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閉幕

11月30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後,會議閉幕。會議決定,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將於明年1月25日召開。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迎光主持,副主任衛小春、李悅娥、嶽普煜、李俊明出席。

會議應出席常委會組成人員61人,出席51人,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表決通過《山西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修訂)》《山西省農作物種子條例(修訂)》《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訂)》。

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批准《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太原市老年人權益保障辦法〉的決定》的決定,關於批准《大同市御河流域生態保護條例》《大同市文瀛湖保護條例》《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大同市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條例〉的決定》的決定,關於批准《忻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呂梁市電梯使用安全條例》《晉中市燃煤汙染防治條例》《陽泉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晉城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晉城市太行古堡群保護條例》《運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運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召開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關於山西省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關於山西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19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省本級預算;聽取和審議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議《山西省開發區條例(草案)》;補選;通過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其他事項。

會議表決通過省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委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議案處理情況的報告。報告將印發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名單。表決通過關於接受邱水平辭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請求的決定、關於孫洪山代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決定、關於接受王啟瑞辭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會議向通過任命的人員頒發任命書。在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組織下,新任命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會議指出,本屆人大常委會履職以來,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為統領,在省委的領導下,認真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現在到年底只有1個月時間,各機構要對照年度工作任務,查漏補缺,把握進度,狠抓落實,確保不折不扣完成好。要認真總結本屆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以來的工作,認真研究明年的工作安排,為常委會制定好2019年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工作計劃奠定基礎。

會議強調,明年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是我省在“兩轉”基礎上全面拓展新局面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各方面要按照“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密切配合”的要求,縝密細緻地做好大會的組織籌備工作,確保大會圓滿成功。

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景海,省政府、省監察委員會、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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