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12月1日至3日京津冀及周邊、平原和長三角大氣重汙染

根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會同國家氣象中心最新預測預報結果,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12月1日—3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北部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將發生一次大氣重汙染過程。國家大氣汙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及時組織專家會商,對本次汙染過程的來源成因進行解讀。

1、本次汙染過程為什麼重?

一股攜帶沙塵的冷空氣在11月27日掠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北京、天津、河北的汙染在11月28日出現明顯緩解,而河南北部、山東西北部的汙染尚未被有效清除。

從11月29日凌晨開始,到30日早8時,區域內PM10小時濃度的最高值為494微克/立方米,出現在鄭州市(29日1時),達到短時嚴重汙染級別。北京市PM10小時濃度最高值為202微克/立方米,出現在29日零點。

河南北部、山東西北部累積的汙染物尚未完全清除,再疊加區域內趨於不利的擴散條件,新一輪重汙染過程又將接踵而至。北京市昨天晚上8點的PM2.5濃度是120微克/立方米,達到中度汙染。

專家解讀12月1日至3日京津冀及周邊、平原和長三角大氣重汙染

(“2+26”城市11月29-30日典型時段PM10小時濃度分佈)

2、今冬重汙染為何如此頻繁?

國家氣候中心的最新研究結果顯示,目前赤道中東太平洋海溫處於厄爾尼諾狀態。受其影響,我國的冷空氣強度弱於常年,北方地區靜穩天氣發生概率隨之增高。今年11月以來的幾次重汙染過程,靜穩、高溼和逆溫基本同時存在,是導致重汙染出現頻率較高的關鍵氣象因素。

最新研究成果也表明,空氣汙染和氣象條件之間存在相互反饋機制,不利的氣象條件對PM2.5的“反饋作用”使得PM2.5濃度出現“爆發性增長”。預計11月30日至12月2日,區域內邊界層高度低於500米,且邊界層內的逆溫效應會持續存在,將導致PM2.5濃度居高不下。

專家解讀12月1日至3日京津冀及周邊、平原和長三角大氣重汙染

(邊界層高度和汙染物濃度的關係)

3、此次重汙染天氣應對情況如何?

11月29日晚,生態環境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蘇、安徽、山東、河南、陝西等省市發函,指導各地積極開展應對工作。截至11月30日,上述省市中共有5個城市發佈了紅色預警、73個城市發佈了橙色預警、1個城市發佈了黃色預警,啟動相應應急管控措施。

此外,《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自2013年實施以來,各地持續推進火電超低排放改造、“煤改氣、煤改電”、“散亂汙”企業整治、燃煤鍋爐和工業企業汙染治理、強化機動車排放管控,並在秋冬季採取重汙染企業錯峰生產和重汙染天氣應急等措施,減少燃煤使用量,提高工業企業治汙效率,推進車油一體清潔化和農村生物質清潔利用,降低燃煤、工業、機動車和居民生活的汙染物排放,取得了積極的工作成效。在同樣不利的氣象條件下,今年入秋以來汙染嚴重程度相比過去三年同期降低。

4、未來幾天汙染如何發展?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12月1日—3日期間,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受偏東高壓系統控制,近地面以弱偏南風為主,並伴隨全天強逆溫和高溼度等不利氣象條件,預計京津冀中南部、山東西部及河南大部分地區空氣質量持續達到重度汙染水平,疊加前期沙塵殘留,部分城市可能達到嚴重汙染。

專家解讀12月1日至3日京津冀及周邊、平原和長三角大氣重汙染

其中,12月1日晚至2日,伴隨大霧天氣,區域自南向北溼度逐漸加大,細顆粒物吸溼增長明顯,為此次汙染過程最重時段。

3日上午起,受可能的冷空氣過程影響,空氣質量自西北向東南逐步改善。

>>>>汾渭平原

從11月30日起,汾渭平原區域擴散條件轉差,整體相對溼度較大,疊加前期沙塵殘留影響,陝西關中地區、山西南部、河南西北部城市空氣質量將達到中至重度汙染水平。

12月1-2日,擴散條件持續轉差,汙染形勢加重,區域各城市空氣質量以重度汙染為主;

2日午後至3日,受冷空氣和降水共同影響,區域自西向東空氣質量逐漸改善。

專家解讀12月1日至3日京津冀及周邊、平原和長三角大氣重汙染

>>>>長三角地區北部

11月30日,區域受高壓底部控制,近地面相對溼度較大,江蘇省大部及安徽省中北部城市空氣質量以中度到重度汙染為主。

12月1-2日,區域南風進一步增強,汙染物向北堆積,預計長三角北部地區城市空氣質量以重度汙染為主。

12月2日後半日,長三角區域轉受低壓倒槽影響,部分地區有降水,汙染形勢有所緩解,但江蘇西北、安徽北部地區部分城市仍有出現重度汙染的可能,預計3日後空氣質量逐步緩解。

5、重汙染來了,公眾如何做好健康防護?

國家大氣汙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提醒公眾加強健康防護。建議: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

同時,國家大氣汙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將持續跟蹤研究此次汙染過程,並及時發佈汙染成因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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