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斬斷伸向野生動物黑手

邵陽新聞在線訊(通訊員 唐承元 周光春 戴利)12月3日,筆者從城步苗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辦公室獲悉:因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楊某某、伍某某在湖南南山國家公園觸犯“三禁”法網。被依法執行刑拘.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12月1日,該縣森林公安幹警、南洞林場護林員經過近10個小時的搜索、蹲守,在湖南南山國家公園區域內抓獲違犯罪行為人楊某某等3人,查獲鮮活松鼠、錦雞各1只,繳獲麵包車、鐵夾、鐵籠、繩套等作案工具一批。

據悉,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楊某某、伍某某繫懷化通道縣臨口人。此前,違法嫌疑人從網上得知:湖南南山國家公園生態環境好,野生動物頻繁現身。12月1日凌晨,獵奇心驅使三犯罪嫌疑人利用夜色、雨霧天氣掩護,攜帶帳篷、鐵夾等作案工具,來到湖南南山國家公園旁邊的南洞林場正南水林區一側。8時許,林場護林員例行護林防火巡查時發現:高牛塘界腳無故多了一輛麵包車、一個帆布帳篷,但帳篷和麵包車內空無一人;不遠處一塊大石頭旁邊還留有人生過火的餘溫,人應該離開不久。經護林員巡查:發現三位陌生人正在林區採用放夾子、擺鐵籠子、設繩套等方式捕捉野生動物。工區護林員經過緊急磋商,決定向縣森林公安、南洞林場報警。下午4時許,就在違法嫌疑人下山準備轉移隱藏地點,夜晚再來收集獵物的時候,成了森林公安局幹警、南洞林場護林員口袋中的“獵物”。

據瞭解,南洞林場正南水林區屬湖南南山國家公園生態嚴格保育區,區內所有野生動植物都是國家明令禁採、禁伐、禁獵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等3人對進入正南水林區放夾子、設繩套、布陷阱,捕捉松鼠、錦雞各1只野生動物的犯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深挖之中。

湖南南山國家公園管理局,城步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1條之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誘殺野生動物,涉嫌非法狩獵罪。

城步:斩断伸向野生动物黑手
城步:斩断伸向野生动物黑手
城步:斩断伸向野生动物黑手城步:斩断伸向野生动物黑手

照片圴為南洞林場護林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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