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志》|经济管理 审计——审计工作(二)

《回民区志》|经济管理 审计——审计工作(二)

1996年1月29日至2月6日,对回民区光明路办事处主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月6~16日,对回民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回民区通道办事处主任进行离任审计。2~5月,对回民区老干部局局长、回民区防疫站站长、环河街办事处主任进行离任审计。3月11~12日,对回民区人民武装部199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3月20至4月15日,对金鹏商贸大厦1995年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作调账处理。4月11日至6月6日,对内蒙古华麟运动制品有限公司1995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有无偷漏国家税款的问题。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分别进行处理处罚,共罚款6 753.75元。4月22日至5月3日,对回民医院199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4月23日至5月3日,对回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进行离任审计。5月10日至7月25日,对回民区第一幼儿园教学楼基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通过对施工图纸、预决算书、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的审计,共核减资金42 296元。7~10月,分别对回民区司法局、防疫站、环境卫生管理局、法院、建设局、妇幼保健所1996年上半年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和使用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处罚,共罚款24 123.5元。同年,完成审计项目(单位)26个,审计资金总额6 203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 413万元,罚款金额3.1万元,应上缴财政6万元,实上缴财政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83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流失21万元,应上缴财政入库率100%,审计决定落实率100%,审计建议采纳率100%,审计信息采纳率82%,上报审计信息25篇。

1997年,在进行普通教育经费审计中,查出违纪金额43万元,处以罚款2 547.5元,应上缴财政107.25元。根据回民区人民政府交办,对回民区司法局、政法委员会、卫生局、老干部局、建设局、环境保护管理局6个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1万元。对回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职工宿舍楼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工程原造价391万元,经审计核减土建、水电、取暖等项工程决算共计159万元。同年,共完成审计单位(项目)24个,其中财政预算执行民政部情况审计3个,普通教育经费审计8个,行政事业单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6个,企业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个,医院财务收支审计1个,计划生育经费审计4个,基本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审计1个,已审计单位资金总额8 079万元,查出违纪金额321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0万元,核减工程预决算15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169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流失10万元。同年,共提交审计工作报告12篇,报送审计信息18篇,被呼和浩特市审计局采纳6篇,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各采纳1篇。

1998年,共完成审计单位24个,其中预算审计1个,预算执行单位7个,税务部门3个,国库1个,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审计1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1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4个,救灾款物审计1个,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个。查出违规金额448万元,应上缴财政18万元,其中应补缴税金9万元,实上缴财政17万元,其中罚款1万元。促进企业增收节支5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流失51万元,核减工程预决算102万元。报送审计信息18篇,被呼和浩特市审计局采纳5篇,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采纳2篇,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采纳1篇。

1999年,共完成审计单位33个,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2个,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6个,专项资金审计1个,赈灾福利彩票审计1个,工商银行财务收支审计1个,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审计1个,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审计1个。审计专项资金总额923万元,查出违规金额517万元,上缴财政47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流失96万元。共报送审计信息、审计工作报告21篇。其中审计工作报告被回民区人民政府全文批转5篇,被回民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11篇;审计信息被呼和浩特市审计局采纳8篇,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采纳6篇,《内蒙古审计》特载2篇,《呼和浩特日报》刊登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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