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被人用鐵警值班電話辱罵,“鍋”全是臨時工的?

记者被人用铁警值班电话辱骂,“锅”全是临时工的?

圖文無關,圖片來自新華社。

據紫牛新聞報道,北京一媒體調查記者楊軒因在2017年以《記者廣州南站乘車被當作信訪人員 女安檢員奪走身份證和車票》為題,報道了廣州高鐵南站安檢存在的問題後,分別於2017年3月12日、6月22日和今年11月24日接到多次騷擾電話,被惡狠狠地謾罵恐嚇。

其中,有一個電話就來自廣州南站派出所的值班電話。經多方查詢發現,罵人者為“區某某”,廣州南站派出所警官承認,廣南所曾有“區某某”這個人,是個輔警,但2017年7月份就離職了。

記者楊軒與廣州南站的衝突,起因並不複雜,就是一起安檢糾紛。南站安檢員在開包檢查時,拿走了楊的採訪資料將其視作上訪人員材料,以及身份證和車票,後被歸還。楊軒幾次投訴反映,均遭遇不理不睬,直至重新買票離開,他在南站滯留了4個多小時。次日,楊軒將這段遭遇寫成報道發表。此後,楊軒就遭到多次電話辱罵和威脅。

記者作為公民,在生活中遭遇了不平事,當然有權利表達。涉事火車站派出所即便有不同看法,也可以就事論事,與記者主動溝通,豈能事先無動於衷、不理不睬,事後卻採取鬼蜮手段,通過匿名電話的方式侮辱、威脅記者?

事實上,對於當日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因為楊軒曾報警投訴,涉事火車站派出所並非不知道,明明知情而無所作為,甚至還明確打電話告知楊軒:“對於你投訴的這件事,我們不管了,告訴你到此為止。”這樣的態度,顯然不是積極的態度。

而當楊軒等查出打騷擾電話者為派出所人士時,該派出所又稱此人系離職輔警,這也未免有些詭異,也有些“天真”:真以為這麼做,就能將一起侮辱事件歸結為個人糾紛?

未必。其一,即便後來離職了,“區某某”用派出所值班電話辱罵記者的時候,還是一名輔警,其行為也應該帶有一定的公務性質。派出所對此應該負責,不能隨便找個理由推脫“甩鍋”。

其二,辱罵記者的惡劣性,不僅僅在於可能敗壞當事人的情緒,同時也意味著對輿論監督赤裸裸的威脅。

一個正常的社會,記者正常的採訪權應該得到尊重。這不僅包括採訪時的平等交流,也包括報道發表後的良性互動。這實際上也是一種雙向尊重。在監督過程中,或許會有很多逆耳之言,但也應正確對待。要麼接受批評,積極改正錯誤;要麼提出意見,雙方協商。無論如何,劍拔弩張的威脅與恐嚇,都不是對待新聞輿論的正確姿態。

一而再再而三的長時段辱罵,已經背離了阻撓新聞採訪的範疇,而是涉及人身侮辱了。無理扣證在先,辱罵記者繼之,離職甩鍋在後,這樣的“三部曲”操作,儘管有些技巧,但卻是“小聰明”,不可能遮得過公眾的眼睛。當務之急,應該一查到底,搞清楚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該誰的“鍋”誰來背,絕不能輕鬆以離職輔警矇混過關。

□斯遠(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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