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范冰冰之後,影視行業補稅大幕真實開啟!

范冰冰事件後,藝人們正排隊約談中!

終於!范冰冰之後,影視行業補稅大幕真實開啟!

11月30日消息,自從明星范冰冰因偷稅漏稅被罰款8.8億之後,稅務問題在影視行業的波及範圍越來越廣。

從29日開始,一份《橫店工作室會議內容》文件在影視圈內瘋傳,有業內人士透露,在3天內,浙江已有17名藝人被約談,補稅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這份《橫店工作室會議內容》涉及到各領域的影視從業者,包括藝人、導演、編劇、服化道、後期等各個環節的從業人員都陷入一片焦慮中。

因為整體來看,影視行業的利益分配懸殊,明星等天價收入群體僅是少數,大部分從業人員的收入不可與之相提並論。按照之前的核定徵收模式,影視從業者繳稅比例在3%-7%之間,而按照網上流傳的補稅政策,影視從業者除了之前已經交過的稅款,還需要補繳20%。

29日下午,中國電視劇編劇委員會會長、著名編劇劉和平發佈了一條朋友圈透露,昨天上午,部分編劇委員會會員和國家稅務總局領導進行了溝通,“國家對影視行業扶持政策不會變,只會更好。關於三年補繳應納未納稅款對編劇行業已明確回覆:按2002年國稅字52號文件繳納16%稅款,未足16%補足即可。”

隨後,中國電視劇編劇委員會官博截圖劉和平朋友圈,補充表示:查賬徵收的工作編劇工作委員會一直在積極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後續我們還會繼續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繫。

其實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影視公司、個人工作室等行業上下游公司均收到稅務部門自查自糾的補稅通知。

而從這份被刷屏的《橫店工作室會議內容》來看,補稅工作共分為四個階段:自查自糾、約談補稅、稅務上門輔導、檢查以及重點檢查(稅務抽查)。而工作室需要按照2016年至2018年三年總收入的70%(最少)按個人勞務計算稅款,需補繳費用和滯納金。

根據網傳的補繳方案,如果總收入100萬元,100萬×70%為個人補交勞務費用的計稅依據(按最高40%勞務稅率計算),同時扣除之前已經繳納的個稅款項,最終補繳稅款為192500元。若此消息屬實,與此相關的影視工作室需要補繳的稅款大約在工作室總收入的20%左右。但是,對於這種補繳方案,有稅務人士表示可信度並不高,或者說是不符合規範的,企業收入繳稅與個人勞務收入繳稅不能被混為一談。

這幾年影視行業的一條潛規則是,把部分地區賦予影視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當成理所當然,甚至成為偷稅漏稅的藉口,這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這場全行業稅務風波的導火索。此前,由於霍爾果斯、喀什、無錫等地區有稅收優惠政策,不少影視公司紛紛前往開設子公司以降低生產成本。

然而,范冰冰事件之後,霍爾果斯等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也開始縮減,影視公司上演“避稅天堂大逃亡”。

在製片人謝曉虎看來,此前的明星工作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和《公司法》是相違背的,影視行業的酬勞制度一直很不規範,所以出現波及全行業的稅務風波,並不偶然。他也認為,在稅收上進行規範,也是提高行業門檻的一種方式,“倒逼整個行業的各個環節越來越規範,從長遠看一定是件好事。”

范冰冰逃稅案回顧:


明星偷逃稅款其實並不是什麼新聞,我們經常說這是“潛規則”,但如果在一個行業是普遍現象、眾人皆知,或許叫做“顯規則”更為適當。

這些年來,雖然偶爾發生明星偷逃稅款的問題,但是沒有像范冰冰這麼大的稅款和影響力的。

稅務機關對范冰冰及其公司作出了4項行政處罰:

1.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2.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

3.對范冰冰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

4.對范冰冰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可以看到,稅務機關對範的行政處罰金額合計高達8.8億元,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大家可以計算一下,這8.8億元要多少人、多少輩子、不吃不喝才能賺足?

當然,范冰冰也表示一下子拿出這8.8億元也不是一點壓力沒有,她在《致歉信》中就說,將“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還有一點,范冰冰因為偷稅罪修改為逃稅罪而逃過一劫。如上所述,由於范冰冰屬於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上述定性為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如果超過規定期限不繳納稅款和滯納金、不接受行政處罰的,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我們當然也相信,范冰冰即使砸鍋賣鐵也會把這8.8億元補繳上,否則,等待她的將是牢獄之災了。

終於!范冰冰之後,影視行業補稅大幕真實開啟!

關於明星為何要逃稅的問題?

我們都會有一個巨大的疑問,影視明星這樣的高收入群體,出場費、廣告費、片酬動輒幾十萬、幾百萬、上千萬,根本不差錢,為何還要逃稅呢?

如上所述,這既是稅收法律、徵管、稽查問題,也是個人性考驗問題。

明星高收入並不是罪過,只要依法獲得、依法納稅,即使擁有最多的金錢,全社會也要尊重其有錢的權利。

至於錢多那更不是個問題,問題在於,誰會嫌棄錢多?明星雖然比較有錢,但是還想獲得更多的錢,而偷逃稅款也是“賺錢”最快的手段之一,至於法律、道德和社會責任,那些或許還是其次。

也有不少群眾為范冰冰“鳴冤”的,畢竟,明星偷逃稅款還是比較普遍的現象,范冰冰也是在替整個娛樂圈背鍋呀。此種觀點,即使合理也不合法,但也是現狀的真實寫照,對於偷逃稅款的明星,稅務機關還是查處的太少了。

范冰冰逃稅案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其實,更為關鍵的是,國家稅務總局已經亮明瞭態度,接下來,希望偷逃稅款的明星們趕緊補繳吧,各地稅務機關也趕緊行動起來吧,否則,一個嚴肅處理,一個嚴肅問責,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作者 | 徐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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