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吉林騙保案:交錢可辦國企退休?

鄧小梵


吉林省騙保案是一個赤裸裸的社會騙局,跟我們理解的騙保倒有很多差異。

我們理解的騙保,主要是騙取社保基金。而吉林省騙保案所謂的騙保,是指騙取參保人的錢,並沒有給參保人繳納社保,是屬於社會詐騙。

社保參保問題,一直關係著我們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各地也先後推出過很多參保擴面的情況,放寬參保條件,允許參保人通過一次性補交方式繳納社保的特殊優惠政策。

吉林省吉林市於2016年5月曾經出臺過擴面徵繳雙百日活動,一次性補交8.7萬元,可以享受730元以上的養老金待遇,而且還隨著國家養老金的調整而不斷增加。不過時間只有六個月,從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為止。

上述行動是正規的社保補交,也是有相應限定的條件的。不過仍然有很多居民有些不相信這樣的政策,持觀望態度,導致沒有補交。

等待人家補交之後的效果顯現了,相關行動停止了,這些人才顯得後悔。於是又想方設法找人託關係,補繳社會保險費。

這些騙子借用的就是人們這種心理,許諾託關係可以補交,實際上只給參保人交納兩三個月,甚至一年,然後就攜款潛逃了。目前受騙人數高達數百人,涉及金額5000餘萬元。

社保關係不是想補就可以補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要求才可以。

2016年人社部出臺了132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不可以通過事後補交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因此,吉林省最後一波補交政策就這麼截止了。以後如果想補交,只能通過建立勞動關係企業沒有及時給社保繳費的情形,進行補繳了。

但是明確說,虛構社保關係是違法行為,廣東省就明確將虛構社保關係列為禁止事項。而且向延伸而來的騙取養老金的行為,需要負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所以,就目前的社保政策來看,還是踏踏實實的按月繳納社保的好。


暖心人社


看到這樣的案件,非常的痛心,也為受害者感到憤怒。


首先,回顧一下案件:

2016年,吉林市社保局開展擴面徵繳“雙百日”活動,無論戶籍在城鎮還是農村,只要是本市常住戶口的,所有靈活就業人員都能像職工一樣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活動時間為2016年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按2016年的預計繳費額度繳15年最低需要大約8.7萬元,男性每月能領730元左右,女性每月能領680元左右。

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給一些中間人了可乘之機。

一些受害人家境普通,之前沒有上過養老保險。中間人騙他們說,可以讓她們掛靠國企辦理“退休”手續。中間人收取十萬左右的費用,給受害人掛靠在一些國企,並且在社保系統裡有了繳費記錄。

這實際上都是中間人行騙的手段。中間人曾給受害人繳納了2個月、5個月不等的社保費用,甚至還有一年的,甚至帶他們到社保局去“刷臉認證”。

不過,事情終究敗露,當地一家小企業,30多人掛靠了150多人。

受害人都不願意相信,明明是當地人帶著辦理的啊?

而且,據瞭解,這並不是第一次當地出現此類案件。。


本來小財想說,辦理養老金一定要去當地正規的社保部門,不要聽信任何中間人的說法!看完案件,卻一言難盡。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於公務員、企業職工,在職期間一直繳納養老保險,到退休的時候,按照國家政策領取養老金。而城鄉居民,需要按照一定標準,繳納15年,才能享受養老金。二者其實存在一定的差別。

案件中的受害人,應當加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納15年,其實可以正常領取城鄉標準的養老金,整體來看也是一筆相對划算的投資。


如果想受害人一樣,希望拿到國企標準的退休金,在現有體制下,很難做到。在養老金不斷改革的未來,或許可以。

小財最近研究一些歐洲國家的福利,發現一些東歐小國,整個國家施行同樣的養老金,職工、居民都按照同樣的標準領取,每個人都加入計劃,領取標準和繳納時間相關。全民養老金的後果也很明顯,隨著人口老齡化,養老金入不敷出,大家都變得很困難,這是後話了。



財富精算師


人都有僥倖心理,所以世界才有那麼多的不幸!

行騙者固然可恨,但受騙者也可恨!因為如果不是你想不勞而獲,配合他,他能騙得了你嗎?

對於行騙者,主要是看到了漏洞,國家應該完善具體制度,提高行騙成本。這隻能減少這種行為,並不能杜絕。

對於受騙者,應該好好反思,這個世界永遠沒有免費的午餐,這是起碼的認識,所以不要期待你能一夜暴富,也不要想著要佔便宜,每個便宜都有代價。要活得好,還是要考自己的努力!大部分受騙的都是沒有什麼知識和認識的老年人,只有知識的普及才能解決他們的價值觀,才能消除他們的僥倖心理,才能從根本上消除被騙。



才哥的才


這個案件發生,首先讓我們瞭解到,騙子的創意總是層出不窮。

騙子之所以能夠行騙成功,說明我們國家在退休待遇上,實實在在地存在差別。這還是國企退休待遇,如果是公務員退休待遇,那可是更高的。所以退休金改革,還需要進一步推進,有助於社會公平公正。

其實,無論你在國企工作,還是民企工作,本來這種差別並不會存在。根據規定,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單位按當月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資收入的7%繳納。差別在於,國企繳養老保險,基本是按照個人實際工資為繳費基數繳納。而民企不少是按最低基數標準給員工繳交社保的。而且,有沒有不給員工繳社保的民企?答案是:有!

要彌平這種差距,不是簡單的事,還得靠制度的健全來保障繳交的水平。繳費基數越高,當然退休待遇就越好;而繳費基數越高,企業在這方面的成本也將追高。

再看看年金制。這是養老保險之外對退休生活有益補充的好方式,這兩年大家也關注得比較多,現實是國企養老保險及年金制這個加法基本都推開了,而民企這塊做的還很少。

其實,且不說交錢可辦國企退休這種事很不靠譜,沒有能夠實現的可能。僅僅從投資角度來看,這個收益不一定就很高。需要10萬左右辦理這樣一個資格,可以說是不划算。

被騙者老想著天上掉餡餅。這個時代,正式經濟詐騙高發期,也可以說是我們國家改革開放加快過程,一個必然發生的現象。那麼人們要加強自己的慾望控制,伴隨法律完善,人們不要老是想鑽法律的漏洞,沒有那麼多便宜事兒給你。

最後,法律對違法者的懲處,也要進一步加強。

對於經濟犯罪,現在其實處罰不是很重,其實在目前重要的轉型階段,要加強對經濟犯罪的打擊與懲處,這樣可以遏制住不斷蔓延的經濟詐騙勢頭,有助於社會的和諧發展。


波士財經


筆者認為:一丶制度設計上有漏洞,才會給騙子機會騙人。為什麼這麼說呢?

1、如果制度性強硬,沒有鬆動,也不會給騙子和被騙人有非分之想,也就不會有騙局的存在土壤。

2、退休後的等級制度造成了不公平的待遇,其中公職人員與大型企業,以及小型企業之間的退休金落差過大,就會造成底等級的退休人員心理不平衡,當然就會有不安分的人,想方設法的想改變退休金收入,也就有了供需市場,自然就有人走歪門邪道,挺有而走險,造成騙局土壤的滋生。

二、被騙人貪心太重。

沒有貪心就沒有傷害,如果一切都按照正規渠道,辦理退休養老金,那裡還有騙子生存的空間呢?

三、退休制度管理和發放條例不透明,宣傳力度不夠,才會造成不懂條例的人受騙,以為有機可乘。


馥郁75716347


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經濟詐騙行為?是法律的懲罰力度不夠,還是有些人為了獲取更大利益不擇手段?抑或生活的種種壓力與不公平,仍然使一些人寧信“神”,不信人?我感覺,這行騙者與受騙者對此事都同樣存在很強的僥倖心理意識。行騙者,在某一時段大行其騙術,卻無人識破。於是,心存僥倖的以為自己太聰明,可逍遙於法外;受騙者,在騙子的利益誘惑下,以為以少贏多是人生之僥倖。豈能錯過?於是,在時間老人的見證下,僥倖心理被打破。行騙者終落法網,受騙者悔不當初。人啊,思想與見識畢竟有限,社會改革過程又充滿了荊棘與坎坷。許多新生事物都需要不斷的完善。無論老與幼,不管聰慧與否,做事都需要慎之又慎!


心中無苦就是樂


我理解不是吉林一地有騙保情況,我的家鄉內蒙古前幾年也相當普遍存在,一天班也沒上過的只要肯花錢,企業,主管部門,人社局,社保局,有的是辦法,有關官員,黃牛瘋狂撈錢,現在社保領錢的我敢說有很大一部分是騙保辦成的,向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這樣的情況很多!不過也是好事老有所養也應該。可惜能騙保的都是有錢人,沒錢是辦不成事的!


潘錢奎煙花批發


騙保當然是違法的,但是社會上的各種不公平制度是否也應該受到影響?比如:企業減員增效或企業改制,工人就下崗失業,相對於行政事業單位的簡政消化人員,他們可以內部退養,在家領著全額工資。所以,制度的缺陷,分配不公正,才是目前社會矛盾的所在。


黃牛石頭


監管不到位或同流合汙。還會有別的原因嗎?


剛想明白


讓我們這些國企失業還省吃儉用交社保的職工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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