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宜昌府管轄哪些地方?與今日的宜昌市有何不同?

寒鯤


清朝【宜昌府】是一個設置得很晚的【府級政區】,它設置於公元1735年,在此之前它是明清【荊州府】所管領的【夷陵州】。【宜昌府】歸清朝【湖北省】管領,與【武昌府】、【漢陽府】、【荊州府】、【德安府】、【襄陽府】、【荊門州】、【安陸府】、【勳陽府】、【施南府】等平級,略等於我們今天的【地級市】這一層級。【宜昌府】與其他明清時期的【府級政區】一樣,也是在公元1913年被民國政府統一廢除的。

清朝【宜昌府】府治【東湖縣】,也就是如今的【宜昌市區】,下轄5縣2州:東湖縣、興山縣、巴東縣、長陽縣、長樂縣(縣治今五峰縣長樂坪鎮)、歸州(州治今秭歸縣歸州鎮)、鶴峰州,光緒年間,鶴峰州脫離【宜昌府】,成為【湖北省】直接管領的直隸州。

那麼,在清朝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五朝,【宜昌府】的轄境大體上可以對應我們今天的如下區縣級地方:

  • 湖北省【宜昌市】下轄的:宜昌市區、長陽縣、五峰縣、秭歸縣、興山縣;

  • 湖北省【恩施州】下轄的:巴東縣、鶴峰縣;

由此可見,清朝【宜昌府】所轄地域,大體上就是今日【宜昌市】拋去東部四縣市(遠安、當陽、枝江、宜都)並加上恩施東部兩縣(巴東、鶴峰)之後的一片區域,這片區域在地理上是一個完全控制三峽東段及其出口的位置,也是歷史上經常被設置為【統縣政區】(縣上一級政區)的一片區域。

以上便是清朝【宜昌府】的基本信息

如果您覺得本文有幫助的話,一定要點贊支持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