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如果發生虧損負債從法律層面需不需要股東自掏腰包去還?

石頭35121884


公司合規且出資到位則不需要,把承擔的註冊資本額度虧完為止,但是你的企業要走破產程序。

一、保護股東權益的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保護債權人利益的條款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是不是就是股東的免死金牌?股東利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就可以掏空公司資產,最後逃避債權責任了?

公司法也針對這個問題,也做了防範,以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所以公司必須合規運營,股東必須出資到位,在這種情況之下才可以受到公司法第三條的保護:股東以承擔的註冊資本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否則還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1、《公司法》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評論:所以,公司要財務合規,股東和公司的財產要分開。

綜上所述:如果股東要享受《公司法》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承擔有限責任的保護,那麼必須是在合規的經營情況下,股東和公司的財產要分離,公司財務要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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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有賠償責任

2,股東賠償的範圍,以其所持股份為準

也就是,最終,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有可能被全部要求清場債務,但不能影響股東本人的個人財產

比方說:A和B出資500萬開辦一個企業,A出資400萬,B出資100萬,但是最終企業因負債200萬,如果這200萬負債是屬於企業債務的,那麼,這筆債務由兩名股東承擔,若債務部分,A的出資額不夠清償,則B的出資部分清償。但是若企業負債1000萬,資不抵債,則可以通過破產流程,企業將500萬資產用於抵債,不足部分不能要求股東個人賠償。

也就是,你佔有40%股份,若負債100萬,則你應當承擔40萬債務,但是這40萬債務上限是你出資額裡面的,超過部分,企業資不抵債是不能要求你個人償還的


獵豹投研


非請自來。

有限責任公司最大的特點是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即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如何理解“自掏腰包去還”

公司債務與股東有什麼聯繫呢?股東如果按規定期限內繳足註冊資本,公司的債務就與股東無關,股東無須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反過來說,如果股東未足額出資,即要在其未出資本息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舉例說明

〖案例一〗:甲乙丙出資成立A公司,註冊資本300萬,3個各實繳100萬。一頓猛操作,公司欠債10億,公司就剩一臺電腦,估計也值不了幾個錢。此時,甲乙丙均無須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該吃吃,該喝喝!

〖案例二〗:張三、李四、王五也出資成立B公司,註冊資本也是300萬,3個窮光蛋各認繳100萬,均未實繳一分錢。一陣瞎折騰,公司欠債500萬,砸鍋賣鐵湊了100萬,還差400萬,怎麼辦?這種情況,張三、李四、王五一個也別想跑,每人各拿出100萬及相應的利息去償還公司的債務。對比上例,各股東除支付100萬元外,還需多支付利息。

案例二的情形,可能符合題目所說的“需要股東自掏腰包去還”。


龍門賬


企業經營期間的盈利或虧損是與【股東投資成本】無關的流入或流出。

意思就是說,企業經營期間發生了盈利,會導致股東權益增加,發生了虧損會導致股東權益減少。

如果企業發生了倒閉清算,就以企業註冊資本金額承擔相應責任。


時間行者的守望


只要不存在洗錢和涉嫌違法經營或者涉嫌套利行為,公司破產屬於正常經營行為。有限公司是不需要股東掏腰包的。


方細寶啊


@獵豹投研 回答的就是對的。



按股份比負責


用戶106104997950


只要股東與公司之間經濟獨立,沒有財務關係,有限責任公司僅以公司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不需要以個人資產償還公司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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