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退回混凝土處理的質量控制,以達到科學合理地利用退回混凝土,減少廢料,增加效益。退回站內的混凝土,均應首先考慮降低等級使用。在無法降低等級使用時,應根據情況分清原因,判斷混凝土的性能,然後進行合理的處理。以下就經常出現的幾種情況,制定了具體處理辦法。
(一)因檢驗不嚴造成的混凝土退料
因混凝土出站前未經檢查或檢查不嚴、判斷失誤等原因,致使不合格的混凝土發往工地,造成施工方拒收。退回後,應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坍落度過大
坍落度過大(或離析),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同配比的乾料或稠砂漿,快速攪拌不少於90s,經檢查無干料塊,坍落度符合設計要求,且實際水膠比不大於理論水膠比方可出站。如果處理後坍落度小於出站要求,應加入適量外加劑調整到滿足施工要求的坍落度方可出站。
(2)坍落度過小
坍落度過小,應適當增加水泥,然後加外加劑,並強制攪拌,直到坍落度達到出站要求為止。但應注意,外加劑的摻量不得超過推薦摻量的最大值。
(二)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混凝土退料
因運輸、泵送、澆築等各種原因造成的退回混凝土,首先由罐車司機過磅,質檢員根據罐車司機提供的過磅單及該罐車的皮重計算剩餘方量,然後根據同等級或降低等級使用,分別採用以下處理方法:
(1)同等級使用
延誤時間在2h以內,處理後應保證水泥用量比原配合比提高10~15kg/m3,外加劑提高0.1%~0.3%。或直接降低一個強度等級,適當增加外加劑摻量進行調整。延誤時間在2~4h,處理後應保證水泥用量比原配合比提高20~40kg/m3,外加劑提高0.4%~0.6%。或直接降低兩個強度等級,適當增加外加劑摻量進行調整。
(2)降低等級使用
降低等級使用,必須以降低等級後的混凝土與原等級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完全相同為基礎,且僅適用於C40及C40以下的混凝土的處理。在(1)的基礎上,再降低一個強度等級進行處理。
(3)延誤時間超過4h,應報廢或用作非承重低等級混凝土使用。
若日平均溫度為5~20℃範圍內,可按(1)的情況增加0.5h處置。若日平均溫度小於5℃時,可按(1)的情況增加1h處置。
(4)外加劑調整
當混凝土送到工地時,發現混凝土坍落度達不到施工要求,若坍落度低於設計要求30~50mm,可按運輸單上的方量,每方添加0.5kg泵送劑。如所運方量為8m3,即可加0.5×8=4kg。若用10kg塑料桶裝泵送劑,滿桶為11kg,可約計加入2/5桶,然後用水管加水3~5s,把接料斗部位的泵送劑衝入罐內,開動罐體快速旋轉3min,上車觀察混凝土拌合物是否合適,若符合要求,即可使用。
當混凝土送到工地等待了很長時間才開始用料或用混凝土打柱子時間過長,混凝土在卸料槽中不流淌時,應先估計罐內混凝土方量,然後按每方加1kg計算加入泵送劑數量,加泵送劑後按上述方法要求的加水、快轉、觀察等步驟操作。當使用了部分料而估計不準方量時,寧可低估,不可多算。先少加一些,如果達不到要求,可再加第一次的量,就能符合要求。若一次加入泵送劑量太多,可使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過大,並導致混凝土緩凝。
在初凝時間內的混凝土,由於氣溫較高、運距較遠、壓車時間較長等造成混凝土坍落度損失較大,可通過試驗添加同型號的泵送劑或減水劑,但添加與原先已加的總和摻量不能超過外加劑最大摻量的20%。應逐漸添加,先少加,摻入後,攪拌運輸車必須快速轉動2min左右,測定坍落度符合要求。運到現場的混凝土不能立即卸料,應快速轉動運輸車2min後卸料,以確保坍落度和質量。對超過初凝時間的混凝土應廢棄,不能再使用。混凝土澆築前停滯的時間越長,混凝土強度損失越嚴重,應當引起足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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