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招聘推銷“神藥” 詐騙罪獲刑一年

一男子以招聘為名推銷其“神藥”詐騙老人錢財,詐騙金額達到一萬餘元。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件,判處被告人袁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8年4月9日,被告人袁某夥同另一男子以招聘種花工的名義將被害人童某騙至安源區城郊長興館管理處附近一塊土地上,並謊稱種的花用於製作讓人麻痺的神藥,在另一男子的配合表演下童某相信神藥的功效,袁某表示可以贈送該神藥給童某。為表示誠意,童某將一百元人民幣現金、一對黃金耳環,一個銀手鐲交由袁某,後袁某及另一男子藉機逃走。同月27日,被告人袁某再次夥同該男子以相同的名義騙取被害人榮某二百元現金、一枚黃金戒指以及一條鑲有兩顆金珠的瑪瑙手鍊。同年5月11日,被告人袁某在其家中被民警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袁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採取欺騙手段騙取他人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因同案人未歸案,本案不宜劃分主從犯。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多次詐騙老年人的財物,可酌情從重處罰。綜上,法院遂對袁某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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