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魯能和申花可以保留球隊名,為何名氣更大的廣州恆大卻需要改名呢?

廣州恆大球迷群


根據《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名稱規範》規定稱,必須在2004年之前建隊參與職業聯賽並且連續參賽的球隊,才可能不更換名稱。



所以北京國安、山東魯能和河南建業的名稱可能被保留下來。而廣州恆大從2010年組隊,即使將要跨入球隊的第十個年頭依然沒有滿足以上的要求。那麼2004年成為保留隊名的“分水嶺”,這樣到底合不合理呢?首先,中超聯賽是甲A聯賽的“新名片”,兩個聯賽是繼承關係而不是主客關係,也就是說中國俱樂部的延續不能只看名稱。

其次,為什麼要制定在2004年,退後幾年為什麼就成為不合適,特別是北京國安、上海上海和山東魯能這些國企球隊被保留下來。最後,在中超聯賽經歷了幾年“假賭黑”的球隊,是否被認為是經歷過“光輝的歷史”?而廣州恆大繼承了甲A時期廣州太陽神的“血統”,而在2010賽季之後把廣州足球乃至中國足球發揚光大,這是否也應該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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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航帥


不在輝煌時慕名而來,不在低谷時轉身離去。

球迷如此,投資人亦如此。

中國足協即將施行俱樂部名稱中性化的政策,是為了打造百年俱樂部的好舉措。眾所周知,中超(甲A)由於歷史原因,俱樂部名與大股東企業名往往關聯,導致每次更換股權都要改名。25年職業聯賽了,有的隊甚至改了十幾次名。按照這種節奏,100年後誰還理得清?

足協擬將2004年中超元年作為時間節點,之前參加過甲A或甲B的俱樂部,若名稱延續至今未變,可永久不改。這個時間節點說得過去,首先是中超元年。其次,2001-2010這十年是中國職業聯賽最低迷最黑暗的十年。十年期間,關注聯賽的球迷寥寥,看臺空蕩蕩的,央視幾度不轉播聯賽,投資足球完全沒有廣告收益。這期間,仍堅持的投資人,多為一種情懷,一種對足球的熱愛。名稱允許留用,實則是對這種情懷的褒獎,亦得到本地球迷的衷心擁戴。

有人覺得恆大這幾年的成績斐然,擁有較高知名度,能否開綠燈特例留用?打個比方吧,恆大就是富豪知名度高,建業就是屌絲知名度低。制定法律時,富豪可以豁免?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實給廣州隊取一個有地方意義的名稱用於傳承,廣州球迷是樂於接受的,受夠了一會太陽神,一會吉利,日之泉,香雪製藥,廣藥。。。反對的人群主要是與恆大地產集團利益相關的人。

從一些現場口號比如“廣州加油”,“江蘇戰鬥”,“重慶雄起”,當地球迷更在乎的是地域屬性,而非企業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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