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國發生強拆事件,你覺得會怎麼樣?

A星河璀璨


俺在美國朋友家呆過幾天,專門瞭解過這個問題。俺是猴思,從不說謊,真話只說一半。

美國是個資本主義國家,很多制度來源於英國。英國有一個古老的諺語:“家,就是一座城堡,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所以,美國把“私有財產神聖不得侵犯”明確的寫入了法律。在美國,要進別人的家門,哪怕只是進院子,也必須經過房主的許可。否則,子彈可不長眼睛。曾經有個剛到美國的韓國悲催留學生,就是因為不瞭解這個又因語言溝通不暢,被房主開槍打死。法院最終判決房主無責。

美國的房子大約分三種:House、Room、還有一種活動廉租房。House就是單體住房,相當於中國的別墅,多在城市郊區。Room就是公寓房,樓房裡的一個居住單間。前者擁有土地,後者沒有。活動廉租房就是可以拖著跑的集裝箱房,沒有產權,但可以在政府指定的區域(通常是公園內)自由搬遷。

由於土地私有,美國城市改建徵地不易。得不到所有住戶的簽字同意,開發商就絕不敢動一鍬土,更別說強拆了。偏偏資本主義國家的人民非常擅於用法律保護私有財產;資本主義律師又個個能言擅辯保護顧主利益;資本主義法院又偏偏司法獨立,只認法律,不認政府。芝加哥有個大商場,就是因為一個老太太不同意搬遷(開發商出了三倍的價錢),只好修改圖紙凹進去一塊。老太太的三層小樓就矗立在建起來的大樓中間,成為一道風景。

美國政府的徵地工作效率極低,哪怕是為了公共利益,也經常給不起搬遷費或是通不過聽證會。所以,美國各個城市的擴建,都只能是向人少的郊區發展。今日所謂市區,通常遠沒有郊區漂亮乾淨,甚是就是髒亂差的代名詞。當然,曼哈頓這類傳統的金融中心例外。

回到正題:如果發生了強拆會怎樣?不好意思,沒有找到這樣的案例。估計就是一場讓開發商後悔終生的官司吧。因為不僅鐵定會打輸官司,賠償一筆鉅額罰金,可能開發商老闆還要去蹲幾年監獄吧。


猴思猴想之三生三世


美國不會發生強拆,美國是一個全民持槍的國家,強拆分分鐘演變為槍戰,強拆只能停止,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在歐美法系當中,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在英國就有說法,哪怕是房子破爛不堪,搖搖欲墜,也是“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沒有房屋主人的許可,國王都不好使。

德國之前發生過一起國王強拆事件,結果被告了,國王居然還敗訴了。

1866年,德國皇帝威廉一世因為一座舊磨坊,有礙波茨坦的桑蘇西皇家行宮,而欲以高價補償拆除。但該磨坊主以這座磨坊是“祖上傳下來的,不能毀在我手裡”為由多次拒絕。威廉一世最後下令將磨坊強拆。

出人意料的是,磨坊主竟把威廉一世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後,認為威廉一世濫用王權,侵犯了磨坊主的財產權利,違反了《帝國憲法》。判令威廉一世在原址上將磨坊恢復原樣,並賠償150馬克的經濟損失。

威廉一世雖然身為皇帝,卻順利地執行了法院判決。如今這個破舊的磨坊,依然保留在原來的地方,成為德國司法獨立與公正的象徵。

在美國也是同樣,首先政府無權強制拆遷私人財產,而且美國的法院是中立的,一旦告上法庭,強拆方必定敗訴。

最要命的是美國有“不退讓法”和“城堡法”,“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裡沒有退縮的義務,可以為維護自己的生命、財產而暴力抵抗。

換句話說,如果強拆別人的房子,被房主打死也白死,誰還會願意強拆?


視野新觀


腦補一下在美國發生強拆事件的畫面,估計要麼就是發生槍戰之類的血腥場面,要麼就是老百姓和政府對簿公堂,最終政府敗訴的結果。

其實美國的開發商和政府應該也會遇到“釘子戶”,比如動畫片《飛屋環遊記》裡那位痴情的老先生其實就是一個“釘子戶”,但是對於這樣的老百姓,可能美國的政府和開發商還真的沒有辦法。

因為美國有《城堡法》和《不退讓法》,這兩個法律從字面意思上看就十分強硬,意思就是公民在受到他人欺壓時,可以積極反擊,包括開槍將之射殺。聯想到美國動不動發生的槍擊事件,以及槍支的合法化,你就可以想象在美國,如果自己的房子要被強拆了,這個“釘子戶”會幹出什麼驚天動地的事了。畢竟在中國據說也曾經發生過往自己身上澆汽油、點火之類的暴力抗拆事件,因此在美國這樣一直以“法制國家”自居,標榜民主的地方,應該是沒有人敢採取強拆的辦法的。

真的遇到“釘子戶”,在美國這樣的火爆國家,應該是隻能採取迂迴戰術、懷柔政策,想辦法軟磨硬泡或者是採用什麼陰招,達到拆遷的目的。

另外美國和中國相比陸地面積相差無幾,但是人口卻只有3億多,相比之下我大中國足足多出10億人,因此美國這個移民國家“地廣人稀”倒的確是真的。因為地方大,真的遇到“釘子戶”,無論怎樣也不肯妥協的時候,政府或者開發商也只有選擇繞道走,這樣的事情據說在美國發生的很多,屬於十分正常的小事。


國史拾遺


你怎麼這麼天真的以為美國沒發生過強拆事件?而且並不少,去查查美國案例,美國的強拆也是政府徵用,整個小區給市政決定的公眾項目讓路,美國人也擋在推土機前面抗議,他們的拆遷補償完全是政府定價沒有商量餘地,美國國家法院大法官因為強拆被替換過好多次但是該拆的從沒被留下來過。

為何有中國人人認為美國沒有強拆?真是不可思議!

世貿大廈就是強拆了幾百戶小商戶後建的,紐約中央公園,也是強徵的。法律還賦予政府和開發商緊急徵用程序,可以緊急徵用事後補償。

新奧爾良一次就剷平過4500套住房。過程中多次激烈衝突。

這些都有詳細記錄和新聞報道,你們不信打可以去查,而且特別重要的一點:被強拆的大部分是黑人或少數族裔的社區。

最牛逼的強拆就發生在美國!知道《印第安人遷移法》嗎?有問過印第安人嗎?為什麼印第安人要住在密西西比那片偏僻貧瘠的山地和沙漠?

美國還有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事,在美國不能種自己的種子必須從公司買,因為那公司對種子有專利。

見過房子著火了,消防車和消防員都就位嚴陣以待就是不救火因為那一戶沒交錢,而他們在那是因為要防止火燒到鄰居交了錢的房子。

卡特里娜颶風知道吧?美國大兵全副武裝進災區幹嘛去了?不是救援,是去裡面保護大公司,銀行,超市的財產,進災區要穿防彈衣,槍上膛開坦克。







住清邁


美國人要感謝華盛頓總統,一個什麼都不要的總統,一個什麼都看透的總統,一個只為人民服務的總統。

華盛頓是美國開國總統,帶領美國人打敗英國,獲得了美國獨立,擁有無人可比的威信,深民美國人民的擁護,被美國人民推上總統寶座。

華盛頓完全有權力通過立法,在美國總統寶座上不下來,一直坐到不想坐在讓位,可他不戀權,坐了四年總統就不幹了,要求回家務農,參眾兩院不同意,人民不同意,求他繼續坐下去。

華盛頓被逼著又幹了四年總統,幹了四年總統後,華盛頓打死也不幹了,求國會饒過他,求人民放過他,讓他回家務農。

華盛頓總統自己不戀權,也不讓後任總統戀權,通過最高法院制定法律,規定美國總統只能幹八年,還寫入了美國憲法。

華盛頓總統不戀權也就算了,還不戀錢,用憲法規定國家一切屬於人民,人民擁有最終裁定權,給每個成年公民一張選票,讓他們選擇心目中的美國總統,國會議員,州長,市長,填長。

華盛頓自己什麼都不要還不滿意,還要把國家所有權利選擇讓給人民,可還覺得不夠,認為人民權利有可能被富人剝奪,還要將槍交給人民才行,又立法規定美國人民可以合法獲得槍枝,統治者不能非法剝奪人民手中的槍。

華盛頓給美國人民合法擁有土地的權利,合法擁有槍支的權利,合法擁有選民的權利。

美國人民可以利用這些合法的權利,讓不滿意的總統下臺,國會議員下臺,州長,市長,鎮長下臺,如果他們不下臺,手上還有槍,用槍指著他們,讓他們不得不下臺。

所以美國絕對不會有“強拆”一說,因為民眾手上擁有幾億支槍,比軍隊,執法者,官員,商人,資本家多的多,也就能保護自己的個人財產不受侵犯。

如果美國人民手中的槍被國家收走,美國人民的所有權利也會被收走,“強拆”就成為可能,因為人民手上沒槍,就會被有槍的人欺負。


光芒萬丈34957


我是從事社會學研究的,我站在社會學的高度來講,中美兩國社會制度不同,美國是資本國家,是以私有制為主體的,作為資本主義國家,資產階級為了保護自己的剝削利益,保護自己的特權,所以他們的憲法規定,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他們自私自利,損人利己,他們都是為了一己私利去剝削勞動人民的利益,所以美國就特別注重保護個人財產,其實都是保護資產階級的利益,美國老百姓都很窮,也沒有任何財產,既然沒有財產,也


就沒有需要保護的東西,所以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只是掛羊頭賣狗肉,而資本家富可敵國,錢財無數,不義之財當然需要美國法律來保護,所以美國人的房子是不能隨意強拆的。
中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財產和資源,國家財產其實就是人民的共同財產,所以國家財產受國家憲法的特別保護,也就是保護人民的共同利益,個人利益必須服從整體利益,在我國,每個人都必須樹立全局觀念,必須顧全大局,如果出於人民共同利益的需要,個人利益必須為整體利益讓路,犧牲個人利益以保護整體利益,這是每個中國公民必要樹立的全局觀念和為整體利益犧牲精神,舍小家顧大家,如果出於國家建設的需要,個人的房屋出租拆遷,如果你要當釘子戶,阻礙社會發展,充當社會發展的絆腳石,人民有權力拔掉你這顆釘子,畢竟你的房子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你不同意拆就是霸佔,就必須把你的房子依法強行拆除,徹底清除社會發展的障礙,以保護群眾的整體利益,少數服從多數,是最起碼的民主精神 。所以不要什麼事都要個美國比,畢竟兩國的體制不一樣


總桶4


如果真的發生強拆事件,美國人會抗爭到底維護自己的利益,以2016年美國政府強佔印第安人保留地,用來修建石油管道這件事為例來看,美國政府的強拆行為最後以停工告終。

2016年美國政府宣佈修建全長1800餘公里、投資37億美元的北達科他石油管道,想要貫穿美國內陸的4州,途徑的地區分佈著200多個印第安原住民部落,每天可輸送57萬桶原油,旨在把北達科他州的頁岩油氣輸送出去。

開工幾個月來,“達科他輸油管線”對保留地帶來了各種生態汙染,並 “褻瀆神聖的部落土地”,當地原住民示威者一直試圖阻止這條石油管道的建設。根據美國法律,部落有使用土地的權利,但並不擁有這些土地。因為這項法規埋下了隱患,導致爆發了大規模的印第安人抗議施工的浪潮,並且很多美國人也參與到這次抗議中,支持原住民的訴求與政府進行對抗。

抗議持續了數月,期間導致了幾次小規模衝突,一些社會團體和公眾人物也參與了進來,指責政府的行為,儘管政府出動軍警逮捕了數人,甚至拘捕了為原住民發聲的導演與記者,使得抗議活動愈演愈烈,波及數個州上百萬人抗議,最後美國政府釋放了抗議人員,宣佈“達科他輸油管線”全線停工,重新審議施工方案。








看我頭像是不是想叫爸


美國曾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家建築公司設計了一棟樓。可拆遷時卻遇到了一個老太太。怎麼都不搬!!公司無奈下只有修改圖紙。將老太太的二層小樓留下了!今天還在。一坐大樓凹進一塊。如同一壯漢懷中抱了一個娃娃。

結果大家都沒有猜中!!老人家去世前將她的小樓捐給了這家公司。以表示感謝!l因為這家公司很尊重老人家的個人選擇。

因為個人擁有槍枝。才不會產生一個邪惡的政府!!!這就是美國政府支持民眾私人有槍的理由。支持私人在必要時允許用武力保護私人的所有利益!!所以強拆在美國不可能上演。。。


大莫僧人


美國憲法規定,人民持有和所有武器的自由不被剝奪。第一、天賦人權,權力不是某一政黨給的,而是與生俱來的。第二、人民持有武器的目的就是為了推翻政府,一旦政府獨裁失控,避免人民手無寸鐵任人宰割。第三、各州法律都保護私人財產,允許對侵犯私人空間的人開槍,不要求剋制或考慮後果,也不用承擔責任。所以,美國敢強拆,主人就敢開槍打死你。


想要熊貓898


這真的是沒有可比性,自古以來只要外來的勢力或個人來侵犯你的利益就會有:保家衛國,保衛家園,這口號把家都放在第一位,所以不管是八國聯軍還是小日本來侵犯我們國家,喊的都是這個口號,所以強拆就是非法的,你既然要我的家,多少錢都是我說了算,傔貴你就不要買,所以就沒有釘子戶之說,外國遠的就比美國近的就比日本韓國,都是把家和財產放在第一位甚至是公共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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