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宜昌府管辖哪些地方?与今日的宜昌市有何不同?

寒鲲


清朝【宜昌府】是一个设置得很晚的【府级政区】,它设置于公元1735年,在此之前它是明清【荆州府】所管领的【夷陵州】。【宜昌府】归清朝【湖北省】管领,与【武昌府】、【汉阳府】、【荆州府】、【德安府】、【襄阳府】、【荆门州】、【安陆府】、【勋阳府】、【施南府】等平级,略等于我们今天的【地级市】这一层级。【宜昌府】与其他明清时期的【府级政区】一样,也是在公元1913年被民国政府统一废除的。

清朝【宜昌府】府治【东湖县】,也就是如今的【宜昌市区】,下辖5县2州:东湖县、兴山县、巴东县、长阳县、长乐县(县治今五峰县长乐坪镇)、归州(州治今秭归县归州镇)、鹤峰州,光绪年间,鹤峰州脱离【宜昌府】,成为【湖北省】直接管领的直隶州。

那么,在清朝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朝,【宜昌府】的辖境大体上可以对应我们今天的如下区县级地方:

  • 湖北省【宜昌市】下辖的:宜昌市区、长阳县、五峰县、秭归县、兴山县;

  • 湖北省【恩施州】下辖的:巴东县、鹤峰县;

由此可见,清朝【宜昌府】所辖地域,大体上就是今日【宜昌市】抛去东部四县市(远安、当阳、枝江、宜都)并加上恩施东部两县(巴东、鹤峰)之后的一片区域,这片区域在地理上是一个完全控制三峡东段及其出口的位置,也是历史上经常被设置为【统县政区】(县上一级政区)的一片区域。

以上便是清朝【宜昌府】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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