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強制要求員工放棄買社保,是否違法?

AHTV法治時空


根據我國的社會保險法規定,企業未按時為職工繳納社保屬於違法行為。

社保法 第五十八條 第一款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根據第58條的規定,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是硬性規定,強制執行,不考慮職工是否處於試用期,所有職工一視同仁。

如果單位不按時繳納社保,請看社保法第86條的規定

社保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企業未按時給員工繳納社保,一旦被社保相關部門發現後會責令單位及時繳納,並且加收滯納金,如果單位仍不繳納,行政部門會對單位處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同時為員工繳納社保,包括欠繳的社保費和滯納金。

如企業財產不夠繳納罰款的,行政部門有權拍賣或變賣企業固定資產繳納罰款。

結合以上法律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是企業的責任和義務,法律沒有任何妥協的餘地,因此簽署的放棄社保協議沒有絲毫法律效力( 任何協議都必須有支撐它的法律條款,違背法律的協議都無效力 )。

員工發現這種現象應立即向社保部門投訴或舉報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萬能的大錘


肥東一賓館強制普通員工簽訂承諾書,要求個人自願放棄購買社會保險,請問律師,單位這麼做違法嗎?

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員工購買保險是用人單位基本義務,單位的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對於這種情況,單位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這種合同即使員工簽了也是無效的。


AHTV法治時空


當然違法,應當糾正。違反勞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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