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举起的古老“戒尺”该怎么落下?
教育孩子需要多种方法、途径!“多管齐下”、“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易于纠正“不良习惯”,培养“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 利于孩子成长,效果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
“有规矩才成方圆”,使用古老的“戒尺”也应当按照规矩来,不能太“任性”!有必要对当今“新型戒尺”设计一个详细“量的规范”:尺寸、质量大小规定,以及学生犯了何种错误对应打哪个部位?打几下?老师们按照规范办事,易于操作!还不超出范围,总不能随意拿个东西、随意找个部位就要“惩戒”……
尚需教师花大气力,用心思考,如何使用惩戒?实际上这项工作也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教师不可能“一戒了之”!除去分析哪些错误行为需要惩戒之外,还要分析什么性格的学生需要惩戒!什么年龄的孩子要惩戒!高中学生你要是惩戒,老师是否能控制局面?(老师反过来被学生打的也有啊)惩戒之时如何“控制自己情绪”,理性惩戒,不可“激情惩戒”……一旦学生有“极端行为”(有些学生批评一下也不行的),教师还是“吃不了兜着走”!无形中,要教师加大了对“惩戒”的备课内容!避免“随意惩戒”……
原来我们教育界一直信奉的是“表扬为主,赏识为主”!那么二者怎样结合,才能产生最大效益呢?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课题!过去的“赏识教育”就是因为没有了原则,没有了分寸,大事、小事一律“赏识”,甭管考多少分,一片大好、继续加油的赞誉!搞得比较差的小孩子很“蒙圈”!给人感觉太廉价!假若惩戒也是“大撒把”,大错小错一律惩戒,甭管少考多少分,一片惩戒,到处是“啪啪”戒尺声……会不会也造成廉价的“惩戒”……到时候,又给人留下笑柄!
惩戒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有头有尾,处处要显示教师的“教育”功力,要综合考虑学生、家长、社会等各种内外因素,当前没有现成经验借鉴,可以先查阅一下“百度”、“新加坡的经验”,制定条例之前,务必征求家长、学生、老师的意见……实施惩戒者按部就班执行,被惩戒者心服口服接受惩戒……这样才能起到惩戒应该有的效果!
有了权力也要慎用权力,权力是双刃剑,不能“用偏”权力;应在用足、用好权力上下功夫!
务必剔除“戒尺”原有的封建意识,不能动不动就“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板子响学问长”,谁不听话,一律“戒尺伺候”!使用戒尺只是一个手段,教师的权威还是“教法”、“学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戒尺要与科学、民主思想结合起来使用……让古老的“戒尺”焕发青春!
再就是一旦实施“惩戒”,还应当坚持下去,在坚持的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不可“一有风吹草动”即可“偃旗息鼓”……戛然而止!最终“功亏一篑”!那样还不如不做,教育已经够“折腾”了,不能再添乱!要是觉着“前怕狼、后怕虎”,时机还不成熟,那就先“讨论着”,不要急于实施……
总之,有必要给教师“惩戒权”,老师们举起古老的“戒尺”,如何把“焕发青春的戒尺”落下?还需“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多多思考……在当今社会环境中更好地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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