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飲酒駕駛機動車 瓊海交警對其罰款2000元記12分

11月29日,瓊海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在嘉積鎮開展“百日安全行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時,成功查獲一起飲酒駕駛違法行為。

當天13時30分許,大隊路管員按照勤務安排,在靈文嘉線115公里處設卡檢查過往車輛,當檢查至一輛車牌號為瓊C18XXX的小型普通客車時,駕駛人符某(38歲,瓊海市塔洋鎮人)搖下車窗出示證件。路管員發現符某臉龐微紅,車內有一股濃烈的酒味襲面而來,疑似酒後駕駛機動車。路管員立即將現場情況向帶班領導報告,並按照指示聯繫事故處理民警趕赴現場協助處理。

隨後,事故處理民警將符某帶回大隊進行酒精測試和問話調查。經測試,符某的酒精含量為46mg/100ml,屬飲酒駕駛違法行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瓊海交警對其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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