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園難、入園貴如何破?教育部:發展公辦園 抑制民辦園高收費

央廣網濟南11月28日消息(記者劉一荻)今日,教育部在山東省濟南市召開新聞發佈會,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進行解讀,並對目前取得的成果進行了梳理、展示。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若干意見》要求到2020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入園率達到80%,並同時對民辦幼兒園收費項目和標準合理確定,向社會公示,堅決抑制過高收費。

到2020年,普惠性幼兒園入園率達到80%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發佈會上表示,目前中國學前教育的資源迅速擴大,普及水平大幅提升,到2017年全國幼兒園共有25.5萬所,在園幼兒4600萬人,學前三年毛入學率達到79.6%,比2012年提高了15.1個百分點“可以講“入園難”的問題得到了有效的緩解。”但呂玉剛同時坦言,學前教育仍然是整個教育體系的短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十分突出,學前教育還存在著普惠性資源不足,政策保障體系不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滯後,監管體系機制不健全,保教質量有待提高,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等突出問題,“‘入園難’、‘入園貴’仍然是困擾老百姓的煩心事之一,所以學前教育迫切需要深化改革、規範發展。”

記者瞭解到,《若干意見》明確了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和到2035年的中長期目標,提出到2020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入園率達到80%,基本建成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這樣一個目標的提出,實際上就是讓我們絕大多數的孩子能夠享受普惠性的學前教育,來有效地破解‘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呂玉剛表示。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建成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為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優質的學前教育。

呂玉剛同時強調,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辦園體系仍是未來學前教育發展建設的目標,“大力發展公辦園,逐步提高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到2020年全國原則上達到50%,同時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的服務,規範營利性民辦園的發展,使辦園結構和資源供給既要充分滿足人民群眾對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強烈願望,又要滿足一些家長多樣化的選擇性需求。”

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堅決抑制民辦園過高收費

發佈會上,呂玉剛表示《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國家將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重點支持農村地區、脫貧攻堅地區、新增人口集中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普惠性的幼兒園。同時“千方百計、多種渠道來擴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充分利用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小學閒置校舍等資源舉辦公辦園,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和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單位舉辦公辦園。”此外,《若干意見》規範小區配套園建設使用,並開展專項治理,將小區配套園建成公辦園或者委託辦成普惠性的民辦園,“這是擴大我們普惠性資源供給的重要渠道。”四是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加大力度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要求各省(區、市)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此外,記者獲悉,中央財政還將繼續安排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專項資金,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傾斜,同時完善成本分擔機制,並制定企事業單位、部隊、街道、村集體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財政補助政策。根據辦園成本、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的接受能力,合理確定公辦園收費標準並建立定期動態調整機制,“也就是我們公辦園的收費標準不能長期不動,要根據我們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適當進行調整,”呂玉剛解釋稱。民辦園收費項目和標準根據辦園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向社會公示,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要堅決抑制過高的收費。在完善成本分擔機制的同時,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孤兒、殘疾兒童進行資助,確保其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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