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經濟性裁員,工作十九年只賠了二萬五還不到,該怎麼辦?

0風過無痕0


經濟性裁員屬於合法解除的範疇,企業需要支付員工補償款,補償標準是N+1,其中N代表的是補償金的月份,這個計算是按工齡計算的,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不滿半年按0.5個月計算,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個月計算,最多補償12個月,金額標準按照上一年平均工資,但不能超過當地社平工資的3倍。

你按照這個標準和原則進行測算,就知道應該補償多少了。

假設你上一年平均工資為5000元,12個月就是6萬元。

這裡面最重要的是上年平均工資的金額要確定,上年平均工資應該是你上一年度所有勞動所得,包括加班費,年終獎等。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工作年限,你的情況不知道原來的國企部分是什麼情況,如果沒有做過勞動解除。企業只是變更了性質和法人,是應該計算工齡的,但如果當時與原國企簽署瞭解除勞動合同協議,與之後的公司又重新簽訂了勞動合同,則不能連續計算工齡。


HR老槍


按照N+1 如果你離職前的12個月扣保險前的工資月均是1250元/月的話 就沒什麼爭議了 否則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我去年4月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 我們公司10年以上是N+6 150萬封頂


jamo20041


工作十九年應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裁員應按去年和今年每月平均工資乘以38個月,用人單位不這樣賠可申請勞動仲裁。


浪漫星空81808118


合法的處理。你嫌賠償金少主要是因為你工資低。


鈺鈴20180710


這給你都是多的。有的地方比你還少呢?沒地方說理。


鳴鐘12


要麼認慫,要麼拼命


馮馮31185180180


進行胸問法律事務所,以法律條例而定。


東方天俊


當保安,繼續活著!


劉智355


同員工同仇敵愾,是它們的本色。一點都不奇怪


炎黃子孫之聲


這個時候給你講法制?嘿嘿,認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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