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週六日不放假,老師上一節課補20元算有償補課嗎,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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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日是法定休息日,按照《勞動法》規定需要給勞動者雙倍的報酬,但是對於學校教師而言,根本達不到這個標準。上一節課補20元這個標準是很低的,但是就這麼低的標準還有些不懷好意的人非要說成是有償補課,從道理上根本說不通。

有償補課指的是什麼嗎?是指學校在職老師在校外給學生有償補課,而學校週六日不放假,那是學校的規定,至於規定合法與否,和學校在職老師無關。何況教師本身也沒有辦法對學校安排的工作拒絕,果真拒絕的話後果是什麼,不說大家也知道。

我不知道題主提的這個問題你是站在學校教師的立場上看問題呢?還是站在家長的角度去看問題呢?如果你是學校教師,你可以提出異議,但是要和學校負責人,教育局相關部門去反映情況。但是在未獲得正式答覆之前,學校如果安排你週末給學生上課,你就得認真去完成工作。

如果是家長問這個問題,如果學校向你收取學校規定的補課費,你也有權利向相關部門投訴。但是不能造謠生事,否則你會惹來麻煩。


韓國成老師


題主所說的老師上一節課20元,這20元是誰出,如果就20元的話,估計是學校裡出的。因為是週六日,本該是老師休息的時間,犧牲自己休息時間,來學校加班,學校給予的一節課20元的補助吧。瓜子不大是點心意吧。

如果是學校出錢給補助,安排老師補課,不算有償補課。因為他沒有從學生手裡收費。不屬於有償補課。但是隻要在節假日組織給學生補課都是違規行為!


我市重點一中高一是7月25才放假,8月5號又開始上課。首先說一下,不收費,就是為了把孩子的成績提上去。其它各高中都沒有違規上課。我同事說她同學家兒子給家裡打電話時說:媽媽,你快點給我走後門去,哪個學校不補課,我就轉去哪個學校。

大人們聽了感到可笑。可是笑過了呢。有沒有思考這個問題。學校裡大熱的天組織老師們給孩子們補課,家長是很滿意的,但是有誰考慮過孩子們的感受。平常高強度的學業,就盼著放假歇一歇。可是還是不能放假,很多孩子很崩潰。無奈之下有的孩子就給《燕趙都市報》打了電話通知了報社記者。後來學校迫不得已停止了上課。

假期已經過去了大半,新的學期馬上又要來臨,希望孩子們在新的學期學的輕鬆愉快。家長給孩子補課也好,學校給孩子們補課也好,都問過孩子們了嗎?他們願意嗎?如果他們不願意去學,那家長花費了很多錢財也不會有效果。學校里老師耗費很多心血也不見得有好結果。

我說的對嗎?朋友們!請留言交流溝通下。


心中百合靜靜開


舉報他!貼大字報!然後帶領全家上陣,衝進教師踏翻桌子!衝進校長辦公室質問他:為啥讓我孩子補課?為啥收20元?我們打算去私人補習班的!一節課200元!你們學校明顯的瞧不起人!


東門家教


很顯然很多人根本就沒看懂問題就開噴了!

題主的問題實際上是學校週末不放假要求給學生上課,而且給上課老師每節課發20元補課費。而題主問的是,學校的這種行為是不是“有償補課”!至於最後一句“該怎麼辦”則是表達了自己不想加班補課而已。

可以明確的回答題主:真的是違規!不過你不違規,而是學校違規了。但是是否牽扯“有償補課”問題這個得看你們學校是否收學生費用了!至於學校給你的課時費,這個充其量只算“加班費”,根本不是“有償補課”裡的“有償”。

這是因為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六條禁令” 明確的規定了六種違規情況的第一條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一是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除非是學校收取學生補課費,否則你們學校的補課行為還稱不上“有償補課”。

至於學校組織補課這件事兒的本身確實是違規的!這個毫無疑問。

相關文件都是有據可查的。

所以理論上你是可以通過舉報來達到停止補課的目的的。而且我相信很多老師可能都會“默默”支持你的!部分學生以及學生家長也會支持你的!

但是同樣的,反對的也會很多……這種事兒你考慮一下“成本”問題吧。就我個人建議來說,如果你的地位真的沒達到“不可或缺”的程度,還是別給自己找麻煩了……學校組織這個事兒當地不可能不知道的,你說呢?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我們這還真的有家長告過,於是全校放假,那時我的孩子正上高中啊,都急死我了都,家長們告了一次又一次,唉呀,我們只差把告狀的家長揪出來狠狠揍一頓了,最後家長代表收錢發錢給老師,請老師上課。有些人賭桌上特別的瀟灑,可孩子交一點點錢就要拼命鬧騰。說實話,老師都希望家長們告狀啊,可勁的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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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都頒佈這麼多年了,關於加班費的計算公式早都公佈了,但現在的高中,尤其是高三,幾乎所有的學校週六週日都在給學生補課,老師都在加班,但給老師的加班費都是幾十塊錢,有的學校給老師一天的加班費只有二十幾塊錢,不及安勞動法加班費的十分之一。那這些學校的領導不知道有勞動法嗎?不知道加班費如何算嗎?可是這些可憐的老師領著幾乎算沒有的加班費加班工作,還被某些人詆譭說是有償補課,這還有天理嗎?


白雲飛131


學校老師應該按照規定時間上課,老師利用週六週末時間上課,應該算是違規補課,顯然這與當前的教育政策相違背。

而題目所說一節課補償20元,20元的數目雖然不多,但總的來說也算是有償行為,而不在乎補償數額的多與少,至於老師是否可以獲取這部分補償,可以分情況:如果老師是公立院校在編老師,其利用週六週日時間給孩子補課,其頂多算是加班,教師在雙休時間加班理論上應該有加班費,並且義務教育和非義務教育加班費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如果老師是非在編老師,那就要按照《勞動法》規定予以補償,週六週末為平時工昨日日工資兩倍計算,顯然,這裡的每節課20元顯然是很低的,老師可以通過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當然,這種有償行為還與有償補課不同,這種行為多數是學校組織的,而有償補課多數為個人或者參與培訓機構所獲得的收益,而這種官方組織行為,作為公立老師,還是應該參加的,畢竟這是組織安排的。

不過總體來說,週六週末不放假學校組織補課多數發生在高中階段,像小學初中多數不會,如果你是高中老師,在你當老師的那一刻起,你就應該最好了加班補課的準備,而不是想方設法與大趨勢對抗。

總之,一句話,平常心最好。


天涯0咫尺


每節課20元?只要有老師教,我就願意給,這麼便宜還在這說三道四。


相關的把這個


說實話,實在是不想回答,一提到補課,漫天罵聲,其實誰知道一線老師的苦衷?

理論上講,週六日不放假,無論老師有沒有補貼都違規,如果收取學生費用,那是嚴重違規。很多學校為了少惹麻煩,一般不收費,由學校補貼,我們學校就是,畢業年級週六日上課,但是不收任何費用。

學校週六日不放假,一般都是畢業年級,說白了,不是補課,是安排正常課表上課, 我所在的學校就是這樣,週六日,高三年級正常上班,強調一下,是正常上班,坐班制,學生不收費。

怎麼辦?“涼拌”!

1.如果你是老師,建議你服從安排

算一筆賬,週六日兩天,語數外老師四節課,一節課20元,計80元,一個月休息一次月假,補三週,多收入240元,工作六天,所以,一般一線老師是有牴觸情緒的,但是,就是這些補貼其實就是從非畢業年級的老師身上“摳”出來的,貌似也不宜太多,因為財政是不可能有這方面預算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還有就是,雖然“廉價”,但是要看到,學校也是有苦衷的,畢業年級別的學校週末都在上課,我們不上,一個月少六天,一學期以四個半月計算,就少27天,等於相對於其他學校少了近一個月的學習時間,怎麼和人家競爭?沒有競爭力,升學率上不去,哪裡還有生源?

所以,服從安排,甘於奉獻吧。

2.如果你是家長,不建議你舉報

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孩子上大學,肯定會支持。週六日畢業年級的學生正常上課,顯然對家長、對學生都有好處,學生可以不浪費時間,進行有效學習,家長也可以省心監督孩子學習,還省錢(再次強調,我們學校是不收費的),一般高三年級的學生如果週六日不上課,家長一般都會選擇請家教或者去補習機構補課的。

如果你不想讓你的孩子週六日上課,直接跟老師提出來就是了,週六日上課必須是自願的,完全可以以和平的方式達到讓孩子週六日不上課的目的,舉報可能會引起其他家長和學生的反感,孩子可能會被“邊緣化”。沒必要的。

有時真的是“理論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這就是本來學校做法,然而家長不滿意,不滿意的收錢,不應該收,把一個本來不是大的事弄得沸沸揚揚,教育主管部門不得不下令,所有學校星期六一律不準補課,可是家長沒有開心了幾天,問題來了,星期六小孩沒有人管了,這個時候,社會培訓機構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家長只能再把小孩送到培訓機構去,再一聽收費標準,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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