的條文;唐、宋、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蠱列為十惡不赦的大罪之一,處以極刑。


斯拉法葉


在中華法系中,法術害人稱為“蠱毒魘魅罪”,這是早已確立的一般刑事犯罪。在中國古代法典中很早就有“造畜蠱毒”和“魘魅”二項罪名,因為這二者都是用旁門左道等邪術害人,因此這種犯罪被列入十惡中的“不道”。

以清代為例,關外時期,崇禎九年,即崇德元年(1636)頒詔大赦天下時,將“蠱毒魘魅”正式列入“十惡”。魘魅滿文原檔中寫作“fadambi ",意為“使法術”。

那麼到底什麼是魘魅呢?《唐律疏議》說:“蠱有多種,罕能究悉,事關左道,不可備知。”至於“魘”是指對所憎嫌人,“或圖畫形象,或刻作人身,刺心釘眼,系手縛足”。“魅”指“或假託鬼神,或妄行左道之類,或咒或詛,欲以殺人者”。總之,“魘魅者,其事多端,不可具述,皆謂邪俗陰行不軌,欲令前人疾苦及死者”。

由於在清代社會中用此術害人很普遍,因此處罰也比較嚴厲。

崇禎十一年,即崇德三年(1638)刑部處理了一件貴族親屬間的“魘魅”案件,就屬於此例。

“嶽託貝勒新福晉訴其大福晉於刑部:言大福晉召我至其家,曰:‘將頭靠近,’遂按我頭,拔取一發,於是我不食其飯與肉,還至室,令塔爾布曰:‘爾去,福晉取我一發,爾索回給我,不與,我必控訴。’塔爾布曰:‘若出此言,爾首領不保矣!’遂去竟退縮不還報。因遣我之兩包衣婦人往索之。大福金亦遣其兩包衣婦人威脅我曰:‘適見爾發上有蟣子,為爾捉之,誤摘爾發,已於爾面前擲之矣,留爾發何為?若聲言此事彼此俱不便。’……經刑部審訊之,“兩次遣人相脅,從魘魅之術拔取新福金之發俱實,······眾議此係魘魅,斷無生理,因論死。”

由以上事例可看出,嶽託大福晉拔出新福晉一根頭髮不還,即被刑部定為“魘魅”,諸王大臣覆議時也認為“此係魘魅,斷無生理,因論死”。處罰夠嚴厲的。

又據史料記載,凡是犯有“造畜蠱毒罪”及教唆犯處以絞刑。家屬、里正,知而不糾者,皆流3000裡,逢赦不赦。犯有魘魅罪各按謀殺罪減二等,如果施於至親尊長處斬刑。

由此看出,刑罰苛刻為此罪處罰的一個特點。但是,即使這樣,用法術害人仍然是古代社會非常普遍的社會現象,這也是統治者所痛恨的一個方面,所以,此罪的確立目的就是穩定社會秩序。


鄧海春


在中國古代害人主要是巫蠱,關於蠱網上很多知識源於小說大家笑笑就好,所以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蠱。

在中國古代,巫術十分流行,而巫術之中有一種名為蠱術的,一直延續到了今天,歷朝歷代都對蠱進行立法限制,對施蠱的人進行處罰。

一什麼是蠱

《周禮·秋官·庶氏》有掌除毒蠱。可見當時蠱術已經很盛行了,也有專門對付蠱術的人。

這個和現代人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所探聽到的蠱術相差不大,多是在五毒日抓毒物於缸中,等他們自相殘殺後,活著的那個就成了蠱。

可見蠱非天地已有之物,是我們人為了一些目的,逼迫其他動物自相殘殺得到的,這種東西怨氣深厚,興揚勸大家最好遠離它!以免害人害己。

二古代對蠱術的處罰

明律、清律也有限制蠱毒殺人的律文:

一、“置造、藏畜蠱毒,堪以殺人及教令造畜者,斬。”

二、“造畜者,不問已未殺人,財產入官,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里安置。”

三、“若以蠱毒,毒同居人,其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孫,不知造蠱者,不在流遠之限。”

四、“里長知而不舉,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造獲者,官給賞銀二十兩。”

根據清律輯注說:蠱毒的種類很多,以毒蠱合成的,有蛇蠱、鵝蠱、小兒蠱、金蠶蠱等種,以蠱毒人,到期必死,有的期限在數年以後。其中以金蠶蠱最毒,中了這種蠱的人,蠱病發作後就會死去。

三如何治蠱

李時珍認為在知道是什麼蠱後,可利用生物相剋的習性來治蠱,《本草綱目》中說蛇蠱用蜈蚣蠱蟲,蜈蚣蠱用蛤蟆蠱蟲,蛤蟆蠱用蛇蠱蟲因為他們物性相剋,所以可以治療。

四害人

江充本名江齊,後得罪趙國太子劉丹被追殺,改名江充。武帝晚年患病,江充指使胡巫檀何欺騙武帝說:“皇宮中大有蠱氣,不除之,上疾終不差(病不愈)。”武帝信以為真,派江充成立專案小組,嚴加查察。一時江充權傾朝野。

江充與太子劉據有仇隙,遂陷害太子,江充在太子宮掘蠱,掘出桐木做的人偶。劉據恐懼,發兵誅殺江充。江充的黨羽逃往甘泉宮報告皇帝,太子已起兵造反。

漢武帝命丞相劉屈犛調兵平亂,兩軍在長安混戰五日,死者以數萬人。最後太子兵敗逃亡,在長安東邊的湖縣泉鳩懸樑自盡。皇后衛子夫亦自殺。史稱“巫蠱之禍”。

等漢武帝明白過來後滅江充三族,建思子宮懷念太子。

大家瞭解就好,千萬不要起了養蠱害人的心思。蠱術傷天害理,雖能害人,但是更能害己。


全真道士梁興揚


在古代,最早的法術叫做巫術。從新石器時代,古人不瞭解天地自然的一些現象,就把這些東西歸納進神秘學。慢慢的人們,想去了解這些力量,就成就巫術,巫術也就成了藉助於超自然力量除兇致吉的方術。

巫術最初的主要功能是祭祀、求雨、辟邪等等,後來才逐步演變出各種治病或者害人的巫術。在春秋戰國之前,國家或者氏族裡都有祭師的存在。當時,每逢大事,或戰爭或施行國策…都需要祭師進行卜卦,測算吉凶。


後來,巫術慢慢演變為治病害人的術法。巫術治病,也最多是赤腳醫生懂得一些醫術和巫術,把兩者結合,成了治病的東西。而害人的,就是利用各種神神秘秘的道具,以為通過道具可以聯通天地自然,藉助一種神秘的力量來殺死想殺的人。



巫術害人的真實案例:1,漢胡巫師設計害劉據,漢武帝冤殺太子。2,南朝宋太子咒父為登基,女巫受刑遭鞭殺。3唐武皇后用巫咒高宗。4,清胤禔為奪權扎小人,康熙盛怒囚愛子。

宮廷巫術被歷朝歷代所禁止,史官筆下也不會有太多的記載,但這無法否認巫術在宮廷中的盛行。


為什麼官府會認為利用法術害人是一種嚴重的罪行呢?我想這個不難理解,作為當朝統治者,每一個都有著受迫害症,以為天下所有人都在謀奪這裡的皇位。你說,通過下毒,刺殺,謀反等等手段都是可以看的到摸的到的東西,可以控制的。但是作為法術,只要知道生辰八字,就可以殺死你,這種東西,是多麼讓人害怕啊,而且防不勝防。

所以歷朝歷代都嚴加管制巫術,法術。更加不可能讓他們害人。


歷史鹹談


巫術最早從上古時期就有了,到了後來的法術,歷經千年。

那麼為何認為法術害人是嚴重犯罪呢?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歷代帝王都是相信風水、法術的,而且不僅僅帝王,從上到下幾乎所有人或多或少都相信,畢竟那個時候很多事情解釋不了,所以才會有許多人信。


既然大家相信,所以我們在歷代的記載中能夠看到法術害人的事情,最常見就是宮廷中的扎小人,埋木人等,而且一經發現,幾乎都是死罪。由此可見古人對於法術有多麼憎惡,所以一般抓到都是嚴懲不貸。

法術因為其神秘性,而讓帝王深感害怕,所以對於對於法術害人的法律才如此嚴酷。

法術不僅神秘,而且形式多樣、祭品多樣,而且有時候場面過於血腥,加上一般被施法之人,結果大多都是慘死,所以更加被人所忌憚。

再加上道教、佛教文化的薰陶,對於這種歪門邪道也是極力排斥的。這種人罪業深重,會遭報應的。

法術通鬼怪,鬼怪皆害人,鬼怪是虛無縹緲的東西,所以都擔心真的靈驗了,只能通過法律嚴格懲罰會法術的人,讓其它人都收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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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古代,用法術害人,被稱為蠱毒、巫蠱等等。各個朝代對這種行為的懲罰是非常嚴厲的,基本上都是死刑。

為什麼對這種犯罪處罰會這麼嚴厲呢?根本原因在於:這種害人的方法防不勝防,連皇帝都無法防範,所以如果不嚴厲懲罰,皇帝自身的安危就會成為問題。

蠱毒和巫蠱害人,一般都是在背地裡使用詛咒、影射等方法害人,並且能害人於無形之中,使人無法覺察。皇帝雖然身居高位,警備森嚴,有大量衛士保護他的安全,所以一般的加害行為很難傷到他,但他卻無法知道和防範別人用蠱毒、巫蠱害他。所以這種行為是皇帝最為忌諱的,因此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皇帝必然會下令嚴懲蠱毒、巫蠱作案者。正因為如此,中國歷史上曾發生過多起皇宮內的巫蠱案,多數時候是皇帝的某個妃子被人告發實施了巫蠱,因此皇帝會對他們痛下殺手,毫不留情。唐代時,唐太宗李世民的女兒城陽公主捲入了巫蠱案,在她的哥哥、唐高宗的大力保護下,城陽公主才免於一死,但也隨著她老公一起被貶官流放。在漢代和宋代等許多朝代,宮廷內被告發實施巫蠱的多數都被處死,甚至被誅九族。至於民間的蠱毒、巫蠱案,同樣也是懲罰非常嚴厲。

當然,除了皇帝之外,其他高官達人同樣也無法防範蠱毒、巫蠱,所以他們對這類行為也是深惡痛絕。因此整個統治階級都傾向於嚴懲蠱毒、巫蠱行為。

所以說,古代各個朝代之所以要嚴懲蠱毒、巫蠱活動,主要還是因為這類犯罪行為太厲害了,連皇帝等統治階層都防不勝防,所以只能殺一儆百,對其進行嚴厲懲罰,以震懾其他人不要學習和使用這類法術。


講起故事停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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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確實需要注意,因為古人的天人觀念還是比較淳樸的,一旦捕捉到有關“天意”的信息,可以說都是敬之侍奉,為什麼要這樣?當然是由於對自然本身的認識水平低下所致。

但也正因為這樣,“天人感應”才會被統治者大加利用,按照中國社會的封建傳統以及西方中世紀的預設,不是所有人都能夠直接與神對話,只有那些高貴的族群和顯赫的家族才能夠擔任這樣的重任。

因此,若是有人擺弄“陸力怪神”,以法術害人,不管是神仙還是妖魔鬼怪,一個事實就是,普通的腌臢潑才也能夠與神直接對話,這不是讓皇帝很難堪很難做的事情嗎?

也就是說離開了皇帝好像也能活下去了,皇帝能讓你這麼幹,不得想著法子讓你離了皇上活不了。

再一個封建政權的統治,不在於老百姓欣欣向榮,更不在於安居樂業,而是穩定,一種近似封閉愚昧的穩定,穩定壓倒一切,而“法術”由於看不見摸不著又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如果任由人施展或藉機牟利,那麼很容易造成社會的恐慌,而且歷代的農林起義者,不都是藉助天神的神秘力量來維繫曠日持久的戰爭野心嗎!

比如說秦朝末年陳勝吳廣起義弄了個“大楚興,陳勝王”、宋江起義弄了個“替天行道”和“七十二天罡星”,總而言之都是打著“天”的旗號行事。

不是我自己要幹,是老天爺讓我幹,這就有了動員的合法性,搞不好就是一個蝴蝶效應――朝代更迭了!

這種用法術起事起義的勾當都不是嚴重犯罪了,這是造反,要誅九族挨千刀萬剮的!

在中國古代,巫術十分流行,而巫術之中有一種名為蠱術的,一直延續到了今天,歷朝歷代都對蠱進行立法限制,對施蠱的人進行處罰。

巫術最初的主要功能是祭祀、求雨、辟邪等等,後來才逐步演變出各種治病或者害人的巫術。在春秋戰國之前,國家或者氏族裡都有祭師的存在。當時,每逢大事,或戰爭或施行國策…都需要祭師進行卜卦,測算吉凶。

既然大家相信,所以我們在歷代的記載中能夠看到法術害人的事情,最常見就是宮廷中的扎小人,埋木人等,而且一經發現,幾乎都是死罪。由此可見古人對於法術有多麼憎惡,所以一般抓到都是嚴懲不貸。法術因為其神秘性,而讓帝王深感害怕,所以對於對於法術害人的法律才如此嚴酷。

所以說,古代各個朝代之所以要嚴懲蠱毒、巫蠱活動,主要還是因為這類犯罪行為太厲害了,連皇帝等統治階層都防不勝防,所以只能殺一儆百,對其進行嚴厲懲罰,以震懾其他人不要學習和使用這類法術。

一 養鬼害人

最早出現在史書中的養鬼術是養貓鬼,當時對養貓鬼人的親屬採取流放,流放到南方地區,這些人在當地也不容於漢族之中,多逃遁到少數民族。導致了今天的東南亞養鬼之術頗多!養小鬼者看起來十分陰森!她們操縱小鬼害人會讓被害者也出現靈異狀況,如有找和尚道士化解就好,凡正規道觀寺廟小鬼皆不敢入!

二 詛咒害人

詛咒分為兩種,一者是巫術的詛咒,一者是人自身發出的詛咒。人辱他人太過,作惡多端,受害者無法得公道怨氣積累,不斷咒罵壞人,怨氣足夠就會影響到作惡者!

再者是巫術害人,其實和養小鬼很像,巫術者溝通鬼怪邪神,以口傳遞消息,鬼怪邪神去害人。但施法的時候多看注視受害人,同時口中唸唸有詞,所以很多地方忌諱盯著人看。

三 巫毒

巫術有很多製毒的方法,這些方法多殘忍無比!好利用怨氣來製毒,但也有一些是真毒藥。但你們要知道現在科學發達了,怨氣的可以找人化解,毒藥的是可以檢測出來的。切莫聽信邪言以此害人。

四 八字

人的八字是很私密的東西,知道了人的八字和住址等消息,就可以用巫術詛咒人。

五 布偶

用途布偶或者是木偶也有是用畫像的,方法類似於流行於香港、廣東民間的打小人巫術。只是打小人是打的小人,這些巫術詛咒的對象是具體的人。

六 符咒巫術

符咒巫術多流行於民間法教和西南地區的巫師身上,其實沒幾個靈的。

七 蠱術

蠱術是巫術中的一個大門類,在周禮之中就有專門治蠱的官員,可見那時蠱術已經發展成形很久了。

八 厭勝

這種巫術需要在他人家中實行,多是木匠憎恨僱主做的,大家善待工匠就好。

九、尖山法

就是用符咒或在道具做法,被人用了尖山法後,人會倒黴,倒黴到妻離子散,一無所有,會刺痛,那種痛不是一般的痛,能痛得讓人想立刻死,來解除這痛苦。

十、毒蟲法

就是把陰間的各種昆蟲放到人的體外與體內,一般放的有[螞蟻,蜈蚣,蜂,蠍子,螞蟥,蛆]等等,受了這法的人,一身痛癢,抓出血也要抓,癢得根本受不了,一直癢到自殺為止。解的人也很少。

十一、剝生魂法

此法太毒,被剝去生魂的人,不管是法師或普通人,只要被剝了生魂之人一年內必死

擴展資料:

原始社會早期的一種宗教現象,即人們試圖在外界事物上實現其意願的種種實踐活動。其特點是想象能以主體本身的某種特定動作及儀式來影響或制約外在客觀之對象,達到其預想的目的。它同巫術的外在表現形式較為接近,可它以相信其實踐者本身意志及力量這一特性而有別於巫術。其活動的主要表現方式是模仿外在事物或其對象的行為特徵,以便實現對它們的控制。其極富神話色彩,超自然力量與實體奧秘仍有待於科學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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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巫術是對所有現行制度的挑戰。它是在社會認可的規則之外,另行了一套黑暗法則。而這種規則具備極大隱蔽性,不可控性,所以社會要嚴厲打擊。

比如某人欺負了你,你應該去告官,讓官府來決定,如果有巫術,那衙門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人家找個巫師,千里之外,就能幫你報仇了,而且人不知鬼不覺。

對皇帝來說,也是如此,皇帝喜歡那個妃子,是他的權利,如果有人利用巫術來搞致愛術。我的專欄《秦藏》裡講了(可進今日頭條查看),有個妓女給自己的客人吃用大姨媽血泡著的魚來讓客人對自己死心塌地。這樣的致愛術還有很多。如果妃子用這個,那就剝奪了皇帝睡老婆的自由。

還有立太子,這也是皇帝的權利,但如果有人用巫術,那這個世界上就是巫師說了算,還是皇帝說了算?

在歷史上有著名的巫蠱之禍。

當時的丞相公孫賀的兒子公孫敬聲被人告發用巫蠱咒武帝,被出來後,牽連處死的達上萬人。

後面,還把太子牽聯了進去,說在東宮找到了人偶,最終逼得太子造反,漢武帝在晚年,把自己的接班人給弄死了。

還有漢武帝有個皇后叫陳阿嬌,也不用正當的手段巫術來奪取漢武帝的睡覺權,最後也被廢了。

可見皇帝很討厭有人用巫術搞手段的。

清朝時這樣的事情還有。著名的八王奪嫡,皇長子胤褆跟蒙古喇嘛來往,使用巫術鎮魘太子胤礽,搞得胤礽精神錯亂。當然,到底是太子自已錯亂,還是真的巫術有用,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康熙知道之後,是大怒,把皇長子胤褆關了起來。

不但皇帝怕,民間也排斥,比如發現一個剃頭匠問小孩的生辰八字,這個人可能就是一個巫師,會幹壞事。如果從和尚的包裹裡搜到了剪刀等東西,那這些和尚基本也是做壞事,專門害小孩的人。

比如1768年,在蕭山有四個和尚化緣,到了一個地方,有一個小孩看到他託的缽上有字,就大聲把字唸了出來。和尚就套近乎,你說識字啊,以後一定能夠考個狀元,接著又多問了幾句,比如你叫什麼啊,多大了啊。以後當官了不要忘記我。

這一問麻煩大了。 很快村民們圍了上來,指責和尚為什麼問小孩的名字,因為最近有傳聞,本地來了數個巫師,專門給小孩施法,讓小孩生病或者死去。他們認為這些和尚就是巫師。

村民大喊著打死他們,燒死他們,完全失去了理智,最終在和尚的行李裡搜到了剪刀。這下坐實了,因為人們相信,巫師會用頭髮來施法。

最終,這些和尚被送到衙門,嚴刑拷打,最終屈打成招。眼見就要判死刑,但案子送上去後,有一個和尚一直沒招,說是被冤枉的,是衙役敲詐不成故意陷害。最後,知府出面查清了真相,就是衙役的陷害,但和尚們都被打得半死。

但他們還是幸運,畢竟沒死,就在他們被抓的當天,有一個鐵匠被發現身上有符紙,被認為是巫師,當地的村民把他活活打死了。

可見,這種對巫師生來的恐怖容易引起社會的不穩定,甚至引發恐慌潮,我們老家把這種東西叫喊瘋。

我在十歲的時候,經歷過很多,比如學校傳聞有美國壞醫生給大家打針,打了針小孩子就死掉,還有市面上的555拖鞋裡有毒丸,會讓人中毒,其實把鞋削開,什麼也沒發現。

這種東西隨著國民素質的提高,當然是不會再有了,但新的恐慌就真的消失了嗎?

最後,如果大家對巫術有興趣,可以關注腦洞歷史觀在今日頭條的專欄《秦藏》,有一章,專門講了這個。


腦洞歷史觀


巫術,作為另類武器,經常出現在古代皇權爭奪中。任何東西一旦和皇權牽扯上,勢必會成為統治者的心頭之患,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巫蠱、祝詛在古代是重罰,甚至處以極刑。據記載:

造畜蠱毒、厭魅”更被視為“不道”,列“十惡”之一。

古代對巫術的重罰,其實是統治者對巫術的極度恐懼。雖然皇帝可以左右世俗間的一切,但對於超自然卻是無能為力。因此皇帝忌憚那些超自然能力,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即便如此,巫術在古代不僅沒有杜絕,甚至成為皇權爭奪中的秘密武器。一種是施害於政敵,讓其死亡;另一種是陷害對方使用巫術,藉此觸發統治者的銘感神經,借皇權之手鏟除異己。


五味社


這個確實需要注意,因為古人的天人觀念還是比較純樸的,一旦捕捉到有關“天意”的信息,可以說都是敬之侍奉,為什麼要這樣?當然是由於對自然本身的認識水平低下所致。(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但也正因為這樣,“天人感應”才會被統治者大加利用,按照中國社會的封建傳統以及西方中世紀的預設,不是所有人都能夠直接與神對話,只有那些高貴的族群和顯赫的家族才能夠擔任這樣的重任。

因此,若是有人擺弄“陸力怪神”,以法術害人,不管是神仙還是妖魔鬼怪,一個事實就是,普通的腌臢潑才也能夠與神直接對話,這不是讓皇帝很難堪很難做的事情嗎?

也就是說離開了皇帝好像也能活下去了,皇帝能讓你這麼幹,不得想著法子讓你離了皇上活不了。


再一個封建政權的統治,不在於老百姓欣欣向榮,更不在於安居樂業,而是穩定,一種近似封閉愚昧的穩定,穩定壓倒一切,而“法術”由於看不見摸不著又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如果任由人施展或藉機牟利,那麼很容易造成社會的恐慌,而且歷代的農林起義者,不都是藉助天神的神秘力量來維繫曠日持久的戰爭野心嗎!

比如說秦朝末年陳勝吳廣起義弄了個“大楚興,陳勝王”、宋江起義弄了個“替天行道”和“七十二天罡星”,總而言之都是打著“天”的旗號行事。

不是我自己要幹,是老天爺讓我幹,這就有了動員的合法性,搞不好就是一個蝴蝶效應――朝代更迭了!

這種用法術起事起義的勾當都不是嚴重犯罪了,這是造反,要誅九族挨千刀萬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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