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不打表還“喊價”,這個的哥栽了

大洋網訊 出租司機違章不打表,還“喊價”按100元/小時支付,終被執法人員查處……一年一度的廣州國際燈光節開始。29日,記者從廣州市交委執法局獲悉,市交委執法局聯合天河區、海珠區交通執法分局採取駐點保障和執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燈光節活動區域巡遊出租車議價拒載、“非編”營運、包車客運等各類道路運輸違章行為。

违章不打表还“喊价”,这个的哥栽了

出租司機違章不打表

還“喊價”按100元/小時支付終被查處

在廣州塔路段,執法人員檢查一輛車牌粵A0***7的出租車時發現,司機提供的服務資格證顯示其本人服務於哥德公司,但現場駕駛車輛為蜆富公司,涉嫌“未辦理註冊手續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人員根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依法予以查處,責令改正並處以200元罰款。

在廣州大道南路段,執法人員巡查時,接到一名外籍乘客投訴,稱他準備搭乘正停靠在廣州大道北索菲特酒店對出路段,車牌粵A5***6出租車前往廣州塔,然而司機表示不打表計費,並“喊價”按100元/小時支付。執法人員立即上前調查取證,司機現場能出示該車道路運輸證、其本人的從業資格證和服務資格證。由於涉嫌“議價”,最終被依法立案處理。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現場調查及證據和材料顯示,當事人有議價、疊表的行為,違反了《廣州市市區出租小客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的規定,根據《廣州市市區出租小客車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八)項的規定,應罰款200元。

违章不打表还“喊价”,这个的哥栽了

違章司機多次進出機場接載乘客卻總顯示“空車”?“

天眼”監控查處違章運營

記者從廣州市執法局獲悉,近日,執法部門再出擊,使用機場“非現場執法”手段,利用“天眼”查處違章出租車。執法人員調取天眼錄像時發現,車牌為粵A5N***的出租車多次進入機場出租車上客點接載乘客,但車輛全程處於“空載”未打表狀態,存在可疑。執法人員調取車載衛星定位數據及視頻監控錄像進一步核查,竟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該車存在多宗違章行為。

其中,一名前往夏茅的乘客在到達目的地時被收取了“一口價”110元車費。另有前往同德圍上步村的乘客,在支付了120元車費後,卻在未抵達目的地的情況下被司機要求下車改乘其他出租車。

在掌握事實證據材料後執法人員了約談當事司機和公司管理人,並對粵A5N***出租車司機涉嫌“議價、中途終止載客“等違章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违章不打表还“喊价”,这个的哥栽了

提醒:遇拒載議價可投訴

市交通部門提醒,歡迎廣大乘客積極參與出租汽車營運服務監督工作。如遇司機存在拒載、議價等問題,應記下當班司機的服務資格證號和車牌號,有條件的情況下通過錄像、拍照、錄音等形式保留相關證據,並及時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或通過“廣州交通”微信公眾號進行投訴,市交通部門將認真核查乘客的投訴情況,一經查實依法嚴肅處理。

(信時記者郭蘇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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