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還要不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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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的理解,題主想問的應該是:


男方不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是不是他不夠愛我,這種人值不值得嫁?


這樣一來,就是和“愛”扯上關係了,這樣的問題沒有參考答案,要具體分析原因。


題主舉了一個不能證明“他到底愛不愛我”的例子——房產證,這就太尷尬了。



房子對於我們太重要了,某些方面可以說僅次於生命。而愛情在我們的生命長河中,確實也很重要。但這重要和重要兩者之間不對等,也沒有比較意義。


關鍵是,房產證上加不加名字,完全體現不出他愛不愛你。


什麼是愛,愛是內心感受。他是不是愛你,從日常生活中,從你的內心深處,從各種小細節中就能看出來,而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看不出來


從男方來講,如果這房子他自己的,你沒有出過一分錢。這個問題就變成了:


你到底是愛他本人,還是為了這套房子?


所以,衝突開始了,就是要通過房產證來證明愛


男方觀點:愛不通過房產證證明。

女方觀點:愛要通過房產證證明。


雙方都大錯特錯了,這樣的衝突根本不利於你們感情維繫。


我們可以試圖從男女雙方的思考原點出發理解這個問題:


女方:愛我,後半生都是我,所有的東西都要有我的印記,我都是你的人了,在房產證上加一個名字怎麼啦,現在雙方的東西今後都是我們的,一家人的,這有什麼,不加名字是什麼意思。


女方犯了根本性錯誤。你還沒有嫁給他,還沒有領證結婚生子,你們還不是一家人,你們只是戀人,沒有任何法定的關係,你不能還沒過門就要求分男方一半的財產。


雖然這不是你的初衷,但這就是你的所作所為。


男方:愛她,就非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嗎,我們的愛情要通過這個房產正本本來證明嗎,那這樣的愛情算什麼愛情,要結婚你和房產證去結吧。


男方犯了認知上錯誤。愛情是不需要通過房產證來衡量的,但愛她必須要通過某種重要的實物或實際行動去證明,而不是嘴上天天吼“寶貝,我愛你”。女方認為房子很重要,你既然能和她分享這麼高價值的東西,那必定是真愛了。


女生任性,男生固執,這就是矛盾的關鍵所在,也是現在都市的小年輕經常遇到的問題。


我建議的解決辦法是:


對於女方,如果認定了這個人,相信他愛你,那就嫁,房產證加不加名字可以婚後再議,否則很明顯你是衝著房子去的。如果他沒有房子你就不嫁了嗎?房子倒成了禍根?



嫁給愛情,不要嫁給房產證。


對於男方,要明白女生的想法,要諒解她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當然是愛你在乎你啊,所以男方應該做出實際行動,在領證的那幾天,同時去房管局加名字。或者寫一個婚前協議等,用實際行動去證明。


當然,男方要是不加,也是可以的,房子本來就是你的,法律認。


房子是你的,但愛情和婚姻是你們兩個人的。


這個問題應該不是想要結婚的兩個年輕人會糾結的問題,但是社會上有總是有這樣的問題,是什麼原因?


我覺得,現在的人對房子和對愛情的執念都太重了。人的一輩子,短短几十年,過得舒服、幸福就很快過去了。


住著大房子,卻沒有相愛的人一起廝守終生,這何嘗不是一種悲哀。


可能是各種社會壓力,讓我們缺乏安全感吧。


對了,南京地區女方和男方結婚要一套房子(或特別貴重的東西)是習俗嗎?如果是,要改一改了。(手動滑稽)


如果,這和“愛”沒有關係,結婚就是要房子,天經地義的,那就不嫁,嫁給房地產老闆!(再次手動滑稽)。


靘天娃娃


題主是南京的,就讓南京小歐來答。

我說個我現實生活中遇到的一個真實案例,一個很不簡單的女人! 我認識個姐姐,結婚三四年,老公長的很醜,自己卻年輕漂亮,為什麼要嫁給她呢?因為這男的在主城區有三四套房。注意這幾套房是婚前財產。

這女的厲害,結婚的時候沒有要求加房產名字。但是婚後想方設法把老公的房子給賣了,重買了幾套。 這是為啥?因為新的婚姻法規定男方婚前房產即使加了女方名字離了婚還是有利於男方。但是婚後再買房產的話就是夫妻共同所有。我這位姐姐就是瞄準這點,可以說很牛了



對於這個女的做法我們不予置評,客觀看待,至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說難聽點無論加不加名字,其實都達不到你想要的那種“安全感”。


倒不如兩個人好好坐下來談談,維護好自己和對方的感情呢。

(首發看點)


南京小歐


我剛畢業時在某公司做法務,我身邊有一個女同事就是這種情況。

由於同在一間辦公室,她經常和我聊天,有一天突然就聊到了這個話題。她說她和老公現在的房子首付是公婆出的,但房貸卻是她和老公一起在還。讓她感到心寒的是,房產證上只有老公一個人的名字,她幾次三番要求老公加上自己名字都被百般敷衍。她還問我,這種情況下如果將來離婚,這房子她是不是一點也分不到?

我說,這房子是你老公父母出的首付,也只登記在你老公一個人的名下,在法律上很有可就視為他們對兒子的個人贈與。雖然你也在一起還房貸,但將來離婚時這套房屋很有可能不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你最後只能得到共同償還房貸的相應補償。

為了避免她太過傷心,我後來還告訴她,一般這種情況都是男方父母的主意,畢竟現在離婚率這麼高他們也是怕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你老公不一定願意這樣做,畢竟你們是結髮夫妻,作為他肯定是願意加上你的名字的。況且,只要你們感情穩定,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其實沒有什麼差別。

但我的安慰明顯沒起作用,她說她特別心寒,她已經為老公生了兩個孩子了,沒想到還是被他們一家百般防範。況且,將來會發生什麼誰也說不清楚,他連房子都不願加上我的名字,我還能指望他愛我一輩子嗎?女人不在乎就是需要一份安全感,可我現在一點安全感都沒有,生怕哪天他和我離婚我卻什麼也得不到,那我這麼多年的青春豈不是白白浪費了?

其實我很贊同她的想法,所以我再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確實,現在的婚姻已經不再單純,摻雜著很多爾虞我詐和提防算計。但是,如果一個女人真的深愛某個男人的話,她想要的確實就只有一份安全感而已。


當然,在現在的大環境下,說這些其實並沒有什麼用。


冰焰


一看就知道不熟悉新的婚姻法

第一種情況:如果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加了你的名字,等離婚,你照樣分不到,因為那屬於男方婚前財產。

第二種情況:如果房子是付首付,還有貸款,加了你的名字,你不幫忙還貸款,最後離婚還是全都屬於男方。如果你一起還款,等離婚了,按照當時市場價來分,首付款屬於男方,剩下的部分,按照還款比例雙方瓜分。

其實,很多時候不要提加名字這個事,容易引起男方和男方父母反感,覺得你有其他目的,有些人是會加的,有些人可能不會,他不同意你也不要多想,影響感情。

這個男的能不能嫁,主要看你和他處這麼久的感覺,而不是說加名字的事

不喜勿噴,謝謝


V1ncentW


作為一名長期和不動產打交道的職場人士,絕對有權回答這個問題。

為什麼很多新人在結婚之際要加上自己的名字,根本的原因就是希望自己能夠取得房屋的產權。房子雖然讓住,但是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畢竟有著質的區別。這個雖然從一定層面可以看出人們保護意識增強,但是要真的把房產加名和婚姻結合在一塊,夫妻加名就“變味”了。

在經歷了很多夫妻加名和後期房產析產案例後,建議題主不要把房產加名問題,放在這麼敏感的問題上,畢竟婚姻是嫁給愛情,就算婚姻離不開物質,但是不加名也不至於上升到要不要嫁人的程度。

要加名也要讓男方心甘情願的加,否則會影響婚後的幸福度。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諮詢,要不要加名,不加名錶明他並不愛我,只想說一句話:物質是很重要,但沒有重要到不分主次的地步。


sunny


你好,原諒我的不請自來。

看到你這個題目我真的只有一個建議別嫁,千萬別嫁!!

我是為了你好,也是為了那個男方。

我來給你解釋下我為什麼這麼說

1.你要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說明這個房子在婚前和你一分錢關係也沒有,也就是說你沒花一分錢。

2.如果說這個男方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是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或者父母拿錢付的首付,你倆人共同還款,他都不會拒絕你的這個要求,畢竟你們要結婚了,說明你們的感情到了一定的程度,他是愛你的。但是,顯然不是這種情況,一定男方的經濟基礎沒到那種程度,這個房子一定是男方的父母買的。

3.換位思考,如果你以後生了個男孩,你和你的丈夫辛辛苦苦一輩子攢了一百多萬給你的兒子買了套房子(據瞭解南京房子均價25000一平),五十多歲了,要退休了,想要好好歇歇了。這時候突然!有個女孩兒和你的兒子要結婚,並且房子要填上她的名字,也就意味著如果你兒子婚姻不合的話,你半輩子就白乾了,從頭到尾都要你承擔。你會怎麼想?別告訴我你會無所謂啊,如果你那麼無所謂就不會來要你和你男朋友一分錢一滴汗都沒投入過的房子了,雖然是一半,也不是個小數目。

4.說完了錢的事兒,客觀談談你們的感情。就因為房子不加你的名字,你就不想嫁給他了,我真不知道你看上了這個男朋友哪點了?如果一點感情基礎都沒有,就只是搭夥過日子,那更不能填上你的名字了。如果說你們真的是相愛,那為什麼就因為跟你沒關係的房子沒加你的名字就忘了你們之前種種了,感情脆弱到如此地步,我覺得你不是真正的愛他,就算他的房子加上了你的名字,以後過上了日子他讓你看不上的地方還多了去了,柴米油鹽醬醋,我覺的你早晚會厭倦他,最後兩個人在一起也是痛苦,所以趁早分手,你倆不合適。你還是找一個財富自由,或者說經濟獨立的男人吧。

以上屬個人觀點,同意的請怒贊一個!不同見解的,歡迎輕噴。


鐵嶺棋哥


現在的女人,婚前口口聲聲說,“我父母養了我二十多年,你不買房買車加名字給彩禮就想我白白嫁過去照顧你父母,還有做家務?”,婚後啥都不幹,天天躺床上度日,又說,“我嫁給你不是給你做家務照顧你父母的。”這樣的女人請給我來一打,我想把她們排成排,放在流水線上拿皮鞭抽。


蚊子152963855


建議看看新的婚姻法,就算房產證上加了你的名,不要以為房子就有你的份了,你拿的出能證明你分攤房款的證據嗎?你拿不出!那麼萬一到時候離婚,就算是房本上有你的名,你還是無權分割房產!除非男方自願主動對房產進行分割!

所以,不用再提加名字了,假如你繼續糾結於房子加名的事,會引起你男朋友反感,進而淡化你們的感情。他不願意加你的名字,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對你的愛還不夠深,他也在擔憂假如離婚會丟掉半套房子,因此,你們的感情看來還是一般,他家並不是很在乎你哦。除非作為結婚條件,他家主動提出房本加你的名字,把房子的部分產權明確贈送給你,並進行公證。

如果你男朋友人品好,善良正派又上進,你也很愛她,那就忽略房子吧,想想如何相夫教子,孝敬公婆,做一個賢妻良母吧。你的付出,會有回報的。而假如你男朋友心術不正,又不上進,可以考慮換人。











穿著棉襖不洗澡


我先問你,這個房子是不是你花錢買的?回答肯定是,“不是!”既然不是你花錢買的,為什麼要寫你的名子呢?你這不是想要通過婚姻關係來攫取別人的財產嗎?

至於說,如果心愛的人主動要寫上你的名子,這倒是應該先謙虛一會,然後就可以欣然地接受了。心愛的人不想寫你的名子,可能是他有更多的考慮,是可以理解的。這個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心愛的人肯定是深思熟慮的。但做為你來說,應該無動於衷,把它當成是一般的事。把它當成是對互相的一個考驗。



你如果真的愛他,想和他馬上結婚了,你就應該完全相信他。如果你連這點自信心都沒有,還結什麼婚?美好的愛情擺在眼前,你應該做和他白頭到老的準備。白頭到老,何止是房子,他的一切財產還不都是你們兩個人的嗎?連他的人都是你的!房產證上的名子有什麼用?我最反對什麼婚前財產公證,如果沒結婚,就先做離婚的準備,這個婚還結它幹什麼?



愛情是神聖崇高的。梁山泊與祝英臺給我們做出了榜樣,他們為了愛情互相追隨,不惜化蝶紛飛。在愛情面前,房子一文不值。有的人把房子看得和婚姻一樣重要,這樣的人,大有人在。中國人過去也常說,“蓋房子,娶媳婦兩件大事”,把房子看得和媳婦一樣重要。但你要知道,那個房子是專門給新媳婦蓋的!而且不需要寫名子。而今天,心愛的人在房產證上不寫媳婦的名子,實在不是大方之舉,也實在不是聰明之舉!還嫁不嫁呢......?


盛廣學雜家雜論


  1. 如果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後需要一起還貸,男友婚前購房的部分不管婚姻狀態如何,法律上始終是屬於男方所有。婚後如果您參與了還貸,那麼您還貸的那部分就是歸屬與您的。即使加上了名字,債權的歸屬也不會發生任何改變。

  2. 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買房,那麼房子始終是屬於男方的。但是如果房子升值了,那麼升值的部分您是可以享受權益的。

新的婚姻法都是保護出資人一方的,你在房產上所享受的權益,不管是婚前、婚後還是離婚,不管是在房產證上加沒加名字,都是按照您的出資額算的。

加不加名字,可能是傳統觀念的影響,加了心理上感覺婚姻有保障。真正的婚姻應該是以感情為基礎的,大部分年輕人的首套房都是父母出資的,父母的錢始終是父母的,婚後靠雙方努力而打拼來的,才有權利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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