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教師就一定能得到經濟補償金嗎?

為生活而提神


上述問題經過全國人大代表多年提議案,終於敲定;各省根據財力酌情解決。我們河北省是,每幹一年教師,每月20元從三年算起(如二年以下不在此例)如果工作10年,60歲後可得到每月200元工資。餘此類推。河北省已經發放二年了。以後根據物價漲幅,酌情上調。具體操作方法1970年以前任教教師因為沒有檔案記錄需要5名退休教師作證,1970年以後任教教師縣教育局都有教師工資表作證。


妖大成仙


原民辦教師就一定能得到經濟補償金嗎?

這個還真能。

我們南昌地區這邊按政策規定,為妥善解決原民辦教師遺留問題,早在2013年就把原民辦教師教齡補貼落實到位。

以一年教齡為起點,每滿一年教齡補貼為800元。以30年教齡為例:800X30,可領取民辦教師教齡補貼2萬4千元。

具體操作流程:有檔案材料的以檔案材料為認定標準;無檔案材料的必須有兩個以上同事作出書面證明起止時間。以上兩種情況都必須由1~2名體制內教師簽署擔保意見(謹防弄虛作假)方可領取補貼。

錢雖不多,補貼標準也或許有點不盡人意,但這也方顯得各級政府對原民辦老教師一片體貼關懷之心。對於後續諸如有無社保之類的問題我們拭目以待,因不在討論範圍,在此不予評說。

(以上回答希望題主能夠滿意)

民辦教師風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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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辦教師一定能夠得到經濟補償金,這種事情是不是絕對的。

為什麼會出現給原民辦教師,發放一次性補償的情況?主要是2011年,教育部出臺了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文件中指出對當年沒有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償的民辦教師,應該予以補償。

其實,如何判斷補償標準,是要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但是如果職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而且,從民辦教師可以領取教齡補貼的角度,一般是被辭退後沒有被新的單位招用,沒有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人才可以享受。

不過總體來看,主動離職的人確實不在補償範圍內。這也提醒我們,大家在離職的時候一定要三思,可能我們失去了很大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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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所知道的原民辦教師應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50年代60年年代參加教育工作的,在80年解聘回鄉,這部分民辦教師現在年事己高,當時沒有任何補償。第二部分民辦教師是85年第二次民辦民教師整頓,這部分民師主要70年代由村鎮招聘,解聘後也沒有任何經濟補償。85年在整頓的同時,又招考了一部分民辦教師,這時起民師由縣管。後來,國家通過民師考師範,民轉公考試,把一部分民師轉為公辦教師。直2002年,國家取消民辦教師為止,(有的省早,有的省遲)這是第三部分民辦教,這部分民辦教師在解聘時,按教齡給了一定的補貼,後來各地根據地方政府要求,給這部分民辦教師按政府,個人分擔的辦法買了養老保險。這部分人中,有的教齡在30年以上的大有人在。不管怎麼講,國家和地方政府應該讓各個時段的民師老有所養,應該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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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辦教師在60歲時,就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了。

我們河南溫縣實施這個政策是在幾年前,(具體年限我也不記得了。)

記得那天上午,我正在上班,母親來電話說,鄉里正在統一辦理民辦教師補貼手續。當時公司正忙,脫不開身。我本不想回去的,母親在電話裡焦急地說:“快回來吧,就剩最後幾天了,人家在外邊上班的都回來了,錯過這次機會,以後就不好辦了。”我說:“每月補助那麼一點錢,還不夠我來回的油錢,再說我也不缺那麼一點錢,我就不回了吧。”母親說:“別看你現在不缺錢,你老了以後是否還有錢就不知道了,趕緊回來……”

我和老公第二天,就回了趟老家。記得那年是6月天,天空下著小雨。回到老家帶著證件和證人一起在教育局辦的手續。我們溫縣的補償金是按教齡發放的。教齡一年每月10元。60歲以後發放。我們這裡已經有很多老師領到了補償金。


想想--梅花


答案是肯定的。我們山西就已在13年開始統計填表,並給予了老民辦教師以教令補貼。

補貼條件是連續工作三年以上的;必須有證件證明的;必須由三位在職教師證明的;出榜公示七日無異議的。

補貼標準是每教令10元。如我曾參加工作九年,每月可領9O元。但不按月發放,每年農曆臘月發放全年補貼1080元。

這點補貼與當年的付出不成正比。我是83年參加工作的。改革開放已開始了五年,各行各業都呈現出蓬勃向上的形勢。很多人紛紛下海日,發家致富。唯民辦教師在十年中,只有從5元開始至50多元的補助工資。與其它行業相比,工作最辛苦,收入最低。

現在這部分人年令已大,大部分人已超過六十歲。尤其是生活在山區農村的老民師生活更加困難。那是由於已經失去了勞動能力,農田承租租金低,又無力出外打工,養老問題已成了重中之重。所以,增加教令補貼,是解決他們當前困難的唯一途徑。讓他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應該是各級政府所關注及解決的。這是全體老民師的願望。


西瓜小品笑


從目前已經出臺的政策來看,原民辦教師一般都能領到經濟補償金的。他們為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為甚多莘莘學子成功進入大學打下了教師的基礎。

進入二十世紀以來,我國就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儘快解決離開崗位的原民辦教師養老、醫療等方面的問題。截至目前,各地已經基本解決了原民辦教師的養老問題,很多原民辦教師將會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可以領取到一定額度的養老金。同時,在其他一些地方也開始為原民辦教師解決了醫療等問題,讓原民辦教師不用擔心自己的養老和醫療問題。



在解決原民辦教師的養老和醫療問題之時,筆者所在主要是按照他們從事教育的教齡來確定具體的經濟補償金的,一般是從10元到幾十元不等,而且他們的教齡還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可,大部分原民辦教師要根據其檔案進行確定,如果沒有檔案的,就需要找證明人,來證明自己確實從事過民辦較的崗位。當然,如果沒有詳細檔案記錄,也沒有證明人可以證明自己的從教經歷,可能就會與經濟補償失之交臂。


東愛雨小公


原民辦教師問題,如果按國務院、國家教委下發的文件精神去執行的話,是一定能夠得到經濟補償的。

早在1997年的32號《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文件中,闡明瞭解決民辦教師責任主體是地方各級政府。同時,要求解決好民辦教師的社會保障問題,把民辦教師納入當地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和醫療保險體系。要求給民辦教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償,要採取切實措施,使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

又在2011年8號文件中,關於妥善解決民辦教師問題有關指導意見中,提出要把被辭退的民辦教師,沒有進行補償的,一定要補償到位。被辭退後,沒有生活來原,不享受職工養老待遇,要依法依規將其納入相應的養老醫療保障。

現在各省地方政府,並沒有按教委的文件精神去執行。只是按教齡的多少,每教齡給10元,20元的補助。這個補助對並不富裕的民辦教師來說,無疑是杯水車薪,什麼問題也解決不了。

以前,民辦教師的付出是人們耳熟能詳的;條件的艱苦是人人皆知的。如今,民辦教師的家庭生活困難是人們有目共賭的;年齡的偏大,身體的不好也是實實在在的。民辦教師在教育上的貢獻之大,國家也是認可的。

因此,誠懇希望各省地方政府,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儘快制定出有利於民師養老的好政策,使他們能有一個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晚年生活。

解決好這個問題,不僅是各省地方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迫在眉睫的急需,他們真的等不起了。




寶木鴻F


原民辦教師就一定能得到經濟補償金嗎?按照教師的性質可分為兩種,民辦教師和公辦教師。

民辦教師的性質,屬於鄉鎮聘用制教師,在過去的年代,他們的年收入拿著村上中等工份的標準,在80年農村實行責任田到戶後,這些民辦教師每月僅拿到200元左右的工資,他們精心耕壇,堅守著教育陣地,為農村的教育默默付出,把畢生的青春無私的奉獻給農村教育,現在這些老民辦教師每月僅拿到300元左右的經濟補償金。的確是他們難以解決自己的養老問題。

公辦教師的性質,屬於國家財政編制,他們享受著國家財政補貼待遇,同時還有績效工資,各項獎勵補貼待遇,在職教師他們全年還享受著13個月的補償待遇。國家依據他們工資為基數,按照28%的比例給這些教師辦理社保,國家財政統籌繳納20%,個人繳納8%,使他們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6O週歲,女50週歲,社保繳費滿足15年,他們便可終身享受社會養老保障和社會醫療保障。

以上這些就是公辦教師和民辦教師的差異,對於那些老民辦教師確實有資格享受國家的各項優惠補貼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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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經濟補償是有條件的。

原民辦代課教師經濟補償規定(各地名字大問小異):

1.原民辦代課教師需任教三週年以上,低於三年的不予認定。

2.認定需提供證明材料,如備課本、表彰獎勵證件或文件、照片等,有一個證明材料是必須的,就是現在職或離退休教師證明你工作經歷的證言證詞。

3.符合以上條件的在世人員,通過本級學校(招生區劃內)向上級提供證明材料,經查驗證實,即可認定為原民辦代課教師。

4.經認定,確為原民辦代課教師的,可獲得一定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教齡計算,一年教齡一月可得20元,十年教齡每月可得200元。該經濟補償從滿60歲以後按月補償,每半年領取一次。

基本就是以上情況吧,這是河北標準,其他省份怎麼執行的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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