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女子因瑣事趁丈夫熟睡時將其殺害並點燃房屋,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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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內容如下:

目前女子已經被抓獲,案件事實是城固縣天明鎮松樹村村民吳某家發生火災,附近村民發現起火後立即撥打了110和119。而當消防人員滅火時發現,起火的房間內竟然有一具男屍。而經警方初步調查,為妻子吳某因瑣事殺害丈夫後點燃了房屋引發大火。

目前吳某的作案動機是因為丈夫對其經常家暴而且其自身也存在作風的問題情況下,吳某無奈之下在丈夫熟睡之際,殺死丈夫並且放火毀屍滅跡。由此可見禍端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女子和丈夫之間家庭矛盾問題,其實作為吳某,其在案發之前是弱勢一方,完全可以通過正當途徑解決和其丈夫之間的問題。


諸如訴訟、求助當地的村委會協調處理,大不了也就是離婚各自過自己的生活,但是吳某錯誤的選擇了一條不歸路,不僅觸犯故意殺人罪,而且還將自己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根據現有的案情吳某構成故意殺人罪無疑,其在事後放火焚燒房屋意圖毀屍滅跡的行為是否構成故意放火罪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再來判斷,但是至少單單就故意殺人罪這一項而言,就足以判處吳某重刑!



最後兜兜轉轉還是想提醒婚姻中的每一位,如果確實夫妻之間感情失和,無法共白首的,與其相互折磨,不如就此罷手,也許對彼此才是最好的選擇。


麋鹿說法


從新聞上來看,這個女子已經50歲,身材比較的小巧,家中只有一個女兒目前也已成人,算是人生了無牽掛了,對生活感到了絕望,在和丈夫因為瑣事吵完之後,半夜情緒比較衝動和悲觀,就動了殺機!

據說這個女人,日常生活中和丈夫的矛盾不斷,在這期間,男人對其家暴不斷,而且她老公在外面還有了別的女人!

不知道這時候是應該同情女人還是應該覺得女子手段的殘忍,畢竟在生活中,我們都沒有參與到別人的生活中,不知道她究竟受到了什麼生活摧殘和婚姻的不幸,所以也無法對其評頭論足。

但是不管咋樣,生活中的不幸可以有很多的解決辦法,並不是單單的用武力甚至犯法來解決的!

類似這樣的新聞不斷地暗示我們夫妻間的矛盾如果不斷地升級,造成的後果就可能不是簡單地婚姻破裂那麼簡單了。更嚴重的會導致2個曾經相互許諾一生的人相互殘殺!人世間最悲哀的事情莫過於此吧。


如意島會理財


丈夫好家暴,動輒妻子敲,妻子受不了,紅杏牆外騷。矛盾更升級,三天兩頭吵。

這日為瑣事,夫妻又開鬧。丈夫打人累,呼嚕床上倒,夢中還在叫,下次要操刀。


妻子床邊坐,淚出眼眶潮,回想往日事,歷歷眼前飄,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飆,綿羊成猛虎,張牙又揮爪,效仿潘金蓮,道德良知拋,先將丈夫殺,而後點火燒。

事發山中躲,秒秒都難熬,最終人被捉,收押關入牢。案件之細末,警方正在調,不日會公佈,到時大家瞧。

兩人都不好,無德調子高。丈夫施家暴,把妻當鐵敲,自己埋隱患,自個把禍招。妻子更發寶,家暴婚不逃,居然漢子養,給夫戴綠帽,關係更惡劣,情感更糟糕,就像是炸藥,隨時怕點著。最終女子惡,送夫赴陰曹,犯下人命案,法律定不饒。



半斤遇八兩,歪瓜對裂棗,演繹人間事,茶餘飯後聊。


平淡人生一帆順


11月29日, 陝西省城固縣天明鎮松樹村村民吳顯豔因瑣事將丈夫殺害,並點燃房屋後潛逃,12月2日被抓鋪歸案,經審訊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看到這一消息,令人震驚,也令人陷入深思。其實這是一件不該發生的悲劇,是一件令人傷感而又憤怒的悲劇。在法治社會的今天,按理說是不該出現這種悲劇的。人與人之間,特別是夫妻之間,有矛盾就需要及時溝通,仍不能解決的,可以找村委會、司法所調解,或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萬萬不可通過剝奪他人生命的極端方式來解決。如果她和丈夫之間經常因為一些瑣事而遭受家暴的話,可以通過司法、法院調解,還是行不通的話,可以選擇離婚。按理說吳顯豔應該是知道這些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她一時頭腦發熱,趁丈夫熟睡將其殺害,並點燃房屋。

這起案件也暴露出基層法制宣傳教育任重道遠,還要加大力度,是法律宣傳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同時村鎮調解組織要真正起到應有的責任,經常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調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減少和杜絕此類悲劇的發生。

希望這類悲劇不再發生。


春日陽光思念


哎!這是一出悲劇!殺人者可恨,估計也很可憐吧。

但是,她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因為她違反刑法,殺人了,而且焚屍出逃。

愛情本是人類永恆的追求,是人類美好的憧憬,可在走進婚姻的殿堂後,會因為種種原因而凋零,甚至是煙消雲散。



更可怕的是,原本相愛相守的夫妻會鬧到反目成仇,將對方殺害的地步。

本案件中,該女子因為長期受到丈夫的家庭暴力,痛苦不堪。

這次,她終於爆發了。在因為生活瑣事而跟丈夫爭吵之後,她忍無可忍,出手殺死自己那在熟睡中的丈夫,並點燃房屋“焚屍”,然後出逃。

最後,她被捕收監,等待法律的制裁。

所以說,這個女子是可憐的,可恨的!她的丈夫更是可恨,而且可悲!



造成這起悲劇的根本原因,就是丈夫長期家暴妻子造成的。

所以說,家庭成員之間,尤其是夫妻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扶持,共同努力奮鬥,只有這樣,家庭才能夠幸福美滿,白頭偕老。

作為丈夫,要珍惜,愛護,多多體諒自己的妻子,因為你在茫茫人海中選擇她做自己的老婆,這本身就是一件很講究緣份的事情,更是你幾輩子修來的福氣。

如果做不到,你就不配當她的丈夫,不應該讓她為你生兒育女,替你照顧自家父母!



作為妻子,也要多多關心,盡力支持自己的丈夫,儘量為他排憂解難,分擔壓力,讓他全心全意為家付出。

但現實生活中,不少夫妻是做不到和睦相處,互相扶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如果大家緣份已盡,那就分手吧,祝福彼此找到屬於自己的真正另一半,大家實在沒有必要再勉強在一起,因為勉強沒有幸福,甚至會埋下隱患。

祝所有夫妻都能夠相敬如賓,白頭偕老,家庭幸福!


劍橫天下


前兩天看到協查通報的新聞,現在人已經抓到了,說明辦案機關真的是神速,在此點個贊!

據新聞披露,吳某經常遭遇丈夫的家庭暴力,同時其自身也存在生活作風問題。現在問題來了,到底是吳某因為遭受家庭暴力,這才“一枝紅杏出牆來”,還是因為吳某紅杏出牆,這才遭受家庭暴力的呢?無論是哪種情況,可以想見,吳某也絕對不是一個善茬!

既然吳某有生活作風問題,那麼殺害丈夫一事有沒有與外人一起合謀呢?但是從案件本身來看,吳某在案發後獨自潛逃,只是防火燒屋,沒有對屍體進行處理,說明此事是其一人所為的可能性比較大。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吳某既然與丈夫的矛盾日積月深,能過就一起生活,不能過就分開各自安好,死且不怕,為什麼不能選擇離婚或者離開呢?

當然,事後諸葛亮,說這些話也於事無補,什麼也改變不了!誰也沒有隨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不管出於什麼目的,不管當時情勢如何,反正吳某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打虎拍蠅


夫妻之間,無論有多大的矛盾,都不值得持刀相向弄個你死我活。吳某某能夠殺人燒房,想必也是做了最壞的打算。

事到如今,無論夫妻雙方有什麼仇什麼怨,最終承受這一切痛苦的卻是做子女的。母親殺了父親,這樣的現實讓女兒怎樣面對?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從媒體報道中不難看出,嫌疑人吳某某遭受過家庭暴力,而這一點從周圍群眾口中得知,側面說明家庭暴力不是第一次發生。

吳某某很可能是在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忍無可忍做出了殺夫燒房的舉動。但是,她本人也存在作風問題,可見問題不是單方面的。

如果是她常年遭受家庭暴力,所以才在外面找慰藉,那在情理上還能得到同情。如果是因為她自身作風有問題才招致丈夫的家庭暴力,那麼事情的性質就不同了。孰是孰非,現在死者不能開口,只有吳某某自己心裡最清楚。

50歲的人了,大半輩子都過來了,最終卻選擇了一條兩敗俱傷的道路。“因為家庭瑣事”這個理由肯定說不過去,其中到底還什麼原因我們也不得而知。

現在,人也死了,家也毀了,吳某某必然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只希望此類事件的發生能起到警示後人的作用。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場不容易,不愛了請離開,千萬不要互相傷害。


夜雨如書


一般而言,不到萬不得已,妻子不可能殺死丈夫的,因為丈夫是她的伴兒,是陪她走完人生的人。具體什麼原因、什麼動機,還有待警方作答。但有一點是明確的,不管什麼原因,不該殺人,這是犯罪的。如果丈夫有家暴、有外遇,或者有其他什麼不可原諒的罪責,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及時報案,千萬不可自己動手,這樣只會錯上加錯,或罪上加罪。


無冕之王啊


女方有心理障礙而已


人生就是勇往直前


一日夫妻百日恩,因家庭瑣事而謀殺親夫並焚屍,可見這女子是個極其極端、兇狠之人。個人認為,人鑄成大錯,往往在一念之間,衝動是魔鬼。而後燒燬房屋,應該是怕面對法律的懲罰,逃避責任的心理,俗話說毀屍滅跡,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總會到來,不管是誰,都要為自己犯的錯,受到相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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