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方在一起五年,因房子分手後索要5萬分手費,你覺得合理嗎?

於佳儉


因為你買不起房子,她要五萬分手費,聽起來挺搞笑的。

戀愛自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在一起的時候彼此都會覺得快樂,誰都沒考慮過金錢,如果分手要賠償就不合理了。

我感覺,女朋友並不是真的想跟你分手,只是迫於現實,無奈!你想啊!你的條件5年前走她就知道了,為什麼又跟你在一起五年?只有一個原因,愛情。

現在你們肯定是準備結婚了,可是買不起房子,才提出的分手,肯定是家裡給了壓力。要不要是她的事情,給不給卻是你的事情,不存在合理不合理。

女孩要,你給,就是合理,不給也是這麼著




貓哥有話說


五年,而且是女人最好的五年陪你度過。月老覺得,只要不是因為這個女人劈腿而分手,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給個五萬,還是合理的。

說到這裡,有人可能會說,她的青春賠了五萬,那男人就沒有青春損失了嗎?

男人也有青春,但不可否認,因為性別和生理原因。女人的青春是易逝的,就那麼幾年的好時候,給了你五年,還是最美的五年。

當然,也有人會說女人的物質。竟然會因為房子而分手。試想一下,如果真的物質,她連一天都不陪你。給了你五年的時間去成長、去拼搏,而你卻還是歸於平庸。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說,是恨鐵不成鋼的她,失落之後的無奈抉擇。畢竟在中國,有房才有家,這個觀念還是根深蒂固的。



淄博月老牽線


和女方在一起五年,因房子分手索要五萬分手費。你覺得合理嗎?

我問一下是買不起房子而分手嗎?聽你的口氣好像是個困難戶。沒錢買房子。女孩離你而去。又要分手費五萬。你覺得吃虧了。如果是有錢的話,你會不做聲的。

其實,作為兩個年輕人未婚同居,然後不合而分手。像這樣的事情在當今社會太多了。只是沒有像你這樣公佈於眾,讓社會評說。

對於女孩來說,這次分手後,是要跟你徹底斷絕關係。就是以後不管你生活得怎樣,不與你來往。這點錢也算是補償吧。說明女孩是個不願意吃虧的人。

我認為,對於年輕人在一起同居,談不上誰吃虧。這點是要搞清楚的。對於男人來說,給女孩買點衣服,禮物的,是很正常。也是應該的。不知道你是否給她買過衣服禮物的。

至於五萬元錢,對於你這個窮漢而言,是有點多。如果是有錢人,就無所謂了。你也不是白白的給她五萬元錢。必竟是和她在一起睡了覺。也吃不了多大的虧。值當是為她買了衣服禮物的。

你還年輕,賺錢的日子有的是。不要為這點錢耿耿於懷。等以後有錢了,你的思想意識就會轉變的。


小滿577828


把感情和錢放在一起探討,結果總是那麼讓人尷尬。問題總是說:給五萬分手費是否合理。並沒有細化你跟她之間的感情,以及你們彼此的付出。假如你很愛她,這個女孩兒跟著你吃了很多苦,甚至做了好幾次流產導致影響生育,也耽誤了她大好青春,那麼她家人因為房子問題逼迫你們分手,那麼這5萬分手費給的不冤啊!愛她,就儘可能補償吧。 另外一個是:假如你們相處的也不是那麼愉快,感情也不深厚,女孩兒又物質又不願意付出,戀愛期間就一味的向你索取,直到結婚談沒房子就要五萬分手費,那麼這個情況就不在考慮範疇了。因人而異,因事而分析。


不是女神很多年


5萬對於你來說有點多?其實女生有可能就是恨鐵不成鋼才會要求你給的,如果你是要臉的男人那麼5萬塊錢它有可能就會激發你的鬥志,這次分手是因為沒有房子,你下次戀愛或者結婚前就會提前把房子買好了,下一次不會讓別人再因為這個事情跟你分手了


紅線佳緣文化傳媒


你絕對賺到了好吧,一個女人陪你五年,每天成本只有27.4,絕對超所值了。

另外受委屈幾乎是一個人成長最快的途徑,吃下去的是委屈,消化不了就便秘,消化掉後得到的是格局。


asltw2018


如果不是女方的錯,我會把在一起五年的所有給她,她的青春,對我付出的情,我覺得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吧!當然,如果男方的錯,拿我來說,我內心會非常愧疚,5年的點點滴滴我們還不起!同樣我們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靠自己的殘疾兵哥


合理不合理沒有具體的規則或者具體的明文依據,但是這個絕對合情。

補充一點,如果男女發生關係,不管誰主動,女方都可以告他強姦。

如果你愛過她,給她5萬並不多,如果你沒愛過她,你不配看我的回答。


孤單的夕陽武士


兄弟,我身邊有人經歷過這樣的事,等你有錢了發現都不是事,有錢就給吧,沒錢的話就努力掙錢吧,沒什麼合不合理


氵炎乀定


還要分手費,你過來五年難道女孩不是跟過來五年嗎?女孩最好的時光都給你了,為了房子分手你還好意思要分手費?既然要結婚了本來就應該給女孩一個家這樣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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