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總督、提督、巡撫是什麼關係?誰的權利更大?

種業怪


總督、巡撫和提督都始自明朝,清朝沿而用之,使其從不常設

成為常設,並且出現了所謂封疆大吏

先來看看誰官大

總督的一般級別是正二品,若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則為從一品。

巡撫一般級別是正二品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則正二品。

提督一般級別是從一品。

單以級別論,提督最高,但從職權上來說,他往往是最低的。

再看誰有權

總督一般是管轄一個要地省或者數個省,職責是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往往由中央大臣擔任,如李鴻章、張之洞等等,他們入則為朝廷顯官,出則為一方軍政之首,人稱文帥第一重任。

巡撫只管一省,聽起來像是今天的省長,不過權力要比省長大得多,畢竟現在省長一般只是二把手,省委書記才是一把手,巡撫統籌地方行政、軍事、司法,權力比省長兼省委書記還要大。

提督是省一級的軍事長官,少數省份由一省的行政長官巡撫兼任,京城有專設的九門提督,自設立以後主要由滿族大臣擔任。

顯然從職權上來說,總督大於巡撫大於提督,但三者職權是有很大交叉的,甚至會造成職權傾扎,而這正是中央所想,唯有讓地方相互制約,才能維持平衡,但這種職權的不明確,使得清朝在末期的反叛非常被動,只得將權力下放,造成地方督撫的做大。

話說回來,總督、巡撫和提督雖有級別高低、權力高低,但並無統屬之分,巡撫雖然低於總督,卻不完全受總督管轄,他也有權直接上書皇帝。


平沙趣說歷史


先回答你的問題,再詳細的道來。

總督>巡撫>提督

總督在清朝屬於正二品,放在今天屬於副國級。【2省的省委書記】

巡撫在清朝屬於從二品,放在今天屬於正部級。【省委書記】

提督在清朝屬於從一品,放在今天屬於正國級。【省軍區司令員】


很多人看到我寫的這三種官職的品階之後,會認為提督>總督>巡撫,其實不是這樣,我們不要只看品階,要從這三個官職的權利範圍來劃分。

總督:簡單點說就是監管幾個省的大臣,行政,和軍政都參與管理,是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在清朝全國有23個省,劃分了8個總督。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閩浙總督、兩湖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兩廣總督和雲貴總督。像我們熟知的李鴻章,曾國藩,張之洞,都掛了總督的官銜。

巡撫:巡撫和總督一樣,都是屬於封疆大吏。但是巡撫一般只管一個省的行政事物,其他省份的事情,還有軍事方面的事情,它是沒有權利管的。

提督:提督是一方軍事首領,一般都是由滿八旗大臣擔任,提督下面是總兵,負責各地方軍事調度,提督和總兵就是滿清統治者為了管理漢地省份,防止地方大員漢臣獨攬大權而設立的。

像我們經常在電視劇裡面聽到的九門提督,就相當於是北京軍區司令。


這三者關係其實不能簡單的用上下級來說,巡撫在智能上比總督要低一些,但是不是說巡撫就是總督的跟班了,這種級別的官員都是直接聽命於皇帝。

還有提督,放在今天只是一個省的司令員,按理說要比巡撫和提督官職都弱,但是提督和巡撫都是沒有資格直接命令提督的,提督的頂頭上司是將軍,將軍的級別那是正國級。

總的來說就是三者之間互相制約,互相權衡,到了這個級別,基本上就是都聽皇帝的。


陳正有話說


看了一下前面幾位大佬的回答,感覺和自己心中所想的有一點區別。有些大佬說總督有兵權,巡撫沒有兵權,我認為是不太對的。

總督:一般而言管理數省的最高行政長官,兼管軍民要務。如果非要類比,可以用建國以後六大局的第一書記來類比(建國後中國分為六大局:中南局,西南局,華東局,華北局,東北局,西北局)。


巡撫: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也是兼管軍民要務,大概相當於現在的省長兼省委書記。

提督:武將官銜。清朝時期在各省有駐軍,有八旗軍和綠營軍(漢兵)。提督是一省綠營軍的最高軍事長官,大概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兼政委。

總督,巡撫並沒上下級關係,都是直屬於中央。提督要受到總督和巡撫的節制,但是總督和巡撫不能調動提督的兵馬。總督和巡撫都有軍事權,總督直屬部隊叫督標,巡撫的直屬部隊叫撫標,這兩支部隊不會提督節制,在軍機處同意的情況下,總督和巡撫可以直接調動這兩支部隊。



可以這樣理解,總督和巡撫的直屬部隊相當於武警部隊,提督的部隊則相當於現在的正規軍在某省的駐軍。


胡史亂翔


首先來回答第一個問題,即三者之間的關係。清代十八個行省(光緒朝所設新疆、東三省和臺灣暫不包括),以總督、巡撫為最高長官,其中總督分轄一省或數省,巡撫轄一省,也有總督兼巡撫者。

清代的兵制分八旗和綠營兩個系統,所謂的“提督”便是一省綠營的最高軍事長官,官秩從一品。按清制,各省綠營兵均受總督節制,並設提督直接統率。凡不設總督的省份亦不設提督,則以該省巡撫兼提督銜。比如山西省就不設提督,而是由巡撫兼任。因此,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總督和提督實際上是上下級關係,而巡撫身兼提督銜故無關係。

再來說說總督和巡撫的關係。清制,在全國設八位總督(光緒朝東三省總督不算其內),即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陝甘總督、兩廣總督、四川總督和雲貴總督。按例,總督加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為正二品,加兵部尚書銜為從一品,分管一省或數省的軍政事務。

清制,設巡撫十六人,除直隸、四川、甘肅、福建由總督兼任外,其他各省均巡撫一人,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理論上在督、撫皆設的省份,總督有節制巡撫的權力。可實際上卻又並非如此,督、撫作為地方封疆大吏,都有專折上奏權力。再者,他們背後都有一個政治集團,也就是背後都有靠山,具體誰說了算,還要看具體情況。

不過,如果不是涉及到個人政治利益,巡撫都會惟總督馬首是瞻。但清代歷史上巡撫趾高氣揚的也不在少數,比如晚清時期的胡林翼,他是湖北巡撫,而實際權力卻比湖廣總督官文要大得多。

另外,清代的皇帝為了集中皇權,對督撫採取了平衡策略。在設立總督、巡撫的省份,其目的就是為了相互掣肘,不至於形成地方勢力,造成尾大不掉的局面。雍正以後,各省督撫都有密摺上奏之權,此舉就是為了相互監督。也就是說總督、巡撫都不能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為所欲為。

至於提督,雖說是從一品大員,可在各省督撫面前不值一提。清代儘管是靠武功奪取天下,可在治國策略上依然是重文輕武。按照清代考核體制,督撫對地方各級官員有監察、考評的權力,提督卻沒有。也就是說,提督幹得好不好,在一等程度上都是督撫說了算。

晚清時期,提督的地位更加尷尬,自太平天國後,地方督撫掌握了軍政實權,上馬治軍,下馬治民。再者,鎮壓太平天國運動出力最大的是團練,即湘軍和淮軍,至於綠營已被邊緣化。換句話說,堂堂的綠營提督其實還不如湘軍一個營官。

左宗棠擔任兩江總督時,連身邊的親兵都有提督銜,而淮軍系統中擁有掛名提督銜的人更多,最少也有幾十上百人之多,可見提督的含金量的確不高。不過也有一個特例,那就是九門提督,為避免跑題就不多細說了。


左都御史


總督、巡撫是文官,總督權力略大於巡撫,提督是武官,在平時受督撫節制

總督、巡撫、提督是明清時期執掌地方軍政大權的三個要職。其中總督和巡撫是文職,提督是武職。

自從北宋確立文官制以來,武官一般都要受文官制約,明清兩代提督是受督撫節制的。

這三個職位是總督大於巡撫,巡撫大於提督。

(保定直隸總督府)

總督

總督,明清時期的地方最高長官,正式名稱是:“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某某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

總督一職最初僅是朝廷派往地方進行軍事巡查的虛職,到清代變成常駐地方的封疆大吏。

總督品級上分為兩種:

加兵部尚書銜,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從一品。

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正二品。

總督通常一省或二三省,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合稱督撫。但總督權力較巡撫大,多數地區巡撫位於總督之下,亦有總督兼巡撫者。

至清末,全國共設有九位地方行政總督,分別是:

直隸總督

陝甘總督

四川總督

雲貴總督

兩江總督

兩廣總督

湖廣總督

閩浙總督

東三省總督

(東三省總督於1906年設立)

巡撫

巡撫,明清時一省地方最高長官,正式官銜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某地等處事”。巡撫為從二品常設官位,若加銜兵部右侍郎者則為正二品。

巡撫職權約等於今天的省長,統籌地方行政、軍事、司法權力。清朝巡撫多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頭銜,副都御史俗稱御史中丞,故習稱巡撫為中丞。

清代,巡撫一般僅負責一省,而總督一般負責相鄰數省事務,但總督也有負責一省的,如四川總督,直隸總督。

在清代中前期督權大於撫權的,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不過到了清末安徽、江西兩撫已不再聽命於總督。

提督

提督,明清地方最高武官,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

明代提督並非正式官職,除了東廠提督以外,通常以文官擔任提督一職。不過個別情況下,軍人也曾擔任過提督,如李如松。

但到了清代,提督演變為正式的武官官職,是綠營的最高武官,從一品,負責統轄一省綠營水路官兵。清朝共在全國各地設置12名陸路提督和3名水師提督。

提督是由兵部任免的,在平常一般受到當地督撫的節制。但是在戰時,提督要聽從八旗將軍的管轄。


千佛山車神


  清代總督、提督、巡撫三者關係可以歸納三點:一,他們都可稱為封疆大吏。二,總督巡撫基本是文官擔任,提督是武職,是單純的軍事首長,基本由職業軍人擔任。三,提督品級極高,正常高於督撫。

  但要論起實際權力,自然是總督、巡撫權力更大於品級相對高的提督。

清代明確規定:凡水陸提督統轄所屬官兵﹐各就其職掌﹐分防要地﹐或遊弋巡哨﹐修整武備﹐皆受總督節制。

  不僅如此,提督雖是高級武官,有時還要受文官巡撫的節制。有些巡撫直接兼提督事。

  我們再細看下他們的權責。

  總督又稱制臺,制軍,大帥,是清代地方最高一級的首長,通常負責一省或多省的軍政,但側重管軍,是真正上馬管軍下馬管民的封疆大吏,總督正式品級為正二品。但總督多兼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便成為從一品。清晚期,總督的兼職越來越多,權力也越來越大。號稱疆臣之首的直隸總督和權傾江南的兩江總督的權勢更為煊赫。有些省份直接是總督兼巡撫事,比如直隸總督、閩浙總督都是兼巡撫。

  提督又稱軍門,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是各省綠營(清朝國家常備軍)最高駐防首長,一般由漢人或出身漢軍旗的人擔任,品級為從一品。

  巡撫又稱撫臺,主管一省軍政、民政。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者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者為正二品,官銜略低於總督。山東等處巡撫直接兼提督。

  這樣一比較估計就很明白了,總督和巡撫是真正統轄地方文武的地方實力派,提督雖然官品高但只是單純軍事首長。所以總督權力大於巡撫,巡撫大於提督。


趙燕雲


總督、巡撫和提督都是清代官職名稱,我們經常在一些影視劇或者文學作品中看到。那麼總督、提督和巡撫究竟是什麼關係?誰的權力更大一些呢?

湖廣總督張之洞(前)畫像

下面我們簡單梳理一下。

總督是清代職務最高的地方大員,掌管一省或者數省,一般都加兵部尚書銜,所以品級為文官從一品。清代一共設置了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九位總督,其職權範圍與新中國建國初期的華東局、西南局等大區書記相似。除了這些總督,清代還設了河道總督和漕運總督,其品級、地位和職權稍低於以上九位總督。

巡撫是清代地方封疆大吏,掌管一省事務,一般加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都御史銜,故品級為文官正二品。清代巡撫是一省最高長官,其職權和地位類似於今天的省委書記。

提督屬於武職,清代一般每省設置一名提督,統管本省的綠營兵。各地的八旗兵由駐防將軍統率,提督無權管理。提督一般為武職從一品,是一省的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今天的省軍區司令員。除了這些提督外,清代還設有水師提督和九門提督,地位和權力都差不多,九門提督因為負責京師警備,相對來說重要些。

從以上資料可知,清代總督為從一品,提督為從一品,巡撫為正二品。按照這個品級排序,總督和提督在前,巡撫在後;但明清時期官場普遍重文輕武,武職品級含金量遠遠低於文職,所以按照地位和權力應該這樣排列:1、總督;2、巡撫;3、提督。


民國年間那些事


首先我們來說說三個職務的區別。

總督

明清地方長官。始於明正統六年(1441),以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徵麓川。初非專設,事畢即罷。後來各地逐漸增設,成為定製。除此之外,還有管轄全國型專門事務的總督,例如河道總督、漕運總督。清朝沿襲明制,成為地方最高長官,位在巡撫之上,專轄一省或二三省,綜合管理軍民要政,被視為封疆大吏。一般掛兵部尚書或右都御史銜,但是並非實官。清朝定製為正二品,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實際上中後期總督兼兵部尚書成為定例。因總督可以節制地方文武,故又尊稱為制憲、制府、制臺。

直隸總督李鴻章

巡撫

巡撫,尊稱為撫臺、撫軍。為中國14世紀-20世紀初的地方官制名稱,統治區域可能由從數千平方公里至數十萬平方公里,權力大於今日僅負責行政事務之省長,統籌地方行政、軍事、司法權力。清朝在全國設立了16個巡撫,正式官銜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某地等處事”,為從二品常設官位,若加銜兵部右侍郎者則為正二品。其職兼管行政與司法,少數(清朝中葉以後則全部)兼管一省軍事者加銜“提督軍務,兼理糧餉”,故並不等於今日之省長。今日之省長,只管轄一省之行政事務,大致相當於清代的布政使。

提督

提督,俗稱“軍門”。中國歷史上的武官差遣,為從一品官,就品級而言,受總督或巡撫節制。總督與巡撫掌軍政,總兵官與提督則掌軍令;一個是行政統治行為,一個則是統帥權力,沒有一定的上下階級規定,比如九門提督和直隸總督。在清朝,還有一個有意思的地方,提督往往由漢人、漢八旗充任,在地方軍事上,還要接受一些地方駐防將軍(駐防八旗最高指揮官,正一品)的管理。

權力從理論上說,總督大於巡撫大於提督。

督撫同城

指的是清朝歷史上總督與巡撫同城而治的現象。前面說了在清朝,總督是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巡撫負責稅收、水利、內政,有時也可調動軍隊,總督與其所駐紮的省的巡撫,在職權上多有重疊,可以互相監督。因此督撫在地方事務上多有不和,造成互相掣肘的現象,這種現象被稱為“督撫不和”。由於總督在官銜上比巡撫高,在很多事務上巡撫往往無法作主,事實上成為擺設。

為了避免督撫在事務上的衝突,不少地區將總督治所與巡撫治所設在不同的城池。但也有部分地區總督與巡撫的治所設在同一座城池裡,這種現象就被稱為“督撫同城”。

三者的存在是相互制衡的關係

這點很類似明朝初年地方的分三司的制度,地方權力一分為三,相互制衡。但又有區別,就是除了提督外,總督和巡撫都是手握各種權力的封疆大吏。

更有意思的是,提督歸總督、巡撫節制,但是提督往往是從一品的地方大員,而不掛尚書銜的總督才是二品官員、巡撫僅僅是從二品。品階高的官員受品階低的官員節制,也是有點意思的事情。

三者都是地方大員,掌握一地軍機政要,但是清朝的地方制度是制衡,也就是說,這三人都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密摺(也就是我們說的奏摺)。

三者都有自己的專屬部隊,提督本身掌管一省綠營,有自己的親軍理所應當。其實總督也有自己的專屬部隊,即督標。同理巡撫也有自己的專屬部隊,即府標。

剛好筆者上學的時候就是研究奏摺的,時不時的發現地方的官員相互監督、相互舉報的情況,清朝巡撫與道員總督之爭履履發生,如徐之銘與劉銘傳等。

其實從政治權謀的角度來說是合理的,但是從治理國家的角度來看,會造成極大的內耗,不是一項非常好的制度。

另外以清朝後期的北洋為例

甲午戰爭時,李鴻章擔任直隸總督兼任北洋大臣,算是當時最有權勢的總督。

而當時的直隸提督是葉志超,由李鴻章舉薦為提督,完全聽命於李鴻章。當然葉是老淮軍出身,聽從李的指令理所應當。但也多少可以從一個側面看出,總督對於巡撫的節制。


史秀


謝謝提問!十多年前我曾經寫過《明清官制概述》,對明清兩代官制作過較細介紹,題主的問題僅涉及清代外官設置中的三職,我簡要作答。

一、清代外官制度大體沿襲明制。只是將總督、巡撫、佈政按察兩司的職務確定下來。以督撫為疆臣,以兩司及道員為監司官。督、撫負責一省或數省的軍民兩政,而司道則督率府縣。清前期疆臣督、撫所管轄省區不十分確定,中期以後,始設八督十二撫。後期有所增減調整,多至十八督。

二、督撫職權。督、撫職權隨各時期而不同。前期督權遠大於撫權。總督兼轄範圍有三省者。如兩江總督兼轄江蘇、安徽、江西。末期安徽、江西兩省巡撫不再歸總督指揮。再如兩廣總督與廣東巡撫同城廣州,矛盾重重,只好裁撤巡撫。清代總督與明代顯著不同處在設立直隸總督。直隸總督非轄區總督,而是各省總督的領袖。四川總督兼巡撫,是有督無撫省。兩湖總督僅是沿襲舊名。也有設撫不設督之省。京畿地區順天府轄州縣,其權限並不小直隸總督多少,直隸總督只是名義而已。

三、督、撫品級。清代督、撫不同於往代差官,變成實官有品級。清代督、撫多帶兵部、都察院銜,沿襲明製成慣例,表示屬部院大臣,有欽差之意。以便於行使兼轄文武及糾察等權,地方官吏皆聽其節制。重要省區兼尚書銜。

總督(俗稱制臺),坐銜為正二品,加尚書者從一品。

巡撫(俗稱撫臺),坐銜從二品,加兵侍郎正二品。

四、提督。清代的軍事體制有特異之處。除八旗外,各省設提督、各鎮總兵,均為實官,簡稱為提鎮。提鎮與督撫品級相當,為最高武職。但閱兵仍屬督撫職責。

至於三者誰的權力大,不同時期,不同領域是不同的。無督之省,撫即督,無撫之省,督撫同一人。提督、總兵涉及軍事,督撫不能干涉。涉及地方事務,督撫主持。

五、布政使(俗稱藩臺)、按察使(俗稱臬臺)。康熙改布政使和按察使屬督撫屬員,但督撫不能撤銷其職務。年終可出具考語報吏部。

布政使從二品,

按察使正三品。

可參考:

1、乾隆版《歷代職官表》

2、道光版《歷代職官表》





左說春秋歷史領域創作


清朝的總督、提督、巡撫是什麼關係?誰的權利更大?


1.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清代巡撫主管一省之軍政、民政,是該省的最高長官。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官階為正二品。


2.清朝時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臺”等。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省,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


3.提督為武職官名,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為清朝各省綠營最高主管官,官階從一品。


4.總督、巡撫和提督均直屬於中央,互不統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