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方案》出臺

本報訊(實習生 李建軍)為加快推進我市政務誠信建設,充分發揮政府和公務人員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表率作用,11月27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到2020年,將建成覆蓋全市的政務信用信息徵集共享體系和政務誠信監測評價預警系統。

■健全政務誠信四項監督機制

《方案》提出,我市將建立專項督導、橫向監督、社會監督和監測預警機制。對嚴重失信的地方政府,在項目申報、資金安排、政府融資、示範創建等方面給予相應限制,對政府主要領導及相關公務員啟動問責程序。繼續發揮《陽光問廉》“12345市民熱線”和網絡論壇的作用,強化媒介和社會監督作用。

同時,對市級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信用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和預警並定期公佈排名結果。

■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

《方案》提出,要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幹部進修課程,提升公務員誠信意識。建立完善公務員誠信檔案,將公務員個人有關事項申報、廉政記錄、年度考核結果、違法違紀等相關信用信息,依法依規納入公務員誠信檔案,並將公務員嚴重失信信息歸集至市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公務員2019年1月1日之後產生的誠信記錄,將作為幹部考核、任用、獎懲和職務職級晉升的重要參考。

《方案》同時提出,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公務員,按照相關規定實施限制評優評先等處理措施。公務員在政務失信行為發生後,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可從輕或免於實施失信懲戒措施。

■加強六大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

《方案》確定,政府採購、社會資本合作、招投標、招商引資、政府債務和街道鄉鎮為誠信建設的重點領域。在招標投標方面,我市將建立招標投標不良行為“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在招商引資方面,將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行為,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

此外,我市還將及時查處政府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