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堅決破除地區間利益藩籬和政策壁壘

據新華社電

為全面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各項任務,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質量邁進,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發佈關於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意見。

《意見》指出,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是新時代國家重大戰略之一,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我國區域發展差距依然較大,區域分化現象逐漸顯現,無序開發與惡性競爭仍然存在,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區域發展機制還不完善,難以適應新時代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需要。

《意見》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立足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和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圍繞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設施通達程度比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體相當的目標,深化改革開放,堅決破除地區之間利益藩籬和政策壁壘,加快形成統籌有力、競爭有序、綠色協調、共享共贏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在建立區域戰略統籌機制、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機制、區域政策調控機制、區域發展保障機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完善市場一體化發展機制、深化區域合作機制、優化區域互助機制、健全區際利益補償機制等方面取得新進展,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在有效遏制區域分化、規範區域開發秩序、推動區域一體化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到2035年,建立與基本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實現區域政策與財政、貨幣等政策有效協調配合,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在顯著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和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設施通達程度比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體相當中發揮重要作用,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重要支撐。

到本世紀中葉,建立與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相適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在完善區域治理體系、提升區域治理能力、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更加有效,為把我國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有力保障。

《意見》還對建立區域戰略統籌機制,健全市場一體化發展機制、深化區域合作機制、優化區域互助機制、健全區際利益補償機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機制、創新區域政策調控機制、健全區域發展保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實施等工作做了原則安排。

本文源自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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