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

11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意見,提出我國將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為引領,以西部、東北、中部、東部四大板塊為基礎,促進區域間相互融通補充。

我國將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

(資料圖)

意見明確,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領城市群發展、城市群帶動區域發展新模式。以北京、天津為中心引領京津冀城市群發展,帶動環渤海地區協同發展。以上海為中心引領長三角城市群發展,帶動長江經濟帶發展。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為中心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帶動珠江-西江經濟帶創新綠色發展。以重慶、成都、武漢、鄭州、西安等為中心,引領成渝、長江中游、中原、關中平原等城市群發展。加強“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的協調對接,推動各區域合作聯動。

同時,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著力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探索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

我國將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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