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補助項目6點申報細則介紹!

2017年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聯合實施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項目,同時制定了《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全國各省份相繼制定了本省的中央農民合作社發展及家庭農場發展項目實施方案;2019年,農業農村部將繼續實施農業生產發展項目,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因此,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了解清楚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及家庭農場發展項目的扶持方向及要求,做好申報準備;結合各省份的實施方案,具體總結如下:

中央財政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補助項目6點申報細則介紹!


一、支持對象和條件原則

1.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擇優扶持的原則,扶持資金一般用於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規範、帶動力強的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省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等。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獲得“三品一標”認證的農民合作社。

2.家庭農場:按照擇優扶持的原則,扶持資金一般用於支持省級示範家庭農場為主,適當兼顧市、縣級示範家庭農場。

二、資金扶持方向:

一般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發展綠色生態農業、引進新品種和推廣新技術;開展標準化生產與認證和專業化服務;實施農產品初、深加工廠房建設,購置農產品初加工、整理、儲存、運銷設備;建設烘乾倉儲、保險冷藏設施、品牌培育、市場營銷和信息諮詢等服務等。開展電子商務等合作社營銷業態創新;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等;

中央財政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補助項目6點申報細則介紹!


三、申報準備資料:

1、農民合作社的工商登記證書(出具單位蓋章)和開戶許可複印件;

2、合作社資產負債表、盈餘及盈餘分配表、成員權益變動表等;

3、獲得的產品註冊商標證書、名特優產品證書和品牌證書,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地理標識證書和其他證書的複印件;獲得的省、市、縣級有關部門表彰的相關證書複印件;

4、其他能夠反映合作社情況的證明材料

四、扶持標準:每個合作社扶持資金30萬元左右。

五、補助方式:補助資金採取直接補助方式。

六、申報部門:各地方農業局經管及農經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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