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禁酒令為何惹爭議?

近日,一段視頻提到,西安翻譯學院發佈新規定,禁止學生在校期間喝酒,校內校外都不行。平時還會有相關人員在校門口檢查學生是否喝酒,此事引發熱議。(12月3日《澎湃新聞網》)

 學校稱此舉是為了保護學生

根據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西安翻譯學院發佈的這份《關於嚴禁學生在校期間飲酒的規定(試行)》,對該校大學生校內外飲酒做出了明確規定。文件第三條提到,嚴禁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飲酒(含酒精度飲料),學生因生日、節假日、入學、升學、畢業等原因在校內外組織的聚餐活動一律不得飲酒。第四條還規定,嚴禁教職工和學生飲酒,一經發現,由學校人事部門按照學校制度處理。而飲酒或酒後滋事被處分的學生,最嚴重的將會被開除學籍。


高校禁酒令為何惹爭議?


對此,西安翻譯學院黨委宣傳部部長邱傑表示,“從1987年學校辦學之初,就發佈了《西安翻譯學院學生校園文明公約——“十不準”》,不準學生在校內外喝酒,最近,很多高校有畢業季聚會,出現一些學生酒後失控、嘔吐、尋釁滋事的情況,出於保護學生的目的,我們在11月29日向周邊商戶發了一份倡議書,倡議不向學生售賣菸酒。”

曾有學校將學生醉酒照傳父母

2018年3月,雲南藝術學院曾發佈了一則通告,其中嚴禁酗酒規定是這樣的:“不允許學生飲酒,一經發現,學校將把學生酒醉後的照片以郵政特快的方式發給學生家長,並請學生家長到學校協助教育”。


高校禁酒令為何惹爭議?


這則禁酒“新招”一亮相,有人點贊,認為有利於肅清校風、學風;有人不認同,認為大學生已是成年人,這樣的管理過於苛刻。不同態度的背後,是一個無法逃避的事實:一些大學生縱酒、酗酒現象已經嚴重影響到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也影響著學生的身體健康。

 高校禁酒令要有依據也要禁得住

陝西西安翻譯學院禁酒令的看點,主要有兩個:一是禁止學生在校內校外喝酒,學生在校外喝酒也不行,校內外的聚餐活動一律不得飲酒;二是因為飲酒或者酒後滋事受處分的學生,最嚴重的將會被開除學籍。學生能夠上大學不容易,因為喝酒被開除學籍划不來。學生在大學期間,普通專科二三年,本科四年,研究生更長一點,有飲酒慾望的學生,或學生聚會時想靠酒助興,只能選擇忍一忍了。

不過,高校禁酒令要發威給力,恐怕不可能一禁了之。大學是引導人、教育人、培養人的聖地,禁酒令說易行難,要重禁酒效果,也要看大學學風、校風及其大學精神對學生的影響力和感召力。教師教學郎裡郎當,學生求知動力不足,甚至校園成了戀愛樂園,禁酒令就難以激發學生的進取心,很難體現和突出大學精神。高校禁酒令應與高校校風、學風環境匹配,若然,禁酒令與高校校風、學風嚴重失衡,恐怕會禁了也是白禁。

對高校禁酒令,更要重療效。高校禁酒,要有壯士斷腕的勇氣,有持之以恆的決心。對禁酒令實施過程中的細節可以修改,對實施禁酒令的決心和信心卻不能動搖。禁就要禁出個樣子,禁出一個言而有信的大學氛圍,禁出一個積極向上的大學風氣,千萬不能雷聲大雨點小,禁著禁著就沒有下文了。

 如此懶政還是少一些好

如今的大學生,絕大部分人早已滿18歲,步入成年的行列,在法律上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能力更有義務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何況在校外,學校更沒有權利像管理小孩子似的管理大學生,有時候越管越容易造成學生的逆反心理,宜疏不宜堵。

喝酒等於犯錯?喝酒的人可能會做出影響公共秩序的行為,這是一個概率問題而不是一個必定會犯錯誤的問題,但是喝酒這個行為並不是犯錯。如果不是犯錯,為什麼應該受到處分呢?如果真的想管理學生,預防學生犯錯,應該針對酒後犯錯的人根據行為進行處分,起到警示作用,而不是因噎廢食一刀切,禁止這個行為。


高校禁酒令為何惹爭議?


其次,高校不必用“都是為你好”來綁架這些擁有完全行為能力人,少用巨嬰式關愛來保護學生。大學不是幼兒園,更不是大學生的保姆,大學生多為成年人,在法律上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一刀切效果並不會太好,真的要管控,還是把條件限制在不影響正常秩序比較好。

再者,大學應該注重的學生的知識教育、思想教育等方面,而不是限制學生的私生活,作為成年人,他們有權利選擇,自己規範自己的私生活。過多“低齡化”教育、“保姆式”教育,培養出來的學生未必優秀,這些學生到了社會上,沒有了學校的“無微不至”照顧,可能會很難適應社會。

學校的出發點是好的,這一點值得肯定,但是方法有待改進,只堵不疏的 “一刀切”懶政還是少一些為好。(本文綜合自澎湃新聞網、華商報、新京報、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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