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搶奪方向盤的行為,將肇事者打傷是否可以算作正當防衛?

無語15350466


碰到搶奪方向盤的行為,將肇事者打傷是否可以算作正當防衛?

對正在行駛中的車輛上面他(她)人搶奪方向盤的行為,採取必要措施制止其行為屬於當正防衛。但是正當防衛超出必要限度,負刑事責任。


什麼是正當防止?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就制止搶奪方向盤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做具體分析:

(一)需止制止的行為是否屬於“不法侵害”? 搶奪方向盤行為屬於“不法侵害”。從事件的過程和結果上看,對正在行駛的車輛搶奪方向盤,與車輛失控結果的發生之間具有因果關係,車輛失控狀態下將會侵犯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刑法》第二條,其中有一段表述是“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所以搶奪方向盤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二)需要制止的“不法侵害”是否正在進行?這裡強調的是制止“不法侵害”的緊迫性,以車輛以每小時40公里速度前進計算,每秒鐘的時間內車輛前進的距離約為11.11米,車輛在失控的狀態下這11米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是難以估量的。因此,制止搶奪方向盤行為的緊迫性不言自明。


正當防衛要有限度

《刑法》第二十條還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從搶奪方向盤這一事件看,要注意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防衛人採取的防衛措施要有限度。如果防衛人採取的防衛行為明顯大於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為,不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二)防衛人採取防止措施要即時中止。如果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為被制止後,防衛人的採取的防衛措施沒有中止,那就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文指出,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


不當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喜歡的朋友記得加關注哦,我們可以就相關問題進行討論,相互學習、共同進步。


秋宇飛鴻


乘坐公共汽車時遇到有人擾亂駕駛員正常駕駛,甚至搶奪方向盤等行為,假如有人出手制止,甚至因此導致了對方傷亡等意外發生,那麼這位仗義出手者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吶?又是否適用於正當防衛?


首先,現在已經關於擾亂公共汽車駕駛員正常駕駛的行為已經被視為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於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人人都有權進行制止,並且不光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還應作為一種見義勇為的行為給予嘉獎。

此人出手制止者也在車上,假如發生危險也屬於受害者,屬於正當防衛好像更符合判定案件性質的標準,但公車上類似案件發生時,大多數可能都想不到自己也會成為受害者,所以往往很少有人會出面制止該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而出面制止者,絕對是從大局考慮,並不是單純考慮個人的安危,所以這種保護更多人生命安全的行為,應該作為“見義勇為”定義更為恰當一些。

無論是正當防衛還是見義勇為,都是社會正義方在面對違法行為時保護自己或他人的一種合法行為,而違法者在此過程中出現的意外傷亡,也應由其個人承擔,他人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但任何事物都有一個度,假如制止犯罪的過程中,達到了制止的目的,違法者也認罪服法,不再進行反抗和繼續傷害,那麼見義勇為者或自保的人依然對其故意毆打,導致了對方傷亡,那麼這就可能使案件性質發生了改變,對方危害公共安全的責任肯定要承擔,但是出手者因繼續毆打導致對方的傷亡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了。

社會需要正能量,在個人或集體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永遠需要正義者無私的仗義出手,因為見義勇為是最及時有效的在當場解決危險發生的行為,是值得整個社會去發揚和鼓勵的行為,也希望法律給正義者多一些權利少一些責任,使人們“見危敢救、見義敢為”。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愛和生活較真的老頭


對於把搶奪方向盤的人打傷,只要是在搶奪方向盤的犯罪行為進行當中打傷就是正當防衛。但自然終止搶奪方向盤的犯罪行為時打傷就是故意傷害不包括人為終止犯罪。但因為搶奪方向盤而發生交通事故後即使終止犯罪行為但產生了惡性後果構成犯罪後打傷仍然應該認定為正當防衛。


用戶1162440366759


在中國打駕駛員沒事。駕駛員還手就要被判刑。這不。四川有個女子打駕駛員。結果駕駛員一還手就被拘留了。因為他還有10多米就到橋上了法官說了你不能再忍幾秒鐘嗎。。到橋上再來個方向失控不就不用被刑拘了。就象重慶公交車入水案一樣。不過話說回來。打駕駛員一定被法官定性為打的好。打的秒。因為他們從來不會座公交車。繼續努力直到入水。


韋一笑2


本能的反應只要碰到此事肯定出手,打了再說,不然全車人都賠他去死,即使法院判我有罪,也直得因為我撿了一條命~


浪跡天涯92619


你們在爭吵中發生:肇事者搶奪方向盤,不應該是正當防衛,要是不是在爭吵中發的事,應該是正當防衛。


容平安412


當然是!因為他搶的雖然是方向盤,但已經涉及到車上的我的生命安全了。該制止該打,執法部門還要狠狠的懲罰才是。


冰情似火



黃龍167714664


若沒有人出來制止的活,流血慘劇還會發生,採取手段應有技巧,最好有人協助,一人鎖抱膀子,另一個敲打手臂和腹部,倒下立刻綁定手腳,同時報警做好證明記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