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案風波後 影視圈再現藝人補稅“震盪”

繼影星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後,近日再有涉稅消息傳出。 北京時間11月29日,影視圈從業人員的社交軟件微信朋友圈流傳著一則消息,即已有部分影視工作室陸續接到稅務部門的通知,補稅工作正式實施,共分為四個階段:自查自糾、約談補稅、稅務上門輔導、檢查以及重點檢查。

范冰冰案風波後 影視圈再現藝人補稅“震盪”

其中,在3天內,華東地區浙江已有17位藝人被約談,補稅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相關資料顯示,藝人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三年總收入的70%(最少)按個人勞務計算稅款。

例如總收入為100萬元人民幣,就按照100萬*70%為個人補交勞務費用的計稅依據(按照最高40%勞務稅率計算),同時扣除之前已經繳納過的稅款金額,最終補繳稅款為192,500元人民幣。總體來說,工作室補繳稅款需要按工作室總收入的20%左右計算。

范冰冰案風波後 影視圈再現藝人補稅“震盪”

據媒體《證券時報》記者向多位影視從業人員求證,除個別表示尚不知情外,其餘均表示確有此事。 消息傳出後,引發影視圈內人士震動,不少人表達出悲觀情緒。作家、編劇趙冬苓表示,各協會和全體從業者應該積極行動起來,為保護影視業的發展,為自己的合法權益集體發聲。

對此,網傳一張電視劇編劇委員會會長劉和平的朋友圈截圖稱,已與國稅總局領導溝通,取得了一定成果。 並表示對影視行業的扶持政策不變,關於這三年補繳應納未納稅款對編劇行業已明確答覆,按2002年國稅字52號文件繳納16%稅款,未足16%補足即可。”

認證資料為“電視劇編劇委員會”官方微博賬號隨後也轉發了這個朋友圈截圖。

此外,媒體《證券時報》消息指出,有行業人士表示,編劇的工作室和明星、藝人的工作室完全不是同一個性質,相對而言,編劇的收入更少、成本更高,如今卻按相同的標準補繳稅款,稅務負擔明顯偏重。

范冰冰案風波後 影視圈再現藝人補稅“震盪”

還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導演則建議稱,可以對補稅主體做一定區分,對一些小微型工作室,還應該適當減免稅,把影視行業的魚養大,不能一刀切,否則大工作室傷筋,小工作室傷命。

公開報道顯示,前段時間引起轟動的范冰冰陰陽合同偷稅漏稅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加起來將8.84億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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