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出大招,那些“大而不能倒”的金融大鱷瑟瑟發抖?

央行再出大招,那些“大而不能倒”的金融大鱷瑟瑟發抖?

2018年11月27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發佈。

歷史經驗表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因規模較大、結構和業務複雜、與其他金融機構關聯性強,在金融體系中居於重要地位。其引發的系統性風險會呈現出許多與一般風險不同的特徵,一般比較隱匿、難以察覺和評估,容易被忽視。但當系統性風險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則會急速暴露,迅速變為系統性金融危機,且極具傳染性和破壞力,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穩定,甚至對宏觀經濟和社會穩定產生嚴重衝擊。

2008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已經充分顯示了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危機爆發之後,金融穩定理事會等國際組織和主要經濟體及國家,均採取了相應的制度安排,從附加資本要求和槓桿率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特別監管。

央行再出大招,那些“大而不能倒”的金融大鱷瑟瑟發抖?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是完善宏觀審慎政策的重要措施。傳統央行政策框架以貨幣政策為核心,主要關注的是經濟週期和貨幣政策。而宏觀審慎政策能夠彌補原有金融管理體制上的缺陷,更好地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是反思全球金融危機教訓、完善金融監管框架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迅速,規模位居世界前列,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任務艱鉅。今天,央行聯合多部委印發《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從定義、評估與識別、特別監管要求、審慎監管、特別處置機制、國際協調合作等方面,提出31條措施,完善了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十分及時和必要。《指導意見》以及後續將出臺的實施細則,將有助於補足監管制度短板,加強和完善對我國金融業有效監管,更好地維護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的穩定。這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措施。

央行再出大招,那些“大而不能倒”的金融大鱷瑟瑟發抖?

按照《指導意見》,此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名單比此前市場預計的有所擴大。5家大型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規模較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大、影響範圍廣的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機構,都有可能納入該名單。值得注意的是,像浙江螞蟻金服此類從事金融業務的非金融機構,如經國務院金融委認定,也可能納入名單,實施特別監管。

此外,《指導意見》還強化了央行宏觀審慎監管職能。下一步,央行在金融監管方面的責任將更加突出。《指導意見》明確,央行負責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此前已經明確,原銀監會、保監會審慎監管等職責劃歸中國人民銀行。這樣的制度安排,也有助於實現監管政策制定和執行的適度分離,保持我國監管政策的一致性,減少同一領域重複監管或多頭監管等現象。

央行再出大招,那些“大而不能倒”的金融大鱷瑟瑟發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