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中共惠州市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惠州市進行了巡視。2018年7月25日,省委巡視組向惠州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佈。

惠州市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將省委巡視反饋整改工作作為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的試金石,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以踐行“兩個維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按照省委巡視組要求狠抓整改落實,市委主要領導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壓實主體責任,全市上下雷厲風行、全力以赴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經過兩個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惠州市委部署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情況

一是市委常委會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7月25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惠州市情況反饋會後,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貽偉同志隨即主持召開常委會會議,傳達貫徹反饋會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審定《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惠州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安排意見》,要求全市各級

各部門把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與抓好中央巡視廣東反饋意見整改有機結合起來,紮實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7月31日,市委再次召開常委會會議,審定《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要求倒排時序進度,實施掛圖作戰,逐項對賬銷號,確保整改落實取得實效。8月21日,市黨政班子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對巡視反饋的存在問題進行反思,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進一步明確整改方向。9月21日,李貽偉同志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巡視整改落實工作情況彙報,逐條分析整改臺賬,審定市委整改工作情況報告等文件,對做好後續整改工作作出部署。

二是成立整改落實領導機構,統籌推進整改工作。市委迅速成立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由李貽偉同志任組長,統籌全市整改落實工作;並在市委辦公室設立市委整改落實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宣傳材料組、督導檢查組、臺賬管理組等4個工作組,抽調工作骨幹,專班運作,集中辦公,全力推動整改落實;實行整改落實進展情況每週定期報送臺賬和周盤點報告、重大進展情況隨時報告制度。8月17日,李貽偉同志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聽取整改落實情況彙報,分析存在問題,對整改落實工作進行升溫提速,要求堅持標本兼治、一項一項抓好整改任務落實,確保整改質量和效果。各縣(區)各部門也迅速成立領導機構,統籌推進巡視整改落實。

三是強化現場督導,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為確保巡視整改工作落細落小落實,整改落實領導小組開展了立體化、多層次、全覆蓋的督導檢查,由巡視整改督導檢查組、各專責小組、整改牽頭單位,分別從全市整改面上工作、專責分工條塊工作、我市重點整改事項三個層面,對7個縣(區)和市直部門集中開展不打招呼、直插基層、直奔主題的下沉式督導,確保整改任務按時高質量推進。建立整改落實進展通報制度,印發《關於層層傳導壓力切實抓好巡視整改落實工作的通知》《關於開展中央及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督導情況的通報》等文件,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四是領導幹部以上率下,發揮“頭雁”效應。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頭推動巡視整改落實。李貽偉同志主動擔當第一責任人責任,先後主持召開6次市委常委會會議、3次全市性會議,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審定修改整改落實方案、總檯賬;並牽頭負責“市委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缺乏深入調研,沒有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等問題的整改落實。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吉同志主持召開市政府黨組會議,研究貫徹《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惠州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方案》,部署市政府整改落實意見;並牽頭負責“經濟發展結構失衡、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等問題的整改落實。其他黨政班子領導結合分管工作,主動認領、分頭負責巡視反饋相關問題的整改落實。市紀委監委、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等牽頭單位分關把守,負責抓好本系統整改任務的落實。全市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帶頭認真查擺存在問題,指導制定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和整改臺賬,全力推進整改工作層層壓實責任,全市形成一級抓一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進展情況

針對省委第六巡視組提出4個方面13個主要問題,我市認真梳理細化為44條具體問題,並建立整改臺賬,明確具體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逐條逐項推進整改、對賬銷號,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效果。

第一方面問題: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

1.針對“市委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缺乏深入調研,沒有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等問題。市委持續深入推進“大學習、深調研、真落實”工作。7月以來,先後開展瞭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更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等專題調研,形成了《惠州市區域協調發展調研報告》《關於從制度入手破解用地難題提高土地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的對策建議》《關於打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晉升束縛激發幹部隊伍活力》等調研報告,制定了《關於構建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的工作方案》《惠州市加快培育先進製造業產業集群實施方案》《加快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行動方案》等,擬待審批後組織實施。

2.針對“經濟發展結構失衡、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等問題。市委、市政府初步建立了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7月,市政府擬製了《惠州市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正在完善中);正在開展《惠州市“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擬結合“十三五”以來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十三五”中後期發展潛力,優化調整市“十三五”規劃相關指標增速;印發了《惠州市工業企業新一輪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惠州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2018-2020年)》《惠州市供排汙一體化改革方案》等文件,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保護好惠州綠水青山提供了政策依據。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龍門縣等山區縣不再考核工業產值及GDP等指標,對鄉鎮一級不再考核工業產值等指標。

3.針對“稅收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例較低,財政收入質量不高”等問題。大力發展實體經濟,不斷培植新興稅源。全面落實惠州市中小微企業發展基金、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降低製造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技術改造事後獎補普惠性實施細則等政策措施;制定出臺《惠州市進一步降低製造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的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截至9月底,涉及補助資金達到2.44億元、企業238家;組織開展中小微企業普惠金融暖春行動,現場為234家企業解決融資超9000萬元;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累計對庫內437家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總額36.69億元。制訂鼓勵“個轉企、小升規”相關政策,力爭今年完成“小升規”500家以上;繼續實施100家大型骨幹企業培育計劃,對工業增加值增速超過15%以上的企業給予財政資金支持。出臺創建品牌獎勵辦法、總部企業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政策,在工業、現代服務業、農業等行業各選定100家企業進行重點幫扶。今年1-9月,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288.18億元,增長1.4%。其中,稅收收入完成205.48億元,增長16.5%,比非稅收入快39.7個百分點;稅收佔比71.3%,比上年同期提高9.2個百分點,收入質量不斷提高。

4.針對“2017年度全市工業投資負增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實體經濟發展”等問題。組織開展“項目百日攻堅”,推動工業投資扭負為正。全力推進70宗市級和697宗縣(區)級工業攻堅項目,著力解決影響項目落地建設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行動70次,64個問題得到解決或基本解決,有力推進項目順利建設。用地指標集中向工業項目傾斜,要求今年各縣(區)工業用地比例確保不低於40%。今年1-9月,全市完成工業投資329.7億元,降幅比上半年收窄5.2個百分點;推動450家企業技改。創新招商引資機制,堅持“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實施精準招商,在深圳設立駐深招商辦公室,重點針對深圳入選“中國500強”“中國製造業500強”“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和入選國家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國獨角獸發展報告的獨角獸企業”“國家開發區瞪羚企業”以及工信部認定的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組織招商,吸引優質企業來惠投資;成立對韓招商分隊,每月赴韓招商交流;瞄準歐美髮達國家和地區,建立與世界500強、行業領軍企業常態聯繫,並由市政府統籌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更多政策支持,促其落地。1-9月,全市招商選資備案項目共602宗,計劃投資總額1151.01億元。

5.針對“一些單位和部門為完成經濟發展增速指標弄虛作假”問題。深入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制定實施《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實施方案》。市紀委監委派駐市發改局紀檢組與市統計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佈置健全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加強統計法制宣傳和執法監督檢查。制定印發了《惠州市統計系統開展“以數謀私、數字腐敗”全面排查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對全市各級領導幹部、統計機構負責人和統計工作人員開展相關法律培訓;組織開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項執法檢查,集中檢查485家“四上企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22家企業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對2家不符合報送範圍的企業作了退庫處理。

(二)推進省委省政府重要決策部署乏力

6.針對“對防範債務、金融風險等攻堅戰,未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問題。市委、市政府加強債務管理,積極防範債務風險。7月31日,市委召開常委會會議傳達貫徹中央、省委關於防範債務、金融風險攻堅戰部署要求,研究我市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穩步降低各級政府負債水平等工作。8月份,市政府制定印發了《惠州市PPP項目和購買服務項目清理規範實施方案(2018-2019年)》,進一步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運作,堅決遏制隱性債務風險增量。

7.針對“部分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進展緩慢”等問題。每月定期組織各縣(區)和市直相關單位認真梳理省市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有關情況和存在問題,採取措施、強力推進。目前,全市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均按計劃穩步推進,進展情況總體良好。加快推進從莞高速公路惠州段建設,經多方協調,第一批增貸資金已於9月6日到位;派駐專門工作組進駐項目現場,實行項目進度每天一報制度,確保按進度如期完工。目前,項目總建安工程完成約80%,力爭今年底主線貫通。

8.針對“落實水汙染防治決策部署不力,責任沒有完全壓實”等問題。進一步壓實治水主體責任,重點打好6場殲滅戰。結合中央和省環保督察組督察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完善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加強水質監測預警,強化對“水十條”國考、省考斷面的監測和分析研判,對水質不達標縣(區)發函預警重點督辦。9月,召開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供排汙一體化改革動員會;印發實施《惠州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2018-2020年)》《惠州市供排汙一體化改革方案》,以供排汙一體化改革為突破口,深化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改革。

成立汙染攻堅指揮部,制訂水汙染攻堅全市作戰方案及20個配套子計劃,著力打好6場水汙染殲滅戰,即:推進重點流域汙染殲滅戰,1-9月沙河河口斷面(入東江口)水質由年初的劣Ⅴ類改善為目前的Ⅳ類(1-9月均值)。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殲滅戰,汙水處理設施加快建設,今年新建成管網223公里;東江西枝江沿岸需建設117座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已建成102座、在建5座,10座正在進行前期工作。推進農業面源汙染殲滅戰,制訂實施《惠州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惠州市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工作方案》,對禁養區畜禽養殖進行全面巡查和清理,今年以來共清理禁養區反彈和非禁養區沒有相應配套環保設施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和專業戶2099家次,清理存欄生豬37萬頭;進一步擴大禁養區面積,全市禁養區面積達8100平方公里,佔國土總面積70%;集中開展42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目前已完成30個。推進河涌汙染殲滅戰,加快市區中心區河涌整治,望江瀝、新開河、大湖溪瀝、洛塘渠等整治順利推進;鎮級河涌整治深入推進;開展黑臭水體整治,27條黑臭水體已全面開工整治,目前,累計完成投資24.57億元;根據第三方檢測結果,結合水質檢測報告和現場檢查情況,我市有9條黑臭水體達到“初見成效”標準;初步制定了《惠州市入河排汙口規範整改工作方案》。推進工業汙染殲滅戰,持續開展環保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檢查涉汙企業及“散亂汙”企業整治情況,今年1-9月,全市出動執法53120人次,檢查企業17309家次,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為999宗,處罰金額10877萬元,限產停產案件12宗,移送適用行政拘留案件32宗,移送涉嫌汙染環境犯罪案件20宗;加快“散亂汙”企業清理整治,已清理整治“散亂汙”企業1715家。推進東江江面沿岸汙染殲滅戰,嚴厲打擊亂搭亂建及違規裝修行為,全市國考、省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由今年上半年的55.6%上升為66.7%。

9.針對“博羅縣沙河河口斷面水質下降為劣Ⅴ類”問題。博羅縣強化工業企業監管,加強對有證排汙企業的監管和對無證排汙企業的整治。沙河流域累計關停取締企業446家,搬遷329家,完善手續22家,正在完善手續121家;對118家涉水重汙染排放企業實施“三超兩表”嚴格排查,對“三超”違法行為立案101宗。加快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累計建成汙水處理設施13座。加強農業面源汙染整治,累計建設生態池8個,已建設生態溝渠12條,累計採用汙水淨化工程處理農業種植業總面積2703畝;累計砍伐桉樹林2293.8畝,完成桉樹林改造面積1000.9畝。加快河涌整治,累計完成清淤長度321.2公里。加強沿河農家樂、飯店等清理整治,已有191家汙水接入市政管網,298家已建汙水處理設施,停業134家。今年6-9月沙河河口、羅浮山大橋處水質均為Ⅳ類。

10.針對“淡水河紫溪斷面仍為劣V類”問題。惠陽區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治汙能力,今年啟動實施包括汙水處理廠建設擴建和提標升級工程、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等25項水汙染防治工程,大力整治工農業汙染,通過“兩斷”及“兩斷三清”措施關停取締“散亂汙”企業378家,關閉重汙染企業5家;清理373家養殖場,清理生豬18323頭、禽類225221羽;大力推廣化肥減量控汙和農藥減量控害技術,極大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

11.針對“淡水河流域綜合整治項目進展緩慢,且不符合省發改委批覆要求”等問題。惠陽區優化調整了淡水河綜合整治項目設計方向,確保項目更加註重以水環境整治為中心。大力推進二期項目建設,加快完成項目涉及的徵拆工作,優化項目設計方案,分級分步組織實施。加快汙染河水淨化和生態修復工程建設進度,將剩餘長約27.3公里的河道汙染河水淨化和生態修復工程分別納入PPP項目和政府直接投資項目加快實施。

12.針對“惠東縣蓮花山白盆珠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違規佔用,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被違規核減”問題。惠東縣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管,加大日常巡護力度,已對東流村違建開發問題完成清拆和復綠工作,已恢復27.1公頃國家級生態公益林,相關涉案人員已刑拘和判決、相關單位責任人員已追責;國家七部委“綠盾2017”現場巡查反饋問題,已整改違法違規問題14個,拆除東流村違法違規建築1900平方米、罰款8.583萬元。制定了《廣東惠東蓮花山白盆珠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2017-2026年)》已報省政府待批,繼續加大對白盆珠自然保護區的巡護監管力度,切實保護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目前未發現有違規佔用問題。

(三)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

13.針對“執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市委常委會參會人員泛化,會議記錄不規範”等問題。嚴格以制度和規範強化民主集中制保障。市委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惠州市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惠州市委常務委員會議事細則(修訂)》等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市委常委會會議充分發揚民主,做到集體討論決定問題時,先充分醞釀,讓每位常委同志發表意見,堅持書記末位表態,再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表決;研究擬製了《市委常委會“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實施辦法》,待審批後印發實施。進一步健全完善徵求意見制度,市委辦公室嚴格把關,對需提交市委常委會議討論事項,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和黨組織意見。加強對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落實民主集中制的監督檢查,督促完善領導班子議事決策機制,防止出現“一言堂”現象。嚴格控制市委常委會會議參會人員,規範了市委常委會會議記錄、紀要;討論幹部任免事項時,做到如實記錄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情況。

14.針對“市委班子個別成員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格”等問題。高質量召開落實巡視整改暨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專題民主生活會,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8月17日,市委召開常委會會議,研究召開中央和省委巡視整改暨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專題民主生活會有關事宜。8月21日,召開黨政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聚焦主題、開門見山,對照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否存在“七個有之”情況、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是否存在圈子文化、團團夥夥等苗頭性問題等全面剖析,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到“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受到省督導組充分肯定。全市127個縣處級以上單位隨後召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對照剖析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清單。9月上旬,形成《惠州市縣級以上黨組織巡視整改暨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專題民主生活會綜合情況報告》,總結提升經驗做法,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

15.針對“市領導帶頭學習宣傳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等問題。市委常委會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市委常委會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作為常委會會議第一議題。7月至9月底,市委召開6次常委會會議,深入學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生態文明建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宣傳工作會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傳達學習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省委常委會以及李希書記有關講話精神;李貽偉同志分別主持召開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市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部分鎮街黨(工)委書記學習座談會,就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貫徹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談認識、談體會、談打算,確保學深悟透、融會貫通;7月30日,市委召開十一屆六次全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傳達貫徹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7月27日,李貽偉同志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深入宣講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近期,市四套班子領導同志都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為支部黨員上黨課,分享學習心得體會。

16.針對“個別市領導未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等問題。嚴格組織生活制度,定期開展抽查督導。嚴格執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建立組織部門督促市領導同志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8月,市委組織部完成了26位市領導黨員組織關係梳理工作,明確每位市領導所在具體黨組織。8月18日至25日,全市127個市直單位和7個縣(區)按要求召開了巡視整改暨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專題民主生活會;市領導到所在單位參加專題民主生活,帶頭落實雙重組織生活。

第二方面問題:黨的建設仍然存在薄弱環節,基層黨組織建設短板較多,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

(四)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

17.針對“市委常委會較少結合惠州實際系統謀劃意識形態工作”問題。市委切實強化主體責任、壓實部門責任,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管理權主動權。8月17日,市委召開第73次常委會會議,結合實際研究部署我市意識形態工作。8月28日,市委宣傳部召開全市高校意識形態工作座談會,分析我市大中專院校意識形態工作存在問題,研究相關對策措施。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納入基層巡察重點內容。9月3日,李貽偉同志主持召開市宣傳文化系統座談會,研究思想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制定印發《惠州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檢查考核實施方案》。

18.針對“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未落實意識形態相關專題學習計劃”問題。市委理論中心組立行立改,帶頭組織學習。8月16日,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舉行擴大會議,邀請省委網信辦專家作“意識形態工作與網絡輿情應對”專題報告,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8月17日、9月21日,李貽偉同志主持召開2次市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中辦《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精神;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集體學習意識形態資料《研究蘇聯演變問題的一份寶貴材料》。8月15日至9月18日,全市縣處級單位理論中心組都安排了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學習。

19.針對“有的市領導身兼多職,難以集中精力抓意識形態工作”問題。市委已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市領導分工進行了調整。

20.針對“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力量薄弱,對非公經濟組織、網絡媒體等陣地管理的壓力傳導不夠到位,責任未完全壓實”問題。進一步充實宣傳思想文化基層工作力量,壓實基層黨組織主體責任。截止至9月下旬,全市所有鄉鎮(街道)完成宣傳委員兼職過多問題整改;制定了《市、縣(區)網信工作機構設置情況表》,下來將按照機構改革統一部署,推進網信機構建設。印發《關於加強重大輿情應對處置和輿情隊伍建設工作實施意見》,對重大輿情監測分析、預警防範、管控處置、人才隊伍建設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研究擬製《惠州市非公經濟組織、民營社會組織意識形態工作約談制度(試行)》(正在徵求意見)。

21.針對“對經濟社會領域事件傳導到政治領域,引發意識形態事件的風險認識不足”問題。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負責的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項目實際分析研判風險等級,形成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有效防範經濟社會領域事件傳導到政治領域、引發意識形態事件。制定印發了《惠州市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規範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流程和方法;編制印發了《意識形態工作知識手冊》,為全市開展意識形態工作提供指引。與相關網絡媒體簽訂《惠州市網絡傳播平臺自律管理責任狀》,強化網絡傳播平臺自律意識。

(五)基層黨組織建設短板較多

22.針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仍然薄弱,鎮村人才流失嚴重,村書記隊伍素質不高,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不明顯,宗族勢力干預農村事務的反映比較多,村民小組長監管存在不足”問題。市委著力強化制度機制保障,打造一流帶頭人隊伍。召開了全市組織工作暨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會議,貫徹落實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和全省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全面部署建立農村黨組織討論決定重要工作機制、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等各項工作;加強帶頭人隊伍建設,印發了《關於落實農村黨組織“頭雁”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對不合格黨組織書記進行調整撤換,對46個省定貧困村黨組織書記和第一書記進行專題培訓;加大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整頓力度,排查了41個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選派8名副處級幹部、33名副科級幹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加強鎮街工作隊伍建設,制定了《關於選派惠州市人才服務團的方案》,選派一批中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到有需求的鄉鎮(街道)、縣直部門掛職一年,逐步建立長效人才掛職服務基層機制。加強對村民小組長的監督管理,對村民小組長財務審批權、事務決策權和公章執行權管理制度和組務公開等事項予以明確;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拉網式”全面排查問題村(社區),對確屬涉黑惡幹部的、宗族勢力干預村事務的進行整頓,對涉黑惡村幹部進行查處。

23.針對“城市基層黨建共駐共建、互融互促局面尚未形成”問題。市委層層傳導責任,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全力打造博羅全國城市基層黨建示範縣。8月8日,在博羅縣召開全市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專題研討會,對推進城市基層黨建工作進行交流探討;指導博羅縣創新實施“紅色領航工程”,建立街道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工作制度等,全力推動全國城市基層黨建示範縣創建工作。壓實縣(區)城市基層黨建主體責任,全力推動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將城市基層黨建納入黨委工作總體佈局,發揮組織部門牽頭抓總作用,整合各部門資源力量,合力營造城市基層黨建共駐共建、互融互促工作新局面。

24.針對“少數國企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未正常開展,對民辦中小學等領域黨建工作指導推動乏力”問題。著力規範國企黨組織設置,加強教育領域黨的建設。採取撤銷、合併等方式,對40家企業中發現的“殭屍企業”“破產企業”黨組織進行重點整改,現已整改完畢。對全市國企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84項重點任務開展了專項檢查,市屬一級企業已將黨建工作寫入企業章程,設立黨建工作機構並配備相應工作人員,建立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以及“先黨內、後提交”議事規則,進一步增強了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結合市級機構改革,統籌考慮設立市委教育工委;全面推動市直民辦中小學校黨建工作,加強對縣(區)民辦中小學校黨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研究制定《惠州市教育局黨組關於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25.針對“機關黨建工作仍然存在‘燈下黑’”等問題。著力完善機關黨建責任清單,落實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健全完善了機關黨建工作三級責任清單,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和具體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機關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實施辦法和評議考核規則。印發了《市直機關巡視整改專項督查要點》,對市直機關黨組織設置情況開展了全面摸查,重點清查黨員人數、黨組織換屆時間、委員配備等工作。舉辦全市組織工作業務培訓班,對市直機關基層黨支部書記等353名黨務工作者集中開展發展黨員、黨的基層組織任期、黨費使用管理監督等黨務工作培訓。

26.針對“機關黨組織設置不合理,有的黨支部‘三會一課’不正常,會議記錄不規範”等問題。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提升規範化建設水平。對全市各級基層黨組織規範設置予以明確,落實提醒工作機制,定期對所屬基層黨組織設置情況進行排查,確保黨組織設置符合規定。同時,市直機關工委加強督促各級機關黨組織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規範落實“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等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切實抓好支部組織生活記錄登記工作,紮實推進黨支部“六有”規範化建設上新水平。

(六)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

27.針對“個別單位提拔市管幹部程序不夠規範”等問題。市委組織部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提高選人用人規範化水平。研究制定《惠州市市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從加強動議審核、改進推薦方式、細化考察方法、優化選拔流程、健全記實歸檔等方面完善了幹部選拔任用程序,更加凸顯黨組織的領導把關作用。實施“選人用人工作規範化行動年”計劃,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等政策法規,集中實施一系列規範化措施,切實提高我市選人用人工作規範化水平。

28.針對“有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結果處置不嚴格”問題。進一步強化制度約束,加大典型案例通報力度。8月,制定出臺《從嚴從實抓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規程及查核結果處理實施辦法》;精準精細做好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查核和結果認定處理工作。目前,正在梳理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典型案例,擬於年底前進行通報。

(七)縣(區)黨政主要領導調整過於頻繁

29.針對“有關縣(區)黨政主要領導調整過於頻繁”問題。市委將嚴格執行《中央組織部關於嚴格執行幹部職務任期規定保持幹部在法定任期內穩定的通知》,保持縣(區)黨政正職在任期內相對穩定,確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崗位任期不到3年進行調整的,按要求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第三方面問題:管黨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政商關係邊界不清,“四風”問題屢禁不止

(八)市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30.針對“有的市領導落實‘一崗雙責’不力”等問題。緊盯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強化責任落實。建立落實“一崗雙責”督促提醒機制。制定實施《關於反腐敗震懾遏制作用未充分發揮問題整改落實方案》《關於開展腐敗易發多發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持續加大正風反腐懲治力度,重點加大對選人用人、執法司法、土地出讓等方面的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

31.針對“警示教育不足”問題。進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督促各單位積極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對警示教育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縣(區)和部門進行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向全市各級各單位發放我市編印拍攝的《2018惠州市黨員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教育讀本》《惠州市部分違紀違法黨員幹部懺悔錄》《肅清貪腐毒瘤——惠州市部分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警示錄》,大力開展警示教育。對今年以來市紀委監委查處的45名黨員幹部,在所在單位及黨組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宣佈處分決定,並將典型案例在“惠州清風”微信公眾號上推送。研究制定《市紀委監委案件信息發佈流程圖》,進一步規範案件信息發佈流程,強化查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32.針對“巡視整改抓而不實”問題。立足全面清理辦結,建立轉交辦理閉環機制。全面完成對2014年省委巡視組移交的信訪線索核對工作。10月,印發了《惠州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閉環管理工作細則》,構建了受理全覆蓋、流轉全留痕、辦結全反饋的管理閉環,將進一步規範信訪舉報件辦理流程。

33.針對“反腐敗震懾、遏制作用未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等問題。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切實扎牢制度籠子,進一步發揮反腐敗震懾遏制作用。總結近年來腐敗案件的違紀違法特點,查找問題根源,開展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市國企腐敗案件專題調研,查閱110多宗相關腐敗案件。規範建立市管幹部問題線索活頁本,出臺《惠州市市管幹部問題線索活頁本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市管幹部廉政檔案,已完成全市在職市管幹部個人信息校對工作,正在進行廉政檔案錄入工作。在全市開展私設“小金庫”問題專項整治,組織市直單位開展自查自糾,並進行相關通報。

(九)政商關係不清,存在較多廉政風險

34.針對“個別領導幹部離開公務員隊伍後‘政商不分’”等問題。推動建立“親”“清”政商關係。緊盯官商勾結新特點,嚴肅查處“藉手取財”“期權回報”等政商勾結腐敗問題,今年6月份以來,共查處涉嫌政商勾結、政商搞非法利益輸送的案件8件8人。研究修訂了《惠州市關於深入整治官商勾結問題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實施意見》(待審批),將黨員領導幹部離職後違規承攬工程問題作為重點問題納入專項整治。今年以來,暫未收到或發現關於領導幹部離職後違規承攬工程的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

35.針對“有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未完全與企業脫鉤”問題。對16個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與59家未脫鉤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其中42家“無資產、無業務、無收入”的“殭屍企業”,由原主管單位按照“殭屍企業”出清重組政策法規實施市場化出清;14家可持續運營企業實施政企分開,分別劃入市國資委下屬企業;其餘3家企業因所處行業特殊性,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繼續由原單位管理。目前,14家移交企業已完成工商變更手續。

36.針對“有的部門對所轄企業執法不嚴”問題。切實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對巡視反饋某遊艇會公司長期非法佔用自然保護區海域問題,惠東縣成立了相關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停止該遊艇會有限公司對外營業,遊艇會停泊的外來遊艇已全部駛離碼頭,相關違法行為正在調查和核實中。

37.針對“有的單位為工程企業違規行為大開綠燈”問題。進一步加強工程領域權力監督,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市紀委監委到市直有關部門檢查巡視反饋違規審批工程項目臺賬及審批文件。印發《關於工程領域違規審批的整改落實方案》,收集審核縣(區)和市直單位工程領域違規審批自查自糾書面材料,分析發現項目建設滯後等4個問題。召開工程領域違規審批整改督導會,督促市發展改革局、市國土資源局等9個具有工程領域審批權單位,對2016年以來工程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等環節進行認真排查,列出問題清單,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抓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十)涉黑涉惡問題比較突出

38.針對“有的公安幹部與黑惡勢力長期勾結”問題。進一步壓實從嚴治黨、從嚴治警主體責任,推進政治建警和制度治警。強化警紀警風建設,深入推進為期6個月的“整治突出問題、純潔公安隊伍”專項教育活動,加強對政法幹警特別是公安幹警的黨風廉政教育、法紀教育。深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強對民警的日常監督,重點整治有警不出、有案不立、立而不偵和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等執法問題,對重大專案深挖“黑後臺”和“保護傘”,對涉及黨員幹部和公安民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一律嚴肅查處,絕不姑息。截至9月底,全市公安機關共打掉農村涉黑惡團伙213個(其中涉黑組織2個、惡勢力犯罪集團22個),刑拘犯罪嫌疑人1849人,查處“保護傘”38人(其中公職人員3人、村幹部35人)。巡視反饋嚴少亮等特大涉黑案涉及的公安民警違紀違法問題,相關責任人員已得到黨紀政紀處分、部分人員移送司法機關。

39.針對“‘套路貸’問題反映強烈。有的涉黑團伙通過虛構貸款事實、虛假訴訟、合同詐騙等手段,謀取巨大非法利益”問題。進一步深化鞏固打擊戰果,增強群眾防範意識。全面梳理“套路貸”違法犯罪線索,嚴厲打擊非法金融違法犯罪,已偵辦周某“套路貸”團伙案,刑拘29名犯罪嫌疑人,逮捕26人;偵辦張某“套路貸”團伙案,逮捕11人。進一步做好深挖擴線工作,緊盯各類可能實施“套路貸”的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借貸平臺、投融資擔保公司等行業廣闢線索來源,對已摸排出的“套路貸”黑惡勢力犯罪線索,有針對性地開展集中打擊,實現批量破案;對“套路貸”違法犯罪猖獗的重點地區和部位,強化邊掃邊治邊建;開展區域性專項整治行動,適時召開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公開處理大會,確保打擊效果和震懾作用。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結合掃黑除惡新一輪宣傳攻勢,採取有效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和信貸規則,強化風險警示,增強廣大人民群眾風險防範意識,引導自覺抵制非法民間借貸活動。

(十一)“四風”問題屢禁不止

40.針對“奢靡之風禁而未絕”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推動黨風政風社風持續好轉。制定《整治“四風”問題專項行動方案》,嚴肅查處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和改頭換面、轉入地下的享樂奢靡問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款打高爾夫球、轉嫁公務接待費用、私設“小金庫”及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的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堵塞制度漏洞。對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和超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進行暗訪,拍攝製作暗訪片並轉交有關部門進行整改。今年6-9月,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2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3人。充分發揮暗訪利器作用,持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製作並在惠州電視臺、惠州清風等媒體播放有關村(居)委亂收費的《聚焦“四風”》暗訪片。運用北斗系統加強對公車使用情況的監督。

41.針對“一些領導、單位和部門仍然存在官僚主義;某些重點項目建設推進緩慢,扶貧資金使用率不高”等問題。嚴格落實“一線問責法”,從嚴整治懶政怠政。對貫徹執行不力、懶政怠政、失職瀆職等三大類23種情形實行問責。嚴格執行“一線問責法”,將其納入《2018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考評方案》,依託“兩個責任”電子平臺落實“一線問責”。制定實施《2018年惠州市深入開展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制定印發《惠州市基層正風反腐三年行動方案》,召開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會,持續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印發《關於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惠州市開展精準扶貧財政資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整治精準扶貧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不高、項目推進滯後問題;啟動修訂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關規定,簡化扶貧項目招投標流程,解決扶貧項目落地難問題。

惠州市汽車客運南站項目主體工程於2017年12月底完成,收尾工程於2018年6月底完成。目前,該項目已投入運營。仲愷大道及鵝嶺南路改造項目全長14.03公里,總投資約19.9億元,於2016年9月進場施工,合同工期2.5年;目前,主車道及大部分輔道、人行道已完成建設,正在對通行較為擁堵路段加快建設進度,力爭今年底完成改造並實現通車。

第四個方面問題:“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問題整治不力,社會生態存在嚴重隱患

(十二)全市“兩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面積逐年攀升

42.針對“對‘兩違’整治重視不夠,整治成效不明顯”問題。全面摸清“兩違”底數,強化執法監督力度。目前,已摸清全市違法用地底數並分類彙總、建檔立賬。強化“兩違”打擊力度,經核查,全市存量違法用地412宗,面積54.7萬平方米,截至9月底,立案率、查處率100%,已整改185宗、違法建築物面積24.39萬平方米(完成總存量面積的44.59%)。針對省、市地方重點項目及民生公益類的違法用地情況,各縣(區)各部門按照“嚴控增量、減少存量”目標,依法分類處置,確保重點項目程序性違法用地問題在今年底基本解決。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全面清理和排查轄區內現有違法建設,完善了市、縣(區)、鎮(街)、村(居)建築物信息數據庫,截至9月底,2014-2017年產生的違法建設存量共消除了140宗,約11.2萬平方米,完成清理總存量面積的25.9%。二是建立健全“兩違”整治長效機制,修訂《惠州市整治違法建設違法用地專項工作考核實施方案(試行)》;研究擬製《關於加強衛片綜合執法監管治理的意見》(徵求意見中),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責任體系、監管共同責任機制、責任考核問責機制等;研究擬製了《惠州市查處違法建設規定》(徵求意見中),已列入《惠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規章制定計劃》。對2017年度全市違法建設治理工作考核結果進行了通報。

43.針對“某國家風景名勝區內違法建築整改不到位”問題。博羅縣依法依規妥善處置羅浮山蓬萊山莊違法建築。8月19日,當事人對被認定需要拆除的3142平方米違法建築物自行拆除;8月31日,違法建築全部拆除;9月13日,基本完成復綠工作;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組織驗收。

(十三)惠陽區政府未批先徵2200多畝農用地

44.針對“惠陽區政府在未取得徵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法徵收耕地、養殖水面等農用地2216.4畝”問題。惠陽區加大土地執法力度,全力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已與開發商解除了項目合作合同。對片區符合報批條件地塊,惠陽區將分年度落實報批。下來,將開展好剩餘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未報批土地調查摸底工作。同時,啟動片區控規調整,重點功能以產業為主。持續加強土地執法監管,每週對該片區土地進行動態巡查,目前,片區範圍內暫未發現有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土地現狀和性質均未改變。為確保村民合法權益,在未完善用地報批手續前,將土地委託村民管理、耕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抓好省委巡視整改落實是我市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下來,我市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強化政治擔當,按照省委部署,繼續做好巡視整改落實後續工作。一是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落實主體責任,“一把手”要自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繼續抓好未完成後續整改工作落實,推動整改任務“見底清零”。二是進一步深化整改成效。舉一反三,把省委巡視反饋整改逐條逐項落實到位,對整改過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經驗做法,及時上升到制度層面,轉化為完善和規範相關工作的長效機制。三是進一步強化監督問責。加強對巡視整改落實進展的督導檢查,層層傳導壓力,用好問責利器,對在巡視整改落實中履責不力、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的單位和個人,抓住典型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四是進一步鞏固巡視整改成果。各級各部門要堅決克服一勞永逸的思想,深入鞏固巡視整改工作成果;加強對省委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曝光,既通報巡視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反面典型,也反映巡視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並適時組織巡視整改工作“回頭看”,充分發揮以巡視整改帶動全局工作的戰略作用。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電話:0752-2873202;郵政信箱:惠州市惠城區雲山西路6號市行政中心1號樓818室;郵政編碼:516001;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惠州市委

2018年11月26日

《南方》雜誌訂閱電話

(020)87377371

統籌丨戎明邁

校對丨華成民

來源丨南粵清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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