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推進淄博市衛生計生系統“放管服”和“一次辦好”改革工作,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淄博衛計委的一些權力也取消和下放了!
保留市衛計委行政許可事項12項
按照淄政字[2018]62號文件規定,市衛計生行政許可事項共12項(見附件1)。要嚴格按照許可目錄,開展行政許可工作。
由行政許可調整為其他行政權力事項1項
按照市審改辦要求,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項目審批事項前期為凍結的行政許可事項,現調整為市衛計委其他行政權力。
取消其他行政權力5項
按照文件要求,取消市衛計委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初審、三級內鏡診療技術臨床應用能力審核、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校驗、編制省撥付和市級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及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機制體系5項其他行政權力。
下放行政裁決1項,其他行政權力1項
按照文件要求,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行政裁決事項和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場所衛生審查(駐張店區、文昌湖省級旅遊度假區的市屬及其以上企業、事業、機關、社會團體所屬的公共場所、外商獨資和隸屬市以上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公共場所)其他行政權力事項下放下放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實施。
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服務指南
一、受理條件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
二、申報材料
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
三、辦理程序
1、醫療機構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
2、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後,組織專家調查,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
對不能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交由市醫學會組織鑑定。
四、辦理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五、承諾時限
60日內。
六、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七、申請接收
受理地點:各區縣衛計局
八、辦理結果查詢和送達
電話查詢:張店區衛計局(2126207)、
淄川區衛計局(2921162)、
博山區衛計局(4110194)、
周村區衛計局(6195262)、
臨淄區衛計局(7181094)、
桓臺縣衛計局(8218609)、
高青縣衛計局(6961554)、
沂源縣衛計局(3225109)、
高新區地事局(2341717)、
經開區地事局(7870235)、
文昌湖區地事局(6886536)
送達方式:免費快遞送達,自取
醫療事故判定事項辦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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