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小區的業主希望取消物業管理,改為社區代管,你怎麼看?

鍾瑞寒晨


我覺得那些說取消物業的非常無知!

難道你不瞭解國家現在是什麼情況嗎?外包都是常態化!

現在有物業公司,你還可以去政府提出意見,或者自行更換物業!

如果取消之後,交社區或街道辦事處管理!只有兩種結局!

一、照樣外包給別人,費用該交還要交,而且服務程度最大的可能是不升反降,因為你把錢交給街道辦,而外包的人問街道辦要資金就不那麼容易了!沒錢何談服務!

二、街道辦自己管理。

那這些人如何定位?公益?那也是國家人員,集體固定工資。為什麼單位上班的一直被老百姓詬病,就是辦事沒有效率!難道他們會有效率,還是勤雜工種?

至於工作效率的轉變,那畢竟需要漫長的時間!有物業公司的存在,還能緩衝一下階級矛盾!真要到那時候你就知道什麼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不明白這句話的去問一下家裡的老人!

別在我面前露出你那淺薄的閱歷!


不甘平凡的魚


物業公司就是黑社會!他的保護傘不打掉,物業公司不會死去!物業公司就是天天找業主要錢,根本就沒有服務!同時,業主們養活了一群五大三粗,好吃懶做的中年保安!業主們真TMD有苦說不出。


用戶6523858795685


我個人是業主,也一直從事社區服務的工作,對這些略微知道一些,談一下個人看法。

一、業主和物業矛盾的來源。物業是商業服務組織,物業的本質和業務的需求是不一致的,業主需要的是能夠做好服務的管家,而物業僅僅把服務當做一個應該做好的工作,商業才是物業公司的本質。

物業公司的收費標準不是市場定價,而來自政府指導價,這限制了物業公司服務的積極性,物業公司為了維持公司運作不得不尋找各種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來源。

這就導致了物業服務與業主需求根本的不一致。

二、對社區公共資源的佔有和使用

社區的資源一切歸於業主,而物業卻對公共資源具有管理權,最重要的是公共資源獲得來盈利最終進入了物業公司的腰包,而沒有體現在物業服務的提升和衝抵業主的物業費上。這其實就是房東和二房東之間的本質矛盾。

三、最後談談社區自管的看法

客觀來看,社區是需要物業服務的,否則則需要一個能夠代表業主利益,具有強大組織管理能力的社區。所以,社區自管理論上是可行的,但實際上是要落實到誰來管,怎麼管,管什麼的問題。

首先,誰來管,社區自治組織,如業主委員會等,業主當家做主的體現;

其次,管什麼,組建社區服務的平臺,收取社區服務費用,對社區服務供應商進行考核監督,做好管家角色;

再次,怎麼管?

1、建立社區服務平臺,能夠讓業主發聲、交流、報修等;

2、建立社區服務供應商考核管理體系,對進入社區服務的商家,包括物業等進行考核、監督等,並根據服務的質量,定期結算服務費用。

3、社區自治組織招募供應商——考核供應商服務——服務結算。

綜上所述,社區自管和物業的主要矛盾是權、責、利分配機制不匹配的問題,只要理順了,其實不管是社區自管還是物業管理,都能獲得較好的效果。


環境健康大講堂


為什麼要取消物業公司,因為目前的物業公司沒有真正弄清楚自己和全體業主之間的關係,全體業主是居住小區的主人,擁有小區內一花一草等全部物權,物業公司沒有任何物權,只是靠出賣勞動力換取全體業主報酬的傭人,奴僕,全體業主聘用你你就有活幹有飯吃,不然全體業主可以解聘物業公司叫他們滾蛋,這是本來非常清晰的物權和僱傭關係,但是大家看到的現狀卻是,傭人亂收服務費 ,停車費等各種費用,如不交,傭人不給主人回家,甚至毆打主人,大家看看,這種荒唐的事情估計只會出現在我國吧 ,這種情況下居然還有作為主人的業主認為傭人的物業做法是對的,那就無語了,全體業主自己可以成立一個物業公司,聘用小區內的全職人員,業委會直接管理,管理的方向來自全體業主的要求,有什麼不可以。 大家仔細看看自己簽字的《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條例》,有人也許會問,為什麼業主要簽字,你不簽字交房時候不給你房鑰匙,天啊,我問我奴僕傭人拿我的房門鑰匙,他們居然這樣。大家仔細看就發現,這些合同中,你的自行車,電動車,汽車停放小區被損壞或者被盜與物業無關,理由是它物業收取你車輛停放費不是保管費,業主家被盜竊,業主小區內被陌生人傷害等也和物業無關,也就是說,全體業主花錢僱傭的這個出賣勞動力換取報酬的物業公司,他們在物業管理合同中以上列出的各類業主要求物業公司負責任的工作,物業公司害怕承擔責任在物業管理合同和物業管理條例中推卸得一乾二淨,乃至大家發現經常出現有業主不小心觸碰漏電的路燈燈柱被電死,小孩踩在已經破損的下水道井蓋掉入下水道等諸多因物業管理公司只顧收錢,不願意負起該負的責任和工作,為什麼,因為物業管理合同 和管理條例成為他們的護身符,的確,因為全體業主的不團結,才是導致物業公司猖狂的原因之一,如果大家真像聘用物業公司,那麼物業管理合同一定要一年一簽,每年重新審閱物業合同,為避免業委會被物業收買,全體業主民主投票決策,監督物業公司,乃至趕走不合格物業,全體業主成立自己物業公司聘請自己的物業服務人員全體業主民主管理是目前中國複雜其實不復雜的物業管理的唯一出路。


禹令金戈


目前,物業與業主的矛盾越來越深,取消物業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那麼,大家想過沒有,取消了物業,小區怎麼管理?誰能管理好小區的吃喝拉撒?

(小區新的管理模式,可代替物業)

有人提議讓街道社區擔負起這個責任,可行嗎?一個社區街委會,人數有限,你讓他們管理若干個居民小區,管得過來嗎?最終還不得成立一個類似物業公司的組織模式來管理小區事務嗎?這個辦法倒是可行,小區居民到是很信賴社區街委會,就怕社區不幹!

讓業委會來管,小區的事務從社會上聘請人員來做。但是,我懷疑有幾個掏心掏肺能為小區做貢獻的業委會成員真正做到為居民服務,不交物業費的總是那部分人,換誰管理不交照舊不交,再說,物業管理的內容很多,大到水電,中到保安、車輛、小到庭院美化垃圾清掃,這種專業性管理,業委會能勝任嗎?乾乾就黃了,業主們更槽心!現實中肯定會以失敗告終!



(不斷激化的業主與物業矛盾何時了?)

所以說,只要你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不是橫行霸道,欺負業主,物業費比較合理,汽車有地方停,只是服務管理跟不上,能將就還得將就,必竟小區還是有人管,垃圾有人掃,大門有人看。所以,我不主張取消這樣的物業公司,說不定哪天來個好頭頭,管理能得到改善,說不準的!

(趕都趕不走的物業)

當然,尋找一個更靠譜的物業公司是最理想的,然而,現實中這樣的企業更是鳳毛麟角,少的可憐,不要抱太多的幻想了。

總之,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日益激化,己成為了社會問題,說大一點,不利於安定團結,不利於合諧發展,更不利於社會進步!

是該政府有關部門出面管管的時候了!網民們整天在網上爭論不休有用嗎?

(業主熱切盼望的新型小區管理)


打開車窗看景色


因為全國人民對物業恨之入骨,雖然有少數的良心物業,這群狗你養著他會天天盯著你,冷不防還要咬你一口,各種黑社會性質的事他們都做出來了,買了房子車子不讓進小區,裝修不讓送貨車輛進,材料不讓上電梯,搬貨的人不能自己請,所有的只有物業安排的才行,價格高服務差,關鍵報警還沒用,中國還沒一個相關部門能管物業,你說是不是花物業費請了個爹回來了?


難上加難141045467


全中國各地現在都在反抗物業公司,因為物業公司這個行業存在的不合理,每天吸著業主的血,寄生在業主身上還不停的製造矛盾,大家看新聞經常可以看到業主們反抗堵門或和物業公司吵鬧上升到110來處理的新聞,不是一個兩個或十位數來說了,可以說是成百上千都不止,現在國家提出建美好時代的理念,第一個就應該從取締物業公司這個行業開始!交由社區管理,而且這是個趨勢!社區是非盈利機構,而且本身就普查入戶每個住戶,非常清楚每家每戶情況,現在社區基本把物業的活都幹了,物業公司的人根本不幹活只收錢,寄生在業主身上吸血。而且社區不存在逐利又服務於百姓,百姓也對社區沒有牴觸和防備。所以,中國應該取消物業行業,交由社區管理,該交的錢業主也願意交,融洽而和諧!


hongheibai


居委會組織,業主自我管理,其實最好辦了。電梯維修物色一個公司,定期維修,門衛僱個人,環衛局登記備案,街道對環衛,治安都是有責任劃分的,有資金支持,應該不用業主掏錢,業主就出點清潔費。幾乎沒有花錢的費用,物業公司就是想法從業主口袋掏錢,堅決取締。


情熱之嵐


非常好!社區有資源,有公安片警,有司法調解組織,有能力會同相關的執法部門配合,能對小區內的違章建築和亂搭亂建及小區內種菜,對有些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枸進行有效管理,大大減少了業主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矛盾,社區是黨的最基層組織,幹部工資非常低,工作經費緊張這樣也增加基層組織的實力,更好服務全社區的居民,增加居民與社區的溝通,能夠更好的開展社區居民的工作。(現在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不管小區服務的怎麼樣,只管收錢,只要能收到錢什麼手段都用上,譬如:停電,停水,停煤氣,停電梯,找黑社會的人來威脅等等,要不一紙訴狀將業主告上法院,這些手段造成了業主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矛盾更加激化,矛盾糾紛更加突出。全國各地都有案例,如何消除這些矛盾那就要更科學的設計,如何管理,怎麼管,如何服務,怎麼能更好的服務這值得思考的課體。


宗嚮明


取消物業勢在必行,社區代管比較可行,業主根據需要聘請專業服務人員是最現實的辦法。如垃圾清理可聘環衛工,門衛管理可聘保安,水電房屋維修人員也可在市場上隨時聘請,綠化美化還可聘請園藝工,總之,小區可根據不同的需要聘請不同的服務人員,這樣就比較靈活,不滿意可隨時解聘或合同到期不在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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