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非職務發明專利?

清宇43372556


關於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如下:

(1)發明專利的作出是否利用了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

如果這個發明專利的產生過程中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則認定為是職務發明創造。物質技術條件是指單位的儀器、設備等硬件資源,或者不對外公開的、外界難以獲取的技術資料。如果發明的作出需要藉助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則這個發明的歸屬權是屬於單位的。

(2)發明專利的內容是否與本單位的產品或業務相同、相似或相關聯?

如果這個發明專利的內容與本單位的產品或業務相同、相似或相關聯,則應認定是職務發明創造。因為這個專利與本單位的關聯度太高,無法切割權屬,無法證明與本單位無關,則應認定是專利權歸屬於單位。

(3)該發明專利是否是在與本單位的勞動關係終止後一年內作出?

如果是在與本單位的勞動關係終止後的一年內作出的發明專利,則應認定為是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屬於本單位,反之,是非職務發明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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