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員233%!新疆一“黑校車”被查獲!司機竟是幼兒園負責人

校車安全問題,一直是不容忽視的問題。然而一些違法者不惜用安全換利益,嚴重超員駕駛“黑校車”,最終換來的是刑事處罰。

11月28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米東區大隊瞭解到,近日,該轄區查處的3起“黑校車”超員案件有了新進展,5名當事人均被處以刑罰。

今年6月,米東區大隊執勤中隊民警在路上巡邏時,發現一輛麵包車有明顯躲閃行為。民警攔停該車後發現,這輛核載6人的麵包車上擠了20人,其中18人是孩子,超員233%。駕駛員馬某還是某幼兒園的負責人。

超员233%!新疆一“黑校车”被查获!司机竟是幼儿园负责人

今年4月,米東區大隊卡子灣中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在米東南路有“黑校車”超員拉載。民警到現場後,看到一輛9座的金盃麵包車拉了17個孩子,算上司機和老師一共19人,超員111%。

去年11月,米東區大隊查處了一輛超員“黑校車”,該車核載11人拉運21人,超員90%。

近日,3起“黑校車”超員案件宣判。第一起案件中,馬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罰款兩萬元;第二起案件中,駕駛員呂某以及麵包車車主馬某因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罰款一萬元;第三起案件中,駕駛員馬某和幼兒園負責人張某因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罰款一萬元。

米東區大隊民警秦劍波介紹說,這3起“黑校車”超員案件中3輛車都不是正規校車,都沒有校車的營運資質,而且駕駛員都沒有駕駛校車的資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將處拘役,並處罰金。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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