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禮讓行人的規定寫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有多年,本應是降低行人安全的一項措施,但遇到一些守法意識和道德意識淡薄的駕駛員時,因為行不成禮讓共識,使禮讓行人成了一種潛在的風險隱患。以下是本人在現實駕駛中的一些所思所想,如有不當敬請留言批評。


禮讓行之所以成為風險隱患,主要還是未形成禮讓共識造成的,大概有以下兩種:

一是造成後車追尾事故

因為禮讓行人的情況一般出現在沒有信號燈路口的斑馬線上,也正是因為沒有信號燈,有些駕駛人的車速稍快一些,當前車看到有行人要通過路口時,出於禮貌回及時停車等候,而後車由於缺乏這方面的心理準備,再加上車速稍快,往往就形成追尾事故。這類事故在網上也是屢見不鮮,曾在網上看到由於禮讓行人造成的四車追尾事故。

二是平行行駛中的撞人事故

平行行駛時,左右車輛視線都會受到影響,行人在左側要過馬路,行駛在左車道上車輛停車禮讓,這樣就為行駛在右車道上的車輛形成視野死角,如果停車禮讓的是一輛客車,就為右車車輛和行人都形成了視野死角,這個時候如果右車駕駛員沒有和左左駕駛員一樣達成禮讓行人的共識,就極易發生撞人事故,這樣的“事故”本人也曾發現過一次,當時雖然很危險,但未形成真正的事故,所以就把這件事當成個故事吧。

以上是本人自己的一些體會,也許有網友認為我這是杞人憂天了,但我覺著既然有這些風險隱患,把他說出來,給大家提個醒還是有必要的,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嘛,如果說要降低或消除這些風險隱患,那就需要我們駕駛員進一步提高道德意識和守法意識了,達成禮讓行人的共識之後,這些隱患自然就消除了。

  • 文明駕駛,禮讓行人
  • 遵紀守法,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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