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总督、提督、巡抚是什么关系?谁的权利更大?

种业怪


总督、巡抚和提督都始自明朝,清朝沿而用之,使其从不常设

成为常设,并且出现了所谓封疆大吏

先来看看谁官大

总督的一般级别是正二品,若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则为从一品。

巡抚一般级别是正二品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则正二品。

提督一般级别是从一品。

单以级别论,提督最高,但从职权上来说,他往往是最低的。

再看谁有权

总督一般是管辖一个要地省或者数个省,职责是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往往由中央大臣担任,如李鸿章、张之洞等等,他们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人称文帅第一重任。

巡抚只管一省,听起来像是今天的省长,不过权力要比省长大得多,毕竟现在省长一般只是二把手,省委书记才是一把手,巡抚统筹地方行政、军事、司法,权力比省长兼省委书记还要大。

提督是省一级的军事长官,少数省份由一省的行政长官巡抚兼任,京城有专设的九门提督,自设立以后主要由满族大臣担任。

显然从职权上来说,总督大于巡抚大于提督,但三者职权是有很大交叉的,甚至会造成职权倾扎,而这正是中央所想,唯有让地方相互制约,才能维持平衡,但这种职权的不明确,使得清朝在末期的反叛非常被动,只得将权力下放,造成地方督抚的做大。

话说回来,总督、巡抚和提督虽有级别高低、权力高低,但并无统属之分,巡抚虽然低于总督,却不完全受总督管辖,他也有权直接上书皇帝。


平沙趣说历史


先回答你的问题,再详细的道来。

总督>巡抚>提督

总督在清朝属于正二品,放在今天属于副国级。【2省的省委书记】

巡抚在清朝属于从二品,放在今天属于正部级。【省委书记】

提督在清朝属于从一品,放在今天属于正国级。【省军区司令员】


很多人看到我写的这三种官职的品阶之后,会认为提督>总督>巡抚,其实不是这样,我们不要只看品阶,要从这三个官职的权利范围来划分。

总督:简单点说就是监管几个省的大臣,行政,和军政都参与管理,是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在清朝全国有23个省,划分了8个总督。分别是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两湖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两广总督和云贵总督。像我们熟知的李鸿章,曾国藩,张之洞,都挂了总督的官衔。

巡抚:巡抚和总督一样,都是属于封疆大吏。但是巡抚一般只管一个省的行政事物,其他省份的事情,还有军事方面的事情,它是没有权利管的。

提督:提督是一方军事首领,一般都是由满八旗大臣担任,提督下面是总兵,负责各地方军事调度,提督和总兵就是满清统治者为了管理汉地省份,防止地方大员汉臣独揽大权而设立的。

像我们经常在电视剧里面听到的九门提督,就相当于是北京军区司令。


这三者关系其实不能简单的用上下级来说,巡抚在智能上比总督要低一些,但是不是说巡抚就是总督的跟班了,这种级别的官员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

还有提督,放在今天只是一个省的司令员,按理说要比巡抚和提督官职都弱,但是提督和巡抚都是没有资格直接命令提督的,提督的顶头上司是将军,将军的级别那是正国级。

总的来说就是三者之间互相制约,互相权衡,到了这个级别,基本上就是都听皇帝的。


陈正有话说


看了一下前面几位大佬的回答,感觉和自己心中所想的有一点区别。有些大佬说总督有兵权,巡抚没有兵权,我认为是不太对的。

总督:一般而言管理数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兼管军民要务。如果非要类比,可以用建国以后六大局的第一书记来类比(建国后中国分为六大局:中南局,西南局,华东局,华北局,东北局,西北局)。


巡抚: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也是兼管军民要务,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兼省委书记。

提督:武将官衔。清朝时期在各省有驻军,有八旗军和绿营军(汉兵)。提督是一省绿营军的最高军事长官,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兼政委。

总督,巡抚并没上下级关系,都是直属于中央。提督要受到总督和巡抚的节制,但是总督和巡抚不能调动提督的兵马。总督和巡抚都有军事权,总督直属部队叫督标,巡抚的直属部队叫抚标,这两支部队不会提督节制,在军机处同意的情况下,总督和巡抚可以直接调动这两支部队。



可以这样理解,总督和巡抚的直属部队相当于武警部队,提督的部队则相当于现在的正规军在某省的驻军。


胡史乱翔


首先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即三者之间的关系。清代十八个行省(光绪朝所设新疆、东三省和台湾暂不包括),以总督、巡抚为最高长官,其中总督分辖一省或数省,巡抚辖一省,也有总督兼巡抚者。

清代的兵制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所谓的“提督”便是一省绿营的最高军事长官,官秩从一品。按清制,各省绿营兵均受总督节制,并设提督直接统率。凡不设总督的省份亦不设提督,则以该省巡抚兼提督衔。比如山西省就不设提督,而是由巡抚兼任。因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总督和提督实际上是上下级关系,而巡抚身兼提督衔故无关系。

再来说说总督和巡抚的关系。清制,在全国设八位总督(光绪朝东三省总督不算其内),即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陕甘总督、两广总督、四川总督和云贵总督。按例,总督加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为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为从一品,分管一省或数省的军政事务。

清制,设巡抚十六人,除直隶、四川、甘肃、福建由总督兼任外,其他各省均巡抚一人,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理论上在督、抚皆设的省份,总督有节制巡抚的权力。可实际上却又并非如此,督、抚作为地方封疆大吏,都有专折上奏权力。再者,他们背后都有一个政治集团,也就是背后都有靠山,具体谁说了算,还要看具体情况。

不过,如果不是涉及到个人政治利益,巡抚都会惟总督马首是瞻。但清代历史上巡抚趾高气扬的也不在少数,比如晚清时期的胡林翼,他是湖北巡抚,而实际权力却比湖广总督官文要大得多。

另外,清代的皇帝为了集中皇权,对督抚采取了平衡策略。在设立总督、巡抚的省份,其目的就是为了相互掣肘,不至于形成地方势力,造成尾大不掉的局面。雍正以后,各省督抚都有密折上奏之权,此举就是为了相互监督。也就是说总督、巡抚都不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为所欲为。

至于提督,虽说是从一品大员,可在各省督抚面前不值一提。清代尽管是靠武功夺取天下,可在治国策略上依然是重文轻武。按照清代考核体制,督抚对地方各级官员有监察、考评的权力,提督却没有。也就是说,提督干得好不好,在一等程度上都是督抚说了算。

晚清时期,提督的地位更加尴尬,自太平天国后,地方督抚掌握了军政实权,上马治军,下马治民。再者,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出力最大的是团练,即湘军和淮军,至于绿营已被边缘化。换句话说,堂堂的绿营提督其实还不如湘军一个营官。

左宗棠担任两江总督时,连身边的亲兵都有提督衔,而淮军系统中拥有挂名提督衔的人更多,最少也有几十上百人之多,可见提督的含金量的确不高。不过也有一个特例,那就是九门提督,为避免跑题就不多细说了。


左都御史


总督、巡抚是文官,总督权力略大于巡抚,提督是武官,在平时受督抚节制

总督、巡抚、提督是明清时期执掌地方军政大权的三个要职。其中总督和巡抚是文职,提督是武职。

自从北宋确立文官制以来,武官一般都要受文官制约,明清两代提督是受督抚节制的。

这三个职位是总督大于巡抚,巡抚大于提督。

(保定直隶总督府)

总督

总督,明清时期的地方最高长官,正式名称是:“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

总督一职最初仅是朝廷派往地方进行军事巡查的虚职,到清代变成常驻地方的封疆大吏。

总督品级上分为两种:

加兵部尚书衔,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

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

总督通常一省或二三省,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多数地区巡抚位于总督之下,亦有总督兼巡抚者。

至清末,全国共设有九位地方行政总督,分别是:

直隶总督

陕甘总督

四川总督

云贵总督

两江总督

两广总督

湖广总督

闽浙总督

东三省总督

(东三省总督于1906年设立)

巡抚

巡抚,明清时一省地方最高长官,正式官衔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某地等处事”。巡抚为从二品常设官位,若加衔兵部右侍郎者则为正二品。

巡抚职权约等于今天的省长,统筹地方行政、军事、司法权力。清朝巡抚多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头衔,副都御史俗称御史中丞,故习称巡抚为中丞。

清代,巡抚一般仅负责一省,而总督一般负责相邻数省事务,但总督也有负责一省的,如四川总督,直隶总督。

在清代中前期督权大于抚权的,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不过到了清末安徽、江西两抚已不再听命于总督。

提督

提督,明清地方最高武官,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

明代提督并非正式官职,除了东厂提督以外,通常以文官担任提督一职。不过个别情况下,军人也曾担任过提督,如李如松。

但到了清代,提督演变为正式的武官官职,是绿营的最高武官,从一品,负责统辖一省绿营水路官兵。清朝共在全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和3名水师提督。

提督是由兵部任免的,在平常一般受到当地督抚的节制。但是在战时,提督要听从八旗将军的管辖。


千佛山车神


  清代总督、提督、巡抚三者关系可以归纳三点:一,他们都可称为封疆大吏。二,总督巡抚基本是文官担任,提督是武职,是单纯的军事首长,基本由职业军人担任。三,提督品级极高,正常高于督抚。

  但要论起实际权力,自然是总督、巡抚权力更大于品级相对高的提督。

清代明确规定:凡水陆提督统辖所属官兵﹐各就其职掌﹐分防要地﹐或游弋巡哨﹐修整武备﹐皆受总督节制。

  不仅如此,提督虽是高级武官,有时还要受文官巡抚的节制。有些巡抚直接兼提督事。

  我们再细看下他们的权责。

  总督又称制台,制军,大帅,是清代地方最高一级的首长,通常负责一省或多省的军政,但侧重管军,是真正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封疆大吏,总督正式品级为正二品。但总督多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便成为从一品。清晚期,总督的兼职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号称疆臣之首的直隶总督和权倾江南的两江总督的权势更为煊赫。有些省份直接是总督兼巡抚事,比如直隶总督、闽浙总督都是兼巡抚。

  提督又称军门,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是各省绿营(清朝国家常备军)最高驻防首长,一般由汉人或出身汉军旗的人担任,品级为从一品。

  巡抚又称抚台,主管一省军政、民政。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者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官衔略低于总督。山东等处巡抚直接兼提督。

  这样一比较估计就很明白了,总督和巡抚是真正统辖地方文武的地方实力派,提督虽然官品高但只是单纯军事首长。所以总督权力大于巡抚,巡抚大于提督。


赵燕云


总督、巡抚和提督都是清代官职名称,我们经常在一些影视剧或者文学作品中看到。那么总督、提督和巡抚究竟是什么关系?谁的权力更大一些呢?

湖广总督张之洞(前)画像

下面我们简单梳理一下。

总督是清代职务最高的地方大员,掌管一省或者数省,一般都加兵部尚书衔,所以品级为文官从一品。清代一共设置了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九位总督,其职权范围与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华东局、西南局等大区书记相似。除了这些总督,清代还设了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其品级、地位和职权稍低于以上九位总督。

巡抚是清代地方封疆大吏,掌管一省事务,一般加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故品级为文官正二品。清代巡抚是一省最高长官,其职权和地位类似于今天的省委书记。

提督属于武职,清代一般每省设置一名提督,统管本省的绿营兵。各地的八旗兵由驻防将军统率,提督无权管理。提督一般为武职从一品,是一省的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今天的省军区司令员。除了这些提督外,清代还设有水师提督和九门提督,地位和权力都差不多,九门提督因为负责京师警备,相对来说重要些。

从以上资料可知,清代总督为从一品,提督为从一品,巡抚为正二品。按照这个品级排序,总督和提督在前,巡抚在后;但明清时期官场普遍重文轻武,武职品级含金量远远低于文职,所以按照地位和权力应该这样排列:1、总督;2、巡抚;3、提督。


民国年间那些事


首先我们来说说三个职务的区别。

总督

明清地方长官。始于明正统六年(1441),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征麓川。初非专设,事毕即罢。后来各地逐渐增设,成为定制。除此之外,还有管辖全国型专门事务的总督,例如河道总督、漕运总督。清朝沿袭明制,成为地方最高长官,位在巡抚之上,专辖一省或二三省,综合管理军民要政,被视为封疆大吏。一般挂兵部尚书或右都御史衔,但是并非实官。清朝定制为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实际上中后期总督兼兵部尚书成为定例。因总督可以节制地方文武,故又尊称为制宪、制府、制台。

直隶总督李鸿章

巡抚

巡抚,尊称为抚台、抚军。为中国14世纪-20世纪初的地方官制名称,统治区域可能由从数千平方公里至数十万平方公里,权力大于今日仅负责行政事务之省长,统筹地方行政、军事、司法权力。清朝在全国设立了16个巡抚,正式官衔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某地等处事”,为从二品常设官位,若加衔兵部右侍郎者则为正二品。其职兼管行政与司法,少数(清朝中叶以后则全部)兼管一省军事者加衔“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故并不等于今日之省长。今日之省长,只管辖一省之行政事务,大致相当于清代的布政使。

提督

提督,俗称“军门”。中国历史上的武官差遣,为从一品官,就品级而言,受总督或巡抚节制。总督与巡抚掌军政,总兵官与提督则掌军令;一个是行政统治行为,一个则是统帅权力,没有一定的上下阶级规定,比如九门提督和直隶总督。在清朝,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提督往往由汉人、汉八旗充任,在地方军事上,还要接受一些地方驻防将军(驻防八旗最高指挥官,正一品)的管理。

权力从理论上说,总督大于巡抚大于提督。

督抚同城

指的是清朝历史上总督与巡抚同城而治的现象。前面说了在清朝,总督是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巡抚负责税收、水利、内政,有时也可调动军队,总督与其所驻扎的省的巡抚,在职权上多有重叠,可以互相监督。因此督抚在地方事务上多有不和,造成互相掣肘的现象,这种现象被称为“督抚不和”。由于总督在官衔上比巡抚高,在很多事务上巡抚往往无法作主,事实上成为摆设。

为了避免督抚在事务上的冲突,不少地区将总督治所与巡抚治所设在不同的城池。但也有部分地区总督与巡抚的治所设在同一座城池里,这种现象就被称为“督抚同城”。

三者的存在是相互制衡的关系

这点很类似明朝初年地方的分三司的制度,地方权力一分为三,相互制衡。但又有区别,就是除了提督外,总督和巡抚都是手握各种权力的封疆大吏。

更有意思的是,提督归总督、巡抚节制,但是提督往往是从一品的地方大员,而不挂尚书衔的总督才是二品官员、巡抚仅仅是从二品。品阶高的官员受品阶低的官员节制,也是有点意思的事情。

三者都是地方大员,掌握一地军机政要,但是清朝的地方制度是制衡,也就是说,这三人都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密折(也就是我们说的奏折)。

三者都有自己的专属部队,提督本身掌管一省绿营,有自己的亲军理所应当。其实总督也有自己的专属部队,即督标。同理巡抚也有自己的专属部队,即府标。

刚好笔者上学的时候就是研究奏折的,时不时的发现地方的官员相互监督、相互举报的情况,清朝巡抚与道员总督之争履履发生,如徐之铭与刘铭传等。

其实从政治权谋的角度来说是合理的,但是从治理国家的角度来看,会造成极大的内耗,不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

另外以清朝后期的北洋为例

甲午战争时,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兼任北洋大臣,算是当时最有权势的总督。

而当时的直隶提督是叶志超,由李鸿章举荐为提督,完全听命于李鸿章。当然叶是老淮军出身,听从李的指令理所应当。但也多少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总督对于巡抚的节制。


史秀


谢谢提问!十多年前我曾经写过《明清官制概述》,对明清两代官制作过较细介绍,题主的问题仅涉及清代外官设置中的三职,我简要作答。

一、清代外官制度大体沿袭明制。只是将总督、巡抚、布政按察两司的职务确定下来。以督抚为疆臣,以两司及道员为监司官。督、抚负责一省或数省的军民两政,而司道则督率府县。清前期疆臣督、抚所管辖省区不十分确定,中期以后,始设八督十二抚。后期有所增减调整,多至十八督。

二、督抚职权。督、抚职权随各时期而不同。前期督权远大于抚权。总督兼辖范围有三省者。如两江总督兼辖江苏、安徽、江西。末期安徽、江西两省巡抚不再归总督指挥。再如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同城广州,矛盾重重,只好裁撤巡抚。清代总督与明代显著不同处在设立直隶总督。直隶总督非辖区总督,而是各省总督的领袖。四川总督兼巡抚,是有督无抚省。两湖总督仅是沿袭旧名。也有设抚不设督之省。京畿地区顺天府辖州县,其权限并不小直隶总督多少,直隶总督只是名义而已。

三、督、抚品级。清代督、抚不同于往代差官,变成实官有品级。清代督、抚多带兵部、都察院衔,沿袭明制成惯例,表示属部院大臣,有钦差之意。以便于行使兼辖文武及纠察等权,地方官吏皆听其节制。重要省区兼尚书衔。

总督(俗称制台),坐衔为正二品,加尚书者从一品。

巡抚(俗称抚台),坐衔从二品,加兵侍郎正二品。

四、提督。清代的军事体制有特异之处。除八旗外,各省设提督、各镇总兵,均为实官,简称为提镇。提镇与督抚品级相当,为最高武职。但阅兵仍属督抚职责。

至于三者谁的权力大,不同时期,不同领域是不同的。无督之省,抚即督,无抚之省,督抚同一人。提督、总兵涉及军事,督抚不能干涉。涉及地方事务,督抚主持。

五、布政使(俗称藩台)、按察使(俗称臬台)。康熙改布政使和按察使属督抚属员,但督抚不能撤销其职务。年终可出具考语报吏部。

布政使从二品,

按察使正三品。

可参考:

1、乾隆版《历代职官表》

2、道光版《历代职官表》





左说春秋历史领域创作


清朝的总督、提督、巡抚是什么关系?谁的权利更大?


1.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清代巡抚主管一省之军政、民政,是该省的最高长官。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官阶为正二品。


2.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


3.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官阶从一品。


4.总督、巡抚和提督均直属于中央,互不统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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