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是真正的用戶需求

什麼才是真正的用戶需求

都說做產品要滿足用戶需求,到底什麼是“需求”?和“痛點”有什麼區別? 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我的產品到底有什麼用?要怎麼告訴用戶呢?其實,當我們在說營銷時,實際說的是“用戶需求”

一、什麼是營銷?

先回到一個概念:什麼是營銷?

營銷的本質是:有盈利的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我們在做產品營銷時,無非就是回答“我的產品滿足了什麼樣用戶的哪些需求”這個問題。

比如,我想做一款針對女性的水果酒,我要怎麼判斷,我挖掘的這個用戶需求是“真需求”還是“偽需求”呢?

1. 讓數據來說。一般情況下,包括我之前的做法,就是去研究整個酒行業的市場數據和整體趨勢,我需要看看市場發展是不是有這個機會口?有沒有這個商業可能。

但是,很多情況下,這種“帶有目的性”的行業數據調研,反到變為了佐證我的觀點的證據。我們往往會精明篩選出,更有利於我們觀點的數據。

數據會撒謊,會粉飾,可能並沒有展露出背後的真相。

2. 讓用戶自己說。或者找到一批目標受眾做調研。20~35歲的年輕職業白領,做一個問卷調查,看看這樣一款“水果酒”是否符合她們的需求。

問卷回來了,參與人少之又少,大部分是朋友。最終的結果可能是:經過問卷調查,願意接受這樣一款“水果酒”的女性用戶達到了60%。

可是,用戶真的知道自己要什麼嗎?你的問卷又真的可以問得清楚嗎?

一個很經典的案例:用戶說要一輛便宜的汽車。

  • 表明了的需要:用戶想要一輛便宜的汽車;
  • 真正的需要:用戶想要運營成本低的車,而不是初始售價低;
  • 未表明的需要:期望從經銷商處獲得良好的服務;
  • 令人愉悅的需要:樂於讓經銷商在汽車上裝備導航系統;
  • 秘密的需要:希望朋友覺得自己是精明的消費者。

你看,用戶說的和他想要的,可能根本就不是一個東西。你通過一個大約20題的身邊人調查問卷,真的可以弄清用戶需求是什麼嗎?

要回答這些問題,第一個要解決的問題,是瞭解到底什麼是需求。

二、什麼是需求?

《營銷管理》中的概念:

需求是指人們有支付能力,並且願意購買某個具體產品的慾望。

《經濟學》中這樣定義“需求”:

在一定的時期,在每個價格水平下,消費者願意並且能夠購買的商品數量。

綜上,我們嘗試總結一下需求的三要素:

  1. 有購買的慾望(有需求);
  2. 物品的價格能接受;
  3. 手中的收入能夠支付。

也就是說,一個沒有支付能力的購買意願並不構成需求,需求也並不等於需要。

那麼,用戶的需要、慾望、需求、痛點有什麼區別?營銷人可以創造用戶的需求嗎?用戶痛點和需求是一個概念嗎?在科特勒的《營銷管理》中,關於需求的解讀,被放在了營銷學核心概念的第一章。

三、需要VS慾望VS需求VS痛點

需要:人類的基本要求,如食品、空氣、水、休閒、娛樂等,如人們需要一個地方來遮風擋雨

慾望:當需要指向具體的可以滿足需要的特定物品時,需要就變為了慾望。

如:把對用一個地方來遮風擋雨的需要,變為了對房子的慾望(之前是為了滿足生存需要,現在可能發展到是一種社會地位需要)

需求:指人們有支付能力並且願意購買某個具體產品的慾望。在這裡“慾望”才轉化為了“需求”。比如:我對房子的慾望,變為了想買別墅。(前提是:我得有買別墅的錢,我才可能願意購買“別墅”)

所以,公司在生產一款產品時,不僅要估計有多少人對產品有慾望,還要估計有多少人真正願意且有能力購買

痛點:在滿足需求過程中,讓用戶不爽的點 / 滿足用戶需求就是在消除痛點

我有錢買別墅,也想要買,有“購買別墅”的需求。但是我不知道怎麼比價、怎麼選地方、怎麼計算貸款更合算。這時候來了一箇中介,他願意給我一個全套解決方案。那麼他就解決了我的痛點。

所以,你看,需求並不等於痛點,需求與痛點的區別,就像疾病與產生的疼痛感一樣。界定清楚這兩者,才是我們構建商業模式的基礎,才能明確產品、服務設計的出發點和核心。

比如:喝水,人人都有需要,那麼飲料這種東西,人人都有需求。但很多人想要在運動後可以喝到又能解渴、又能補充能量的飲料,那這個就是痛點了。所以有了這麼多的運動功能性飲料。

再比如:你想開車帶著家人一起出去,來個短途旅行,這是很正常的“休閒娛樂”的需求。但是你買不起車。痛點來了,這個時候租車平臺就解決了這個痛點,租幾天都行,哪裡還車也行,花費的錢,與買輛車相比,實在不值一提。

再說一個暗黑一點的需求。

男生想要女朋友,想追妹紙,這是普遍的“求偶需求”。但是他不知道要怎麼追,總是失敗。這時候,就有很多不懷好意的人,看到了這一痛點。

他們開設了扭曲PUA的“教男生如何約炮”的課程,吸引這些男生來買課,變為會員,以此賺錢。為了更直戳痛點、更有賣點更刺激,他們不僅教授騙財色技巧,“自殺鼓勵”、“寵物養成”、“瘋狂榨取”為賣點的PUA課程,甚至為達到情感操控目的,不惜鼓勵女生自殺。

這裡也囉嗦一句,人的需要層面,基本都是屬於人類的基本需要,是人所必須的。但是在轉為需求和痛點的層面,不排除有部分營銷者利用用戶痛點,扭曲、黑化,以獲得最大收益。

這或許也是我們瞭解需求的底層邏輯的意義:明確自身的需求和痛點,不被無良商家利用。

以上,我們可以看到:

  1. 營銷者並不能創造需要(需要存在於營銷之前),營銷者和其他社會因素會影響“慾望”。比如人們對車的需要是想滿足“對社會地位的需要”,於是營銷者推廣了“奔馳汽車能滿足人們對社會地位需要”的觀念。這個過程中,你會發現, 營銷者並不能創造“人們對社會地位的需要”這件事情,他是本身就存在的。
  2. 營銷者無法讓人們購買他們並沒有慾望的東西,所以沒有洞察清楚用戶需求的營銷行為必死。
  3. 需求並不等於痛點。出於發現需求和解決痛點,產生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產品或是服務。
  4. 瞭解顧客的需要和慾望很難,他意識不到自己的需要,我們必須幫助他們瞭解“需要什麼”。先剖析清楚到底什麼是“需求”,後續才有可能清晰“如何挖掘用戶需求”、“需求怎麼分類”、“如何將需求理論運用在具體實操中”。

不要小看對“概念”的理解,你要搭建一座房子,就必須要有穩固的地基。否則,房子搭不穩,會倒。搭建方式不匹配地基結構,會飄。

羅胖在《我們這一代人的學習》中,對概念的解讀:

“概念”,即通過不斷地蒐集新概念來高效的學習。

李笑來老師講,上初中的時候他媽就告訴他,每個學期開始的時候,教科書發下來,先預習,掌握那些關鍵概念。然後到了課堂上聽課、做作業就輕鬆得一塌糊塗。

比如說《高中物理》第一冊,不就是那些概念嘛,什麼是力,什麼是運動,牛頓三大定律,什麼是做功,什麼是動能,就這些東西。然後綱舉目張,任何知識的碎片隨便抓進來都能夠安放到概念上。

我們人類是一個超級模式化的動物,世界本身非常複雜,它怎麼變成知識?就是沉澱為一個一個的概念。掌握知識本質上就是掌握概念。

把概念通過實踐,打磨為自己的“元知識”,再更有效的指導實踐。

當然,我也在把自己的知識“概念化”“實踐化”的過程中,不斷推翻自己的先前認知,打臉啪啪響。

或許越響越好吧,打臉這件事,也蠻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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